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招聘启事 | | 哈尔滨工程大学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市,我校的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创建于1958年,距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于2005年12月12日成立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院现设有“核工程与核技术”、“核反应堆工程”、“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核技术”、“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等5个本科专业,拥有“核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本科实验教学中心等,实验室总面积1万余平方米。学院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省部级科研成果等三十余项。目前学院承担国家各类科研多项,科研经费合同总额超过1亿元。学院现有在校本、硕、博和留学生共计1000余人,已培养毕业生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00余人,研究生3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达到100%,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学院现有教职工总数88人,其中国外知名学者11人,外聘兼职教授1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际学术大师1人;专职教师65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4人。 学校按特区学院特区政策支持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目前学院处于快速发展之中,急需高水平人才,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和引进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博士毕业生。 一、需求专业 | 部门 | 需求专业 | 岗位 | 需求 人数 | 要求 | 核技术与辐射防护研究所 | 核技术 | 从事加速器物理、辐射防护设计、核电子学、辐射探测、计量学及辐射效应、核环境工程等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 | 5 | 博士学位;“985”、“211”院校优秀硕士也可;具有本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教学、科研经验者优先聘用。
| 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 | 3 | 核化工与核材料研究所 |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 从事核燃料工艺、同位素、核燃料后处理、核电站水化学、核环境化学等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
| 10 | 核安全与仿真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 | 反应堆物理 | 从事反应堆物理数值计算方法、燃料管理、反应堆设计等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
| 3 | 本科教学实验中心 | 核技术与辐射防护 | 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运行、仪器仪表调试维护等工作
| 2 | 硕士学位;“985”、“211”院校优秀本科生、相关相近专业也可。
| 核化工 | 2 |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招聘条件: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治学严谨,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组成学术团队、团结协作、协作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掌握学科前沿的动态和趋势,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学术成就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携团队前来应聘者优先。 待
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提供安家费10万元;提供购房补贴20万元;岗位业绩津贴面议;提供公寓住房或享受租房补贴政策;配备研究团队,成立或组建研究所、研究室、提供配套研究和条件建设经费,赋予团队负责人必要的用人权、分配权和人员考核评价权。
(二)高学历优秀人才 招聘条件:35岁以下的国内外著名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 待
遇:提供安家及生活补贴10万元;提供周转住房及连续6年每月900元的购房补贴,或一次性提供租房、购房补贴10.8万元;符合住房分配货币化条件的人员同时享受学校有关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岗位业绩津贴标准为教授不低于2.4万元/ 年,副教授不低于1.8万元/年,讲师不低于1.3万元/年;提供科研启动金不低于10万元;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学校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根据学校《关于引进人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确定暂行办法》确定其相应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并说明本人意愿要求及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科研成果、主要论文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志军 Tel/Fax:0451-82518400 Email:cnst@hrbeu.edu.cn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31号 邮
编:15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