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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碧落无痕

第二章 第四节 此时明月前时风

  回到赵家别苑,赵丽正坐在水榭里陪李敢的妻子饮茶,虽然那一次李敢拜访时所说的话,赵丽并没有告诉乌鸡,可是这个世上,只要有人,就没有秘密,赵家的下人早已将李敢所说过的话,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乌鸡,当然,她们也得到了不菲的酬谢。  看见他,李敢的妻子起身行礼,“九江王……。”
  这是一个不算很美的女子,一眼看上去,还算顺眼,可是和众人想像中李敢妻子的模样却相差悬殊,从前在骠骑营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李敢的理想是娶一个如静月般美貌的妻子,没想到他竟娶了这般普通的女子。
  “无须多礼,我未至九江,便如常人一般。”
  转过眼,和往常一样,赵丽脸带微笑,想是和李敢的妻子说起了什么高兴的事儿,明知道她们不喜自己打扰,乌鸡仍然坐了下来,赵丽和李妻察言观色,果然发现他心事重重,李妻很快便告辞了。
  “出了什么事吗?”赵丽拿出一个干净的茶杯,眼睛却看着他,自认识开始到现在,即使是揭露身份的那一天,乌鸡的表现一向都很沉稳,从未有过今天这般的慌张,想是出了什么他无法掌控的大事吧!
  “黑子回来了。”
  黑子?赵丽紧皱了眉,她当然知道黑子的身份,她想必也不清楚为什么黑子会回长安吧!
  “他此次回来,是为了杀一个人。”
  “卫青。”赵丽根本没有思索,便说了出来,未待乌鸡回应,她已敛眉道:“为什么会让他来呢?听说黑子在匈奴的身份很尊贵,据匈奴的传言,匈奴的右谷蠡王和大单于对黑子宠爱有加,为何匈奴方面竟然派他回来呢?
  秋风一阵一阵的吹过,水池里的水泛起了阵阵的涟漪,水中的红色的游鱼如箭一般地穿行在亭亭的荷梗下,碧绿的荷叶夹杂着粉色的荷花,一片的祥和与静谧,可是赵丽与乌鸡的心情,却如波涛汹涌的海面,没有一刻的静止。  过了良久,乌鸡缓缓道:“其实在骠骑营时,我已知道黑子是匈奴人。”
  赵丽面上露出诧异的神情,“你早已知道,为何不说?”
  “傻瓜,”乌鸡苦笑道:“当时我是什么身份,谁会相信?”
  看着他的苦笑,赵丽突觉一阵凉意,黑子从前编造的谎话言犹在耳,那样的真实,不知那些故事中的人,是否曾经真正的存在过?
  “黑子当初到长安,只是为了玩,他随右谷蠡王劫掠边塞的时候,听人说起长安的种种繁华,一时兴起……。”
  说得真轻松,赵丽的脸色变了,“一时兴起,就要杀了人家全家吗?”
  乌鸡在心中轻轻的叹了口气,赵丽果然还是猜到了,其实要做事,总得有些牺牲,“他到了长安,便混进了骠骑营,其后的种种,你都知道了,他此次回来,是奉了大单于的命令,要刺杀大将军卫青,从前在骠骑营中,我欠了他一个人情,这一次,他要我帮他。”  人情?什么人情?乌鸡从前在骠骑营中并不起眼,怎会和黑子拉上了关系?赵丽眼珠一转,突觉一阵狂喜,阿姆的仇终于可以报了,这一次,绝不放过平阳公主和卫伉。
  “好啊!你准备怎么帮他?”
  这般的热忱,乌鸡微微一笑,他早已猜出赵丽的目的,“你想惩治平阳公主?”
  被人猜到心思,总是令人有一种失败感,如果这世上的人都是霍去病多好,即使什么都知道了,也默默的藏匿在心中,赵丽有些空茫的笑了,乌鸡多聪明啊!从前在骠骑营的时候,怎么没有发现呢?
  “这件事其实很简单,只要我们假装帮助黑子刺杀卫青,顺手把平阳公主杀了,也没有人会怀疑是我们做的。”
  说到这个话题,永远都是高兴的,赵丽睁大眼睛,“怎么办?”
  怪不得和尚总是说赵丽喜欢依赖人,乌鸡放下茶杯,“很简单,我们蒙了面,跟在黑子他们身后,一旦匈奴人开始袭击卫青,咱们就冲上去,趁乱杀死平阳公主,非常的简单。”
  真的很简单吗?赵丽有些疑惑,“乌鸡,为什么你要帮黑子呢?你们从前在骠骑营中,根本没有任何的交情,为什么他从匈奴回来,竟然找到你,要你帮他呢?”
  在回来的路上,这个问题想了无数的答案,可是要怎么回答才不会让赵丽生疑呢?就是到了现在,也没有太好的选择,可是赵丽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如果仓促间胡乱编一个谎言,一定会被她揭穿,要如何回答呢?
  “乌鸡,你知不知道,每次你要说谎的时候,你的眼睛总是不停的眨,你和黑子到底私底下有什么秘密,如果你不愿意说,我不会勉强你,可是他毕竟是匈奴人,如果和他走得太近,无论对你,还是对你的家人,都不是一个太好的选择。”
  当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这一点,从很早以前便知道了,乌鸡仍然不停的眨着眼睛,赵丽也许没有发现,当他觉得紧张的时候,他的眼睛也会不停的眨,到底要怎么告诉她呢?实情?还是谎言?
  过了许久,乌鸡终于开口了,“我和黑子,从小就认识了。”
  和预想的一样,赵丽惊诧的抬起了头,却没有看他,从乌鸡微微颤抖的声音,赵丽猜出这个秘密一定是乌鸡不愿意说的,可是既然他开了口,便会全部的道出,赵丽不由有些后悔本不应逼迫乌鸡说出来的。
  “小的时候,爹恨太后杀了爷爷,私底下和匈奴人有些往来,可是他们并不相信爹,所以爹把我送到匈奴做人质,我在那里呆了四年,从三岁到七岁,就这样和黑子认识了,我七岁时,爹去世了,匈奴人才把我放回汉地。
  当年我到长安时,运气不太好,在城门口就遇到了黑子,虽然过了数年,但是我们的面容没有太大的改变,他立即就认出了我,我当然也认出了他。
  为了不让人怀疑,我们假装相互不认识的样子,可是当年我在匈奴时,黑子曾经救过我的命,我无论如何都得还他一个人情,所以无论在骠骑营,还是在其他地方,只要他的身份有暴露的危险,我都竭力的帮他掩饰。
  开始的时候,他单纯只是为了玩耍,可是渐渐的,他有目的了,为了刺杀卫青,为了刺杀皇上,为了拯救匈奴,这个时候,我渐渐的感到了危险,可又无可奈何,我无数次的劝他回匈奴去,可是他总想达到一个目的才走。
  幸好我们很快就出征了,在出征前,他找到我,要我帮他逃回匈奴,虽然在战场上,可以趁乱逃走,要是代价是要同族相残,虽然他曾经杀过不少的匈奴人,可是他觉得,自己不能帮助汉朝人杀自己的同族。
  为了让他逃走,我想了不少的办法,从出征开始,就不停的在想,直到他走了,我才松了口气,你知道刚才我在城外见到他,有多惊讶吗?”
  从他的神色赵丽知道他没有说谎,原来竟是这样的,三岁便到了匈奴,异国他乡的日子,一定不会太好过吧,黑子帮了他,所以他才这般的鼎力相助,怪不得黑子的身份一直没有暴露。
  “娘。”
  赵丽满面带笑的转过身,看着霍去病执着嬗儿的手慢慢的走过来,满面的笑容,赵丽的笑容慢慢化开了,在这个时候,只有他才能让自己感到放松。
  “回来了,”赵丽轻盈的起身,迎向他们。
  她走路的姿态很美,有一点儿慵懒,有一点儿漫不经心,还有一点儿刻意收敛的媚态,乌鸡转过头,眼前突然浮现出她在骠骑营的样子,穿着男装的赵丽,没有一点儿英挺的军人气息,那个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不喜欢她。
  很快便商量好了刺杀的具体行动,通过中间的渠道,将消息传给乌鸡,黑子知道他会帮他们,从前在匈奴的时候,如果不是他,乌鸡早就被中行说杀了,虽然乌鸡表面上没有任何感情,可是从根本上来说,乌鸡是一个多血质的人,否则,他不会和赵丽如此的接近。
  地图画得很详细,从出皇宫开始,在城中的行进的路线,一直到城门外,甚至连经过的店铺都勘察得一清二楚,乌鸡不去打仗,真的是太委屈他了,黑子盯着地图,竭力的将他描出的逃跑路线牢记在脑海中,他觉得自己真是疯了,如果不是为了树立在匈奴人中的威信,以方便日后接替大单于的位子,何至于亲身犯险呢?
  “乌鸡,你不去打仗,真的是可惜了,如果你愿意,你会比赵破虏更加的优秀。”赵丽赞叹的看着那张地图,“好了,我决定在哪里下手了,你看,在这里,我们得手后,已经很快的逃离。”
  赵丽果然选择了东市口,虽然皇上出巡,长安所有的街道都会戒严,可是东市口地形复杂,集市里道路复杂,果是动手的好地方,看来她不去打仗,也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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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碧落无痕

第二章 第三节 月落碧泉故人来


夏天就在忙碌中渡过了,这几个月,也许是乌鸡人生中最忙碌的时光,他每天得不停的接见那些从各地赶来贺喜的人,还有九江来的官员,自皇上的诏令下达后,赵家的别苑车水马龙,已成了长安城内第一繁华之地。
  虽然入了秋,可是仍然很热,自上次嬗儿吐血后,赵丽和霍去病对他更加关爱,为了找出嬗儿吐血的真正原因,赵丽曾经亲自到太医院询问,太医官们一见她,如同老鼠见了猫,赵丽不费吹灰之力,便获知的实情,原来嬗儿自小娇生惯养,爱哭,不爱动,身子自然虚弱
。  几个月的细细调理,嬗儿的身体好了很多,尤其是每天清晨赵丽不允许他赖床,同时让霍去病天天陪他绕着池塘小跑以后,嬗儿的身体渐渐结实起来,可是武帝却不满意,自嬗儿在宫里吐血以后,赵丽怕他宠爱嬗儿,每个月只许嬗儿进宫一天,而且天黑后,必得回家,这样一来,他和嬗儿相处的时间少了许多,相较下来,嬗儿和他生分了许多。
  这天是秋分,再过三天,乌鸡便要离开长安到九江,他自行进了城,到恒杏斋准备买些糖果子给赵丽,以酬她月来的照顾。
  进了城门,乌鸡便看见公孙杰微笑着站在城墙下,一幅志得意满的样子,乌鸡轻轻皱了皱眉头,然后满面带笑,迎上前去,“公孙兄,特意来迎接在下吗?”
  “九江王,一别经月,想来无恙,不知可否移驾,与在下一叙前缘。”
  一叙前缘?乌鸡淡笑道:“公孙兄何必如此客气,你我自来没什么交情,更无什么前缘可言,如公孙兄有事相询,尽可直接开口,在下今日有事。”
  话音刚落,公孙杰眼中闪过一缕寒光,可是随即他又满面的笑容,“九江王既有事,在下也不强求,不过在下曾请九江王代为办理的事,不知九江王可有回复?”
  眼前这个男子从未见过的无耻,为了不被他要胁,自己违背意志的泄露了身份,甚至在赵丽面前被迫承认了自己的感情,如果没有他,自己永远只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长安令,永远都会默默的守候在赵丽身边,分享她的喜怒哀乐,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永远都不可能实现了。

  不应该再笑了,应该告诉他自己的感觉,自己的愤怒,“公孙杰,我们不必虚以委蛇了,你的目的,我很清楚,我的答复,你想必已经知道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会找到我,但是我告诉你,赵丽不止讨厌你,而且根本不想见你,我是她的朋友,她不愿意做的事,我绝不会勉强她。”
  公孙杰脸上突然露出诡异的笑容,“九江王,说话别那么绝对,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见赵丽吗?赵家有一个秘密,赵丽一直想知道的秘密,这个秘密,我一定得亲自告诉她……。”
  “秘密?”乌鸡冷笑道:“真的是秘密吗?你觉得是秘密吗?在九江,有谁不知道呢?就连我,没有去过九江的人,都知道那个秘密,你觉得赵丽不知道吗?”
  “当然不知道。”公孙杰冷笑了,“你当然会知道,九江的官员如流水一般的从九江穿行到长安,有秘史,当然会像宝贝一样的告诉你,尤其是他们知道你和赵丽的关系,更会加油添醋,可是你没有告诉赵丽,为什么呢?”
  为什么会有这样可恨的人呢?乌鸡心中升腾起杀机,面上也冷了下来,“公孙杰,你把这天下人都想得卑鄙了,你以为冠军侯不知道吗?冠军侯早就知道那个秘密,为了不让赵丽伤心,他才没有告诉赵丽,赵丽此生受的苦太多,稍有良心的人,都不会告诉她。”
  说完,乌鸡不再理睬公孙杰,径直向前走去,公孙杰看着他的背影,紧紧握住了拳头,他真以为自己是王了吗?
  恒杏斋人潮涌动,在长安,这个地方永远都是门庭若市,掌柜一见他,满面堆笑从柜台里跑了出来,“大爷,又来买糖果子?”
  “是啊!劳驾,老规矩,一个品种要一斤,送到城外赵家别苑。”
  掌柜的满面歉意的笑,“大爷,真对不住,昨天晚上,有一个大爷来,把铺子里所有的糖果子都包了,您看看这些人,都是买不到糖果子,只得买些新鲜的果子。”  抬眼四顾,果是如此,往常门庭若市的糖果子柜台,而今却冷泠清清,乌鸡一皱眉,“是谁这么大的手笔,连你的存货都一块儿买完了。”
  “是啊!这位大爷的确是连存货也一块儿买完了,我们做糖果子需要时间,光选料都得七天的时间,如果您要买,至少也得二个月过后。”掌柜赔着笑脸,害怕得罪了这位常来光顾的顾客,虽然他每次买的数量都很少,可是他所购买的都是最昂贵的果子,而且每次来,相隔的时间都很短,每个月他在店里花费的,绝对超过任何一个主顾。
  走出店门,乌鸡的眉头皱紧了,能够买下恒杏斋所有糖果子的人,绝对不会是普通人,可是真正的有钱人,也不会疯狂到一次购买这么多,做出这等人的人,绝对抱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乌鸡。”
  乌鸡转过头,却是桃花,她满面的微笑,丝毫没有受到前几天自己和郑融成亲的影响,除了赵丽之外,乌鸡觉得所有的女子都是一个谜,她们的所作所为,永远不为他所了解,正如当初他不明白为什么桃花放弃了赵破虏,选择了自己一样。
  “你怎么……?”
  声音中途便停顿了,在桃花的身边,有一个陌生的女子,她的笑容很甜美,容貌之美,甚至超过了静月公主。
  也许是看出了乌鸡的疑惑,桃花挽着那个女子的手,快步走到乌鸡面前,“你怎么了?不认识了吗?三天前,她和九江的官员们特地来拜谒过你。”  是吗?可是乌鸡对这个女子没有一点儿影响,走得近了,他才发现,这个女子有一种天然的狐媚,那是岁月女子特有的风情,她面上的微笑远看甜如蜜,近看却让人觉得僵硬,有一种久经训练的僵滞,这种笑和赵丽的强颜欢笑完全不同,赵丽的笑,总让人觉得温暖,而她的笑容,只会让人觉得她在笑,
  不用任何人明说,乌鸡已明白面前这个女子的身份,可是他却不明白,这样一个女子出现在这样的地方意味着什么?她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接近自己吗?或是为了接近霍去病呢?
  “我听赵丽说,你进城了,便猜想你一定会到恒杏斋,所以便赶来了,刚要进去,这位姐姐便告诉我,恒杏斋的糖果子,已被她的主人全部买下了,便邀她一同等你了。”
  主人?乌鸡面露微笑,又是公孙杰吧!只有那样的人,才会有这样的下人,“不用了,不用买了,上次我帮赵丽买的,她还没有吃完,再过十几天,便有新的了,不用买了。”
  听完他的话,那个女人眼中闪过一丝惊慌的神色,也许她很害怕公孙杰吧,这世上,凡是认识公孙杰的人,都很怕他,“主人说,如果你猜到了,能否到城外的望江亭一聚。”
  难道不是公孙杰吗?乌鸡面上虽然在笑,可是心却紧紧的收缩了,如果是公孙杰,他根本不会用这种幼稚的手段邀请自己,可是这个人却很难猜度,因为除了自己、李敢、霍去病之外,没有多少人知道。
  几乎忍不住想问这个女子谁是她的主人,但微一转念,便放弃了,只要不是公孙杰,想必到城外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何必问这个女子呢?即使问了,她也不敢说,还不如自己到城外去看个究竟。
  所谓的江,不过是一条水流稍大的小溪,下了马车,乌鸡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亭中,因为相隔的距离过远,根本无法看清那个人的长相,可是单从他的身影来看,此人绝不会是公孙杰,从他动作的熟悉程度来推断,他一定是认识的人。
  那个人一直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听见脚步声,他缓缓的抬起头,却始终背对着乌鸡,不肯转过身来,乌鸡的脚步越来越慢,走到亭外,他停住了,“你既然邀我前来,何不转头一见呢?”
  等了半晌,那个人慢慢的起身,再慢慢的转身,感觉上异样的艰难,待乌鸡看清他的面容,不由大吃了一惊,这个神秘的主人,竟然是现在应该远在匈奴的黑子。
  看着他,黑子脸上浮起一丝讥讽的笑容,“没想到你也有秘密,从前在骠骑营的时候,我总觉得你和我很相似,可是那个时候你装得太卑微了,卑微得让人不屑于关注你。”
  “你回来做什么?”乌鸡满脸的寒霜,“找赵丽?还是杀霍去病?当初在营中,我们已做了约定,你回到匈奴后,永不许回长安,为什么你要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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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碧落无痕

第二章 第二节 楚雨含情皆有托

 情势极危急,霍去病转头四顾,见金日磾站在场边,一脸的跃跃欲试,霍去病微微一笑,突听大喝一声,金日磾会意的揉身上前,众人一愣,却见嬗儿小小的身子已被霍去病抛起,众人大惊,转眼前,金日磾已飞身抢到场内,伸手接到了嬗儿,随后急速的后退。
  马背上的霍去病动作仍然非常灵活,他紧紧的搂着马脖子,用力的捶打着马背,红马吃痛,跳得更加厉害,可是霍去病就像是粘在他背上一般,无论红马如何用力、打圈,都无法令霍去病离开马背。
  一人一马胶着良久,红马终于力竭在场中站定,霍去病从马上跳下,黄门署的人正想上前为马套上缰绳,却被马踢开,那马如有灵性一般跟在霍去病身后,他走到哪儿,便跟到跟儿。
  “好,”场边的众人大声叫好,浑然忘了刚才的危险,嬗儿在金日磾的怀里拍着小手,没有一丝的惊骇,武帝觉得嬗儿勇气可嘉,心中大悦,正想抱他,没想到霍去病走到金日磾近前,他却长身扑到了他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武帝心中微觉不悦,这个孩子和赵丽的性情过于相似了,可是见他哭得厉害,撕心裂肺一般,又觉得心疼,伸将抱了起来,正想安慰他,没想到嬗儿突然张口咬了他一口,动作突然,兼之用力又大,武帝吃痛,大叫了一声。
  待霍去病将他抱走,武帝颈中已出现了一个圆圆的齿痕,几滴胖胖的血浸了出来,元宝大惊,武帝却不生气,只是怜爱的拍了拍嬗儿胖胖的的小脸,见他嘴里有红红的血,轻轻笑道:“用这么大的力,牙齿出血了吗?”
  话音刚落,嬗儿就吐了一口血出来,武帝和霍去病大惊,顾不上左右,一齐向太医院跑去。
  武帝背着手,在屋里不停的转圈,几名白发苍苍太医闭目细细的诊脉,霍去病抬眼看了看武帝,“皇上,安静。”
  武帝这才会过意来,正想坐下,却见嬗儿乌溜溜的眼睛转来转去,精灵至极,心中一酸,几乎落下泪来,这小小的孩儿,如何会有这般的苦痛。
  太医们商量了半天,太医官才小心翼翼的上前回报,“皇上,下臣们已诊出结果了,小侯爷没有大碍,这几天天气干燥,小侯爷膳食不得当,血热了,加之刚才惊吓过度,所以才会吐血,小侯爷不爱汤药,下臣们用蜂蜜和菊花调了一味蜜羹,请冠军侯带回去,每天服两次,另外,这秋雪玉鱼本是大凉之物,只有外用效果,没有凉血的功效,不用为妙。”
  心中的大石落了地,武帝正想出言讥讽赵丽,却见霍去病伸手想取下嬗儿腰间丝绦上的玉鱼,嬗儿又叫又打,颈中挂着的玉佩滑了出来,武帝眼尖,正是那块天下闻名的燕双飞。
  拿出那个檀木匣子,赵丽轻轻的抚摸着匣子上的花纹,这紫檀木的材质,带着暗暗的香味儿,用得久了,有一种怡人的光泽,赵丽抬眼看了看乌鸡,“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怎么会知道?你真以为我是神仙,掐指一算,便什么都知道了。”乌鸡微微的笑。
  赵丽的脸上却没有笑容,这是奶奶临终前交给自己的,曾经打开过数次,可是终不得其解,今天,当乌鸡说完一切,赵丽这才明白奶奶的用意,即使在临终前,奶奶也没有忘记赵家的家业,可是奶奶怎会知道,无论她做了什么,赵家的家业永远都不会回来了,皇上已将它们化成了银子,赏赐给了打了胜仗的将士和归降的匈奴贵族了。
  打开匣子,赵丽拿出那块绢巾,“这是当年王美人写给那个官驿官员的旨意,”赵丽递给乌鸡,然后惆怅的转过头,看着庭院里开得繁盛的春花,“奶奶身前一直未将它拿出,是因为她一直在犹豫,凡是涉及到天家的事,在有一半希望的同时,也伴随着一半的危险,更何况这个秘密,与太后有关。” 
 走出太医院,一干人等正在外守侯,武帝见金日磾换了衣服,站在元宝身边,鹤立鸡群般的出众,武帝伸手将他召到身前,“刚才你很勇敢,救了嬗儿,朕封你为黄门署的马监,以后随朕一同办事。”
  “诺。”
  转过头,嬗儿伏在去病颈中已睡着了,胖胖的的小手就像一个圆圆的球,皮肤洁白晶莹,细滑得就像丝绸,在那手背的中央,有一朵小小的淡粉色桃花,可爱得就像一颗小小的红痣。
  “去病,今天住在宫里吧!”
  霍去病还未回答,嬗儿却哼了起来,似乎又想哭,霍去病轻轻拍了拍他,嬗儿的声音小了,“回去,没有赵丽,嬗儿哭得更厉害。”  远远的就看见赵丽和乌鸡坐在水榭边缘,两人神情严肃,不知在谈论什么,霍去病微笑着加快了脚步,武帝却放缓了脚步,从前与乌鸡有数面之缘,由于他的身份太低,所以并没有认真的注视过他,上一次赵丽血洗卫府时,因为奇怪,特别的注意过他,总觉得他的面容上,有一分说不出的熟悉和好感。  从远处看去,乌鸡的侧面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武帝慢慢的走进水榭,嬗儿早已醒儿,竟从赵丽怀里扑到了乌鸡怀里,又是撒骄,又是嗔怪,最后竟然张口咬了他两口,武帝微觉奇怪,嬗儿这孩子,从小就有点儿势利,他单凭感觉,就能辩出旁人的身份,与赵丽相熟的人当中,嬗儿从不喜欢李敢,没想到他竟如此的喜欢乌鸡。
  听完霍去病的话,赵丽神色黯然下来,她根本不相信太医的话,表面上嬗儿身体健康,可是实地里却很虚弱,晚上常常汗湿被褥,那些太医,根本不敢告诉皇上和霍去病实情,待嬗儿和乌鸡玩了一会儿,赵丽将他抱在怀里,轻轻解下玉鱼,拭了拭他额上的汗,“嬗儿,喜欢马儿吗?过几日,娘陪你去骑马儿。”
  “好,”嬗儿高兴得眉开眼笑,转眼看着霍去病,“爹也要去。”
  刚坐下,武帝便看见那条绢巾,绢巾上是太后的笔迹,非常的熟悉,她写荣字,总是少了最后一笔,难道和哥哥刘荣有关吗?这绢巾怎么会在这里?
  暗中观察着他的神色,赵丽知道武帝不便细看,她轻轻拍着怀里的嬗儿,让他睡觉,然后轻声道:“皇上,那是我奶奶临死前留给我的,这东西,本不属于赵家,是奶奶用十万两银子从官驿买来的。”
  十万两?武帝皱着眉,犹豫半晌,终于展开了绢巾,绢巾上只有两行字,“毒杀荣,矫为仰药自尽。”
  手一直在颤抖,武帝从不知道自己母亲竟然如此恨心,荣哥哥到临江时,自己根本不明白为什么一直对自己慈爱有加的荣哥哥会到遥远的临江去,印象中,荣哥哥性情软弱,即使受了欺侮,也只是一笑了之,到了临江,对百姓爱护有加,听说他因侵占太庙被父皇传回长安时,马车走出江都时,车轴断裂,江都的百姓哭泣着跪满了长亭。
  当年,听说荣哥哥死时,自己曾痛哭失声,尤其是听到他死后,被葬在蓝田,竟有数万日燕子衔泥为他垒造坟墓,更加的悲伤。  登基后,渐渐知道了皇权之争的残酷,可是从未想过母亲竟会对荣哥哥下手,为什么?为什么啊?难道让荣哥哥活着,好好儿的做个临江王不好吗?难怪这个绢巾值十万两银子,如果太后还没死,单凭这个绢巾,王家就得抄家灭族,哪怕她是太后。
  为什么赵丽现在才拿出来?如果早些拿出,至少可以找太后问个明白,武帝恼怒的转过头,却看见乌鸡含笑的脸,那熟悉的笑容,令武帝感到温暖,是荣哥哥,是荣哥哥的笑脸。
  “你叫什么名字?乌鸡总不会是你的本名吧!”
  听武帝的声音略有颤抖,赵丽微微一笑,皇上一定是发现了,这样也好,至少乌鸡也不会备受歧视了。
  “刘。”
  “刘什么?你的家乡在哪里?” 
 “刘超,长安。”
  “刘荣是你什么人?” 
 “爷爷。”
  也许是早就猜到了吧,武帝的面容里没有一丝惊诧,他凝视着乌鸡,看了许久,从前没有留意,他装得太卑微了,太不引人注目了,即使他气度清贵,即使他胸藏乾坤,也无法看出,可是仔细的看,认真的看,他与普通平民终是不同的。  “按辈份算,朕也是你的长辈,你在外漂泊那么些年,总算回到长安了,刘家的骨肉,怎能随意做个长安令,朕把九江给你吧,九江王,挺好的,就叫九江王吧!你若喜欢长安,就多住些时日,秋季天气凉了,好赶路。”
  “谢皇上。”
  虽然从平民直接封为亲王,乌鸡面上却没有任何得色,平平静静。
  “对了,朕知道你不愿意娶桃花,当初是碍了静月的面子,御史大夫郑当时的女儿郑融温柔贤慧,容貌清丽,就封为王妃吧!” 
 武帝随意的说,全然没有顾忌到赵丽面上的怒气,这个女人,难道要荣哥哥的孙子,立一个侍女为王妃吗?朕可以立卫子夫,但是荣哥哥的后代,血统必得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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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碧落无痕

第二章        第一节 垂柳阑干尽日风

 凝视着赵丽惊诧的面容,乌鸡露出了淡淡的笑容,“还记得那次你从骠骑营回皇宫吗?你骑着小白马,在队伍最后,满面的笑,眼睛贼溜溜的乱转,然后你就在一家赌坊前用马鞭抽打你的二哥,一下子震惊了大街上所有人。
  那个时候我想,从哪儿来的,竟然会如此的目无王法,从前在齐地时,不要说骑马在大街上飞奔,就算是小偷小摸也没见过。
  在你离开的时候,我就发现你是女子,不由有些奇怪,骠骑营中,竟然有女子当差,当时我就觉得非常好奇,就下决心要混进骠骑营中,你猜我怎么混进去的?”
  来龙去脉竟然是这样的,赵丽想起从前在骠骑营的岁月,不由面露微笑,“我怎么会知道?你真以为我是神仙,掐指一算,便什么都知道了。”
  乌鸡淡淡一笑,“其实进骠骑营非常的艰难,所有骠骑营的人都是从阵亡的汉朝将领的子嗣中挑选的,而且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我一没有显赫的背景,二没有一技之长,所以一直很苦恼要怎么进骠骑营,可是有一天,我在街上听赵信的部族用匈奴语聊天,我才灵机一动,想到了办法。
  第二天,我到骠骑营外,假装鬼鬼祟祟的样子,果然被带到营内,审问我的,正是赵破虏,我就把从前告诉过你的那段话,告诉了赵破虏,他果然相信了,而且让营中略懂匈奴语的人与我交谈,确证我会说匈奴语,便留下了我。
  随后,为了接近你,我想尽了办法,直到那次大校,我才找到机会……。”
  乌鸡没有再说下去,赵丽已明白了,那次乌鸡被蛇咬,一定也是假装的,目的只是为了认识自己,不过细细想来,乌鸡竟然这般的聪明,他在自己身边许久,自己竟没有发现他真实的身份和目的,与黑子相比,他显然高明得多。
  “这些事,我本不想说,可是昨天,公孙杰派人到我府中邀我今天到涵香阁一聚,你应该明白他和我谈了什么,他用这些事要胁我,要我在你面前为他开脱。”
  说到这里,乌鸡再没有往下说,他只是看着赵丽,赵丽也看着他,良久,赵丽微微一笑,“乌鸡,再过几天,桃花就要开了,不如你和桃花一块儿来住几天。”
  果然是聪明人,其中的关节避而不谈,自己难以开口的症结也避而不谈,这些都是无法开口的尴尬事,轻轻带过,不留一点儿痕迹,她这般说,便是谅解了一切,乌鸡淡然一笑,“那当然好,听说赵家别苑的桃花是长安的盛景之一,还真未见过。”
  张汤静静等了片刻,那孩子在终于在皇上怀里安静下来,才缓缓的开口,“皇上,有郭煌寿昌县人暴利长献神马。”
  “神马?什么神马?”武帝陡然来了精神,这个消息,可比汲黯刚才滔滔不绝的阐述令他感兴趣得多,最近频频的出现祥瑞的预兆,是否是预示着天佑大汉呢?
  察言观色间,张汤已洞悉了武帝的想法,留下来单独的说,相对于在朝会上讲述要明智得多,他虽然不喜欢汲黯,可是他也明白汲黯的很多想法对朝政的发展相当的有利,神马一事,虽然皇上感兴趣,可讨到他的欢喜,可是对汲黯来说,却是误国之事,当朝说出,必定会招惹无尽的埋怨。
  “皇上,这暴利力原是河南南阳新野的小官吏,因罪被发配到敦煌寿昌县屯田,牧马,他在放马时,看到有群野马每天傍晚来渥洼池边饮水,天天如此,而且野马饮水时,从不敢接受渥洼池最大的一个水塘,每次经过时,总是显得战战兢兢。  这暴利力也是有心之人,便日夜守侯在渥洼池边,终于在一个月圆之夜,他发现了渥洼池里飞出了一匹与众不同的骏马,这匹马体态高大,骨骼不凡,枣红毛色,跑起来像一团烈火。”
  一边说,一边观察武帝的神色,他并没有因为他的描述而感到厌烦,相反相当的感兴趣,就连那两个孩子,也被他的讲述吸引了,唯一不感举趣的,却是霍去病,他显然不相信这匹马的来历,其实张汤也明白,所谓神马一说,不过是那个小吏编造出的,其目的也是讨皇上的喜欢,然后立功赎罪,回到家乡,可是聪明如霍去病,一定不会当面揭露出的,所以张汤放心的向下说:
  “此人知道皇上爱马,便想尽方法捕获神马,可是神马毕竟是神马,无论是绊马索,还是陷坑都无功而返,暴利长绞尽脑汁,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一个方法。
  暴利长在天马经常出现的池边,塑了一个和他相仿的泥人,穿上他的衣服,一手握套绳,一手持勒嚼。每天傍晚,天马会混在野马群中饮水,行走间发现池边的泥人,惊恐万分,回头就跑一连几天,神马不敢上前喝水。但不喝水难以活命。时间一长,神马发现那是个纹丝不动的泥人,饮水时,再也不怕了。
  过了数十日,神马对泥人习以为常,饮水时毫无戒心了。暴利长见时机成熟,一天下午,搬掉泥人,自己代替泥人一动不动地站在池边。  太阳落山时,神马又混进野马群中饮水。他趁天马在面前打滚时,闪电般地给它套上了笼头、勒嚼,神马便被捉住了。此马目前已被送到长安,现在黄门署。”
  “好啊!去病,随朕一同去看看这匹神马。” 
 果然是一匹好马,远远的看上去,那匹马在黄门署的马中如鹤立鸡群一般的出众,骠肥体壮,高大威猛,不时传来的嘶叫声,如同裂帛,声震长空,走到近前,众人才发现,那匹马浑身赤红色的毛如同燃烧的火焰,马眼明亮清澈,充满一种不服输的倔强。
  “好,好马。”武帝将嬗儿放在身边,正想上前抚摸马的鬃毛,却听身边有人大叫,“皇上,小心。”  武帝回过头,却是一个体形魁伟,相貌庄严的匈奴年轻男人,他快步的走到武帝身边跪下,“皇上,此马运到长安不久,野性难驯,黄门署的马倌被踢伤了数十人,皇上切勿接近。”只看他的外形,武帝就觉得喜欢,“哦,你是谁?”
  “奴才是匈奴休屠王的太子日磾,由于父亲被浑邪王所杀,无所依归,便与母亲和弟弟随浑邪王归降了大汉,现在黄门署为皇上养马。”  原来是休屠王的太子,果然气度不凡,与这匹马一样的气质出众,武帝上下打量着日磾,“你的汉话说得很好。”  “诺,奴才的母亲是汉朝南宫公主陪嫁的婢女。”
  竟是姐姐陪嫁的婢女,武帝不由升腾起一阵怜悯之情,“日磾?这名字很好,朕就赐你金姓,今后就叫金日磾吧!元宝,让他换件衣服,以后跟着朕。”
  “诺。”金日磾大喜过望,没想到回头一看,却吓得魂飞天外,一个小小的身影,咯咯笑着接近了那匹红马。
  紧接着,武帝和霍去病也发现了,霍去病大叫一声,正想揉身上前将嬗儿抱走,红马已蹶起了后蹄,打着响鼻,飞扬的尘土瞬间淹没了嬗儿小小的身影。
  黄门署一时间人声鼎沸,无数的人拿着套马索冲上前来,想制止正在发狂的红马,可是红马挣脱了捆绑的绳子,在场中急速的奔跑起来,尘烟滚滚,一时间看不清场中的情景,武帝急得大叫,“嬗儿,来人,去救嬗儿。”
  黄尘中,霍去病冷静的观察着红马的动向,始终没有看到嬗儿的身影,不知是否被红马踢倒在地,极目看去,满地的马蹄印,却不见嬗儿的身影,霍去病大急,冲向四蹄乱蹶的红马,武帝一见,只觉心惊胆颤,几乎跌倒在地。
  早有人比霍去病先接近了红马,可是却被马踢开,霍去病凝目细看,却是金日磾,他的动作非常灵敏,不待马蹄踢到,他已抱团倒地,就地一滚,滚出了圈外,就在电光火石间,霍去病看见嬗儿双手拉着红马的鬃毛,小小的身子随着红马的动作左右摇晃,眼前便已不支。  发现嬗儿,霍去病镇定了下来,他站在圈外仔细的观察着红马的动作,待红马跑到近前,突然就地一滚,正好滚到马腹下,红马不及收蹄,前蹄已落地,霍去病伸手抱好嬗儿,合身向旁滚动。
  红马已发现霍去病的举动,它的后腿急蹬,就在这电光火石间,霍去病突然滚回马腹下,红马受惊,急急向后转身,却被霍去病拉住了长长的鬃毛,借着它转身的力道,飞身骑到了马上。
  这一连串的动作潇洒利落,漂亮至极,端的是动若脱兔,宛若游龙,站在旁边的人,忘记了紧张和害怕,大声的叫好,武帝的额头却流下冷汗,他已看出,霍去病虽已骑到红马身上,但是红马却没有力竭的势头,反而比刚才更加的疯狂,前蹿后跳,想把马背上的霍去病掀到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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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碧落无痕

第一章 第六节 杏花无处避春愁

  等了许久,都未看见静月的身影,曹襄轻轻的跺了跺脚,虽然转暖了,可是就这样静静的站着,还是能感到些许的凉意,不知静月是否还在和皇后谈话,眼前日已过午,她早应出来了,曹襄抬头看了看天日,没的感到一阵惶恐,似乎静月再不会出现一般。
  成亲前,就知道静月不喜欢自己,如非霍去病逃婚,静月无论如何也不会嫁给自己,可是天从人愿,霍去病跟着赵丽离开了长安,为了不失朝庭的体面,皇上毅然下旨将静月嫁给了自己,他原以为,成亲后,自己的温柔必能融化静月内心的冰块,可是静月始终对他不冷不热,显然心里仍然想着霍去病。
  自幼随母亲在卫青身边长大的曹襄,并不像其他人一样喜欢舞刀弄剑,他更喜欢安静的坐在一隅,与知心的朋友闲话家常,无论是家国大事,还是风花雪月,只要与战争无关,他都能接受,在他的内心,战争是一切罪恶的来源,是用人骨和鲜血堆积出的功业,可是静月偏偏喜欢的,就是浑身血腥味儿的霍去病。
  夜时的仔细商量,曹襄至今不明白为何静月会钟情于霍去病,那个人简直是一个杀人的魔王,从被俘的匈奴人口中,他在河西草原的所作所为,简直令人心寒,不知他打马过后,草原上会留下怎样的累累白骨,偏偏这样一个人,却令静月魂牵梦萦。
  到底他有哪里好呢?论外貌,自己也算是翩翩美少年,虽不像霍去病那样健壮,可也算是谦谦君子;论学识,自己出口成章,学富五车,天文地理,算术星相无一不精,而霍去病除了打仗,其他什么都不感兴趣,这样一个人,竟能得到静月的青睐,这世上,原只有那个可怕的女人才能与他为伍。
  想到赵丽,曹襄总是忍不住的心寒,即使过了这么久,他一闭上眼睛,仍然能看见赵丽挥舞着长刀的样子,他从未想过那样美丽的女子,竟然如此的可怕,尤其是她站在竹林中的样子,每每回想起来,曹襄眼前总是一片碧油油的绿,那个女人身穿男装,披头散发的站在如箭一般的竹叶飞旋而下的竹林中,血从她手中的长刀静静的滴落,翠绿的竹叶一片刺目的红……,回忆中的颜色艳丽而凄怆,总让人有种莫明的恐慌。
  也许只有霍去病才敢要那个疯狂的女人吧,血洗太医院,二十一条人命,她连衣襟都没有弄脏就杀了二十一个人,想想都要发抖,一个女人如何有这般的勇气?也只有那个的女人敢和霍去病在一起吧!
  不对,还有静月,无论静月听了多少关于霍去病残杀匈奴俘虏的传言,她对霍去病的喜爱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影响,例如说今天,她一早就进宫去了,名义是探望病中的赵丽,其实只是想见见霍去病,哪怕是只看看他,只听听他说话,静月也能得到无比的满足。
  “嬗儿,这个果子给你吃。”静月拿着一个柿子递给嬗儿,可是嬗儿只是冷冷的看了看静月,没有一点儿伸手接过的意思。
  这个孩子,不知为什么一直不喜欢静月,卫子夫在心中感叹着,忙伸手从静月手中接过柿子,“嬗儿刚刚吃了饭,现在还不能吃果子。”  正说话间,嬗儿突然站了起来,跑进了内堂,静月惊奇的看着他的背影,“娘,嬗儿到哪儿去了?”
  “许是看见据儿了吧。静月,天也不早了,曹襄想在宫门等久了,早些回去吧!”卫子夫轻轻的捋着静月的长发,她知道静月的心思,可是霍去病此刻正陪皇上神驰塞外,怎会有空回来呢?
  “诺。明天我再回来看娘。”静月乖巧的站了起来,有些留恋的环顾着四周,脸上渐渐涌起了悲戚。
  看着她的神情,卫子夫心下难过,静月原不想嫁给曹襄,可是去病临阵脱逃,追着赵丽想回九江,在国家大事和儿女私事上,皇上无需衡量,便牺牲了静月的幸福,将她赐婚曹襄,也是无奈之举,可是曹襄温柔体贴,不像去病一样不识风情,应是良配,可是静月似乎过得并不幸福,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向皇上求情,情愿让静月侍字闺中,也不愿让她嫁不爱的人。
  “回去吧!这里始终都是你的家,你想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卫子夫故做轻松的笑,“其实曹襄也并非一无可取……。” 
 “娘,你不用为他开解了,我听父皇说过,他竟以嬗儿要胁赵丽,差点儿要了嬗儿的命,连一个小小的孩儿都下得了手的人,怎会是良配呢?”静月说完,不待卫子夫反驳,急急的走了,卫子夫看着她的背影,长久的叹息着。
  “嬗儿,那里就是父皇每日里接见朝臣的地方,他们现在就在里面商议国家大事。”刘据执着嬗儿的手走到建章宫外,指着建章宫朱红的大门笑道,和从前一样,他们手携手的在宫里四处游玩,太监和羽林们,都不阻拦他们,只是微笑着看着他们。“啊!”嬗儿走到大门边向内张望,在建章宫内最高的地方,武帝独自坐在朱红的龙椅上,他面色阴沉,神情可怕,而嬗儿却很高兴,翻身爬进了宫门,刘据吓得魂飞魄散,可是嬗儿已经咯咯的笑着,跑向了武帝。
  没想到今日的庭议竟是如此的不顺利,以汲黯为首的一群人,正借着浑邪王归汉一事大做文章,“皇上,匈奴浑邪王率部族归汉,下臣认为,这本是一件一举两得的好事,一方面宣扬了我天汉的国威,另一方面解除了边境的祸患,可是打了那么多胜仗后的结果如何呢?  结果是海内虚耗,人口减半,这连年的兵战,已使国家财力几尽枯竭,前朝的积蓄耗尽,农民们由于繁重的赋税和徭役日趋穷困,天灾连年,农民们破产流亡,这种民穷财尽的困难局面一直在持续。
  相反的是,大商人们通过操纵冶炼金属和煮制食盐等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署官,积累了亿万的财富,可是这些人,却不肯用来资助国家的急需,皇上,他们已经成为国家的肘腋之患啊!”
  这个老家伙,一说到打仗,总是有说不完的反对意见,可是今天,他却说到了点子上,那些大商贾们坐拥惊人的财富,却不肯为国家效力,这种情况,必须得到扭转。
  “郑当时,你曾经向朕推荐过的那两个人,叫什么名字?”武帝转过头,看着大农令郑当时,不知他推荐的人,是否能为朕收回盐铁事务呢?
  “皇上,他们的名字是东郭咸阳、孔仅,东郭咸阳是齐地的大煮盐商,孔仅是南阳的大冶炼商,他们都因为扩大产业而积聚了千金,如用他们商讨谋利之事,连细微末节都能分析得到,对国家收回盐铁事务,有莫大的帮助。”郑当时恭敬的答道,眼睛却盯着那个小小的孩子,他满面的笑容,从门外跑了起来,直扑到武帝面前。
  “嬗儿,你怎么来了,”武帝压低了声音,虽然惊讶,可是看见他,却觉得很高兴,伸手将他抱进怀里,抬头对张汤道:“传旨,命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负责盐铁事务。”
  “诺。”
  “桑弘羊,”武帝转头看着丹墀下的桑弘羊。
  一个面白微须的男子应声出列,和郑当时一样,他也注视着武帝怀里的小孩子,虽从鲁地回长安不久,他也知道皇上怀里的孩子正是冠军侯的独子霍嬗,看来真如传闻中一样,皇上对他的宠爱,已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方,竟连临朝听政,都将他抱在怀里。
  “朕令你为御史大夫,与张汤一同解决目前面临的财政问题。”武帝握着嬗儿的手,满面微笑,需要桑弘羊的时候,他就回来了,这个孩子,真是朕的福星。
  “诺。”桑弘羊没有感到一丝的为难便退了回去,他出身于商人世家,从幼年时代开始,便精通商业,精于心算,不用筹码进行运算,自皇上刚即位,便于入宫做了待中,皇上对他相当的赏识与信任,不就是解决财政问题,当务之急,不过是打击豪商而已。
  “汲黯,朕的处置,你觉得是否得当?”武帝故意的转头看着汲黯,不知这个老家伙又要说什么。
  “皇上,下臣认为皇上此举还是得当的。”汲黯仍是一副不卑不亢的样子。
  武帝却气得够呛,正想发火,嬗儿啊了一声,原来是看到霍去病坐在堂下,挣扎着想扑到他怀里,武帝忙抱紧了他,“要得到你汲黯的一声赞誉,可真不容易。”
  散了朝,武帝才发现刘据站在宫门外,想是他带着嬗儿四处游玩,今日到了建章宫,没想到嬗儿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人儿,竟敢在朝会之时跑进宫来吧!  朝臣们四下散了,武帝正想抱着嬗儿和霍去病回去研究漠北的地图,张汤却鬼鬼祟祟的折返了回来,武帝见他的神情,便知他有不想让其他朝臣知道的事情要奏,便将刘据一同留下,听张汤的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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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碧落无痕

第一章 第五节 绿槐香陌欲朝天

  阳光下,长安城内一片歌舞升平,大街上人潮汹涌,乌鸡仰头看着涵香阁精致的门楼,暗中猜测公孙杰邀请自己到涵香阁的用意,自与赵丽相熟,她无数次的对自己说过与公孙杰之间的过往,从她的讲述中,乌鸡听出了她对他的恐惧和厌恶,他由此也厌恶了他,可是昨天公孙杰竟然派人到府中下请柬,说有要事相商,乌鸡不知道他找自己到底何事,赵丽又进了宫,左右商量之下,还是决定前来赴约。  “大爷,好久都没来了。是找相熟的姑娘,还是看看咱们新来的美女?”
  一见他,鸨母满面堆笑的迎了上来,口中寒暄着,上下打量他的衣着,猜测着他的会在此花销多少的钱银,乌鸡淡然一笑,“我来找人,请问公孙公子在吗?”
  一听公孙公子,鸨母脸上的笑容更加的灿烂,想来公孙杰在此处用了不少的金银,才换来这般的待遇,“您找公孙公子啊,请到楼上,公孙公子特意吩咐,一见您,便引上楼去。”
  进了门,公孙杰背对着他,似在饮酒,又似在欣赏庭院里的合欢树,见听脚步声,他淡淡道:“你来了,请坐。”
  随着话音,他转过身,满面的笑,乌鸡只觉得那笑容异样的冰冷,这个人总让人觉得不安,心机深沉得连眼神都没有任何感情,怪不得赵丽如此怕他,乌鸡微笑着坐了下来,“公孙公子邀请在下来,所为何事?”
  碧绿的茶水倒在洁白的茶蛊里,另有一番美丽,看器皿,嗅香味儿,果然是城中最大的岁月场所,乌鸡喝了口茶,抬起头,却见公孙杰正仔细观察他,乌鸡没有半点儿的不安,微笑道:“公孙公子,邀请在下来,难道就是为了喝茶吗?这长安城中,要说喝茶,这里可是最昂贵的茶楼了。”  公孙杰微笑了,笑容里有一丝得意,“乌鸡,不对,应该是刘超,刘王子。”
  乌鸡面色微变,可是神情却很坦然,“公孙公子,就算你知道在下的本名,也不奇怪,那些往事,我早已忘了,公孙公子何必再提呢?”  “好,”公孙杰击掌笑道:“果然是王族气概,这天下间谁会知道当今的皇族竟然会甘心做一个小小的长安令呢?刘王子,不知你还记不记得自己的爷爷和父亲?”
  “不记得,”乌鸡淡然笑道:“如果公孙公子想问什么的话,那可要失望了,在下很忙,如果公孙公子没有其他的事,在下就先告辞了。”  果然厉害,难怪留在赵丽身边那么长时间,她也只认为他是一个普通得再普通的平凡人,赵丽很少会被人欺骗,她也许没想到一个陪伴她渡过了重重危机的人,竟然是从前的太子刘荣的孙子吧!
  “坐下吧,如果没有事,我怎么请你来呢?我想你也知道,我和赵丽之间存在的种种误会,你与赵丽很熟,难得她很相信你,你说的话,她绝不会怀疑。”
  这个人如此的厚颜无耻,难怪连张汤都讨厌她,“如果在下不说,公孙公子一定会将在下的秘密告知天下人,那么皇上也知道原来从前的太子刘荣还有余孽活在世上,竟然是他亲封的长安令,是吗?”
  乌鸡的笑容很灿烂,为什么赵丽没有发现他的厉害呢?从前在骠骑营,他能在赵破虏手下安然的渡过那许久的时日,然后流落匈奴时,他竟然能够陪伴赵丽安然的逃回边关,那是种的智慧和勇气。
  “你觉得我会那么想吗?”公孙杰的笑容一如乌鸡般灿烂,“你觉得我会如此幼稚吗?要让你帮我向赵丽说情,何必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呢?刘王子不是另有秘密吗?”
  他果然知道了,乌鸡淡然一笑,“也说不上什么秘密,我喜欢赵丽,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从前骗她的,都是我愿意为她做的,你想告诉赵丽,那我谢谢你,至少在有生之年,能让赵丽明白。”
  说完,乌鸡起身,“公孙公子,在下的身世如果你想说,在下绝不阻拦,至于在下的感情,你愿意说,尽可对长安所有人说,在下此生身如黄鹤,绝不会受人制挚。”  从楼上看去,乌鸡走得很稳定,看不出他心中如狂波巨涛般翻滚,这场赌局刚刚开始,如果公孙杰真把这两个秘密公告天下,第一个也就罢了,大不了人头落地,第二个说出来,还不知道赵丽和骠骑将军会如何的恼怒,说不定和赵丽的友谊也会消失。
  乌鸡走得远了,公孙杰慢慢的坐了下来,面上再没有一丝的笑容,好一个乌鸡,果然厉害,整个过程镇定自若,自己的心思,他早已猜到,既不步步为营,也不掩饰隐匿,正大光明的说出所有秘密,甚至反将自己逼到一角,临走前,明明心思狂乱,面上却丝毫不乱,如果刘荣和他一样,说不定已是当今的天子
。  在宫里和卫子夫说了会儿话,赵丽只觉神困气乏,又见嬗儿异常兴奋,便将他留在宫中,自行回了别苑,听着淙淙的流水声,赵丽几乎睡了过去,这般的安心,只有在家里,才能这样的放松。
  “夫人,长安令来了,说有事找你。”
  这个时候,乌鸡怎么会来?也许是很重要的事,否则他绝不会在应该上朝的时候,出现在自己家里,“让他在楼下等我。”  赵丽挣扎着坐了起来,用绢巾拭去额上的冷汗,略一整装便下了楼,乌鸡坐在楼边,满腹的心事,赵丽微笑道:“乌鸡,这个时候你怎么来了?”  看着她的笑脸,乌鸡的心情没有半点儿的好转,即将面临着此生最大的考验,不如她听后会有怎样的反应,“赵丽,我有事找你,单独想和你谈。”
  乌鸡的神色很凝重,想是很重要的事吧,赵丽摒退了所有的人,慢慢的坐在乌鸡对面,“说吧,我在听。”  深深的吸一口气,乌鸡缓缓的开口道:“当今的皇上,并非先帝的长子,在立当今皇上为太子之前,太子是栗姬娘娘所生的独子刘荣,当年,刘彻的母亲,也就是王美人为了让刘彻当上太子,用尽的手段,最终联合了馆陶公主,达成了目的,先帝因听信了长史的谗言,将太子刘荣贬了临江王。”  这短短的几句话,乌鸡说得异常缓慢,语无伦次,赵丽的心下却暗惊,自来只知道乌鸡是一个普通的边关将领的孩子,难道他像黑子一般,身世显赫吗?他提到的这个刘荣,与他有什么联系吗?
  “乌鸡,慢慢说,这些人,都过去了,即使再伤心,也都过去了。”
  她果然能理解,也许已经猜到了结果吧,乌鸡喝了口热茶,心情终于平伏下来,“临江王刘荣,就是我的爷爷。”
  原来如此,没想到乌鸡竟如黑子一般,有不可告人的身世,从前不觉得,自桃花拒绝了赵破虏的亲事,坚决嫁给乌鸡后,赵丽才发现乌鸡有一种清贵的气质,也许从前他隐藏得太好,所以没有发现吧!
  “当年爷爷被贬到临江,心情非常郁闷,常常作诗一舒胸臆,那些诗传到长安,先帝受人唆使,认为爷爷心存反意,所以传令爷爷回长安述职,爷爷知道先帝虽无杀他之心,可是王美人和馆陶公主却怕他死灰复燃,这一去,凶多吉少,便将奶奶偷偷送到了齐地,那个时候,奶奶已有了身孕。
  爷爷到长安后,果如他所料,先帝非旦没有怪罪他,甚至想将他召回长安,这样一来,他将会危险到刘彻的太子位,所以他回长安半个月后,便被人毒死在官驿之中,所有府中的人,都被杀了,只有奶奶幸存了下来,为了保住爷爷的血脉,她隐姓埋名过了数十年,直到我十五岁时,奶奶才告诉我,她说,所有的事都过去了,她不指望我能认祖归宗,可是留在齐地,终不是长久之计。
  奶奶过世后,我就想是不是应该离开齐地,父亲一生,因为那个秘密而郁郁寡欢,我是不是也要像他一样,最后决定,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应该到长安来闯一闯。”  他到长安之后,就进了骠骑营,今后的种种,自己都了若指掌,赵丽正想安慰他,乌鸡又开口,这一次,他没有看她,而是转过头,看着在风中飞舞的帘子,“我到长安后,终日无所事事,原想过一段时间,就回齐地的,可是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了一个人,那个人改变了我一生。”  是什么人呢?难道他遇到卫青,或是霍去病了吗?只有这两个人,才能令乌鸡生出进骠骑营的心,可是看乌鸡的神情,似乎又不想,见他久久不开口,赵丽追问道:“到底是谁?”
  乌鸡终于转过头,凝视着赵丽,“是你,我在街上遇到的人,是你。”
  “我?”赵丽有些惊诧,“你如何遇到的我?我没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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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碧落无痕

第一章        第四节 斩将封侯趁年少

  回到宫中,武帝见霍去病因赵丽昏昏沉沉心不在蔫,也不便让他随自己回建章宫,便派人送他们回精舍去了,转身叫元宝到王太医的府上将他请到宫中为赵丽诊脉,自己回到寝,也不唤嫔妃和乐班解闷,只是独自坐在帘下发愣。
  “皇上,”不知过了许久,元宝从精舍回来了,无声的站在他身后,看着夕阳下他孤独的身影,不由微微感到一丝凄凉。
  “你回来了,”武帝转过头,“王太医怎么说?”
  没想到皇上竟然会关心赵丽,可是看着他的神情,似乎又不全是为了赵丽,元宝轻轻的叹了口气,“王太医已诊完脉了,在冠军侯面前,王太医什么都没说,只是说赵姑娘舟车劳顿,是疲累所致。”
  当着去病的面王太医什么都不说,看来赵丽的病非同小可,武帝紧皱着眉头,“让他进来吧!”
  “诺。”
  元宝延着七十八岁的王太医走进了宫门,王太医医术精湛,深得宫里人的赞叹,可是他两年前以年纪老迈为由离开了太医院,堪堪避过那场大祸,皇上将他唤回宫里为赵丽诊脉,也是不相信其他幸存的太医会认真的替赵丽看病而已。
  好容易走到武帝面前,王太医颤颤的正要行礼,武帝早已不耐烦,“行了,看出什么了,你直说吧,朕不是去病,什么消息都无所谓。”  元宝将锦凳放在王太医身后,扶他坐下,王太医竭力的喘息了半晌,才慢慢的说:“皇上,赵姑娘不是病,而是中了毒。”
  怪不得那个女人看上去那么虚弱,武帝皱了皱眉,“中毒?可是朕看她神气清朗,没有中毒的症状,到底是什么毒呢?”
  “嘿嘿,”王太医轻轻的笑了,可是面色很快就沉郁下来,长长的叹息着,“皇上,这种毒来自昆明国,名字叫情丝,这个名字和它的毒性相得益彰,中了这种毒的人,就如情丝缠身,永远无法摆脱,这种毒在中毒人的血液中根深蒂固,根本无法清除,最厉害的是,它不会让人很快就死去,而是令中毒人一点一点的虚弱下去,然后身体各种机能慢慢的丧失,受尽了折磨。”
  不知是谁这么憎恨赵丽,给她下了这样的毒,武帝微微的笑了,“太医,按你的说法,赵丽早该中毒,为何到现在才毒发呢?”
  “根据下臣诊脉所得和毒发时的症状推断,赵姑娘可能两岁左右便中毒了,下毒的人并不知道毒性,所以下的份量特别的重,当时一定有人为赵姑娘吸出了毒液,保住了她的性命,十多年来,残余在赵姑娘体内的毒慢慢的滋长,到了目前,已达到了饱和点,数日前,赵姑娘伤心欲绝,牵动了毒质,所以才会毒发。”王太医徐徐的道来,神色甚是黯然。
  等了半晌,王太医都没有再开口说话,武帝看着他的神情,心中暗暗高兴,看来那个赵丽也活不了多少时间了,更慰朕心的是,在她死时,还要遭受种种的折磨。
  “真的吗?”众人转过头,却是霍去病走了进来,他满面的惊惶,“是真的吗?”
  该死!怎么让去病跟来了?武帝转过头,“太医,听你对这种毒如数家珍,是否有救治的办法?”
  “皇上,这种毒是昆明国一个女子发明的,据传言,她因为自己的丈夫始乱终弃,一怒之下,就给自己的丈夫下了这中毒,可是她见丈夫受尽折磨,又于心不忍,本想救他,可是那种毒根本无药可解,唯一的办法只能延续中毒人数年的性命而已。”
  眼看去病脸上的神情从希望变成绝望,武帝轻轻咳嗽一声,对王太医微用眼色,王太医微微一愣,然后终于会意,“其实下臣研究这种毒已经数十年,终有一点儿心得,只是赵姑娘现在身体过于虚弱,不便于施以金石,再加上宫里喧嚣,不如让赵姑娘住到城外,一方面修养身体,另一方面便于下臣诊治。” 
 去病果然好骗,他虽然愁眉不展,可是神色已不似刚才那般凝重了,“去病,朕把赵家的别苑赐给你,让赵丽好好儿的在那里休养吧。”  “谢皇上。”
  起风了,庭院里的花落了一地,赵丽坐在长廊,微微的笑着,仰脸看着晴朗的天空,今天阳光明媚,正是点将封侯的好时候,想想点名将台的盛景,赵丽只是微微一笑,皇上要嬗儿参加,这两天来都在赶制小盔甲,不知嬗儿穿到点将台,会怎样的神气。
  “赵丽。”
  是李敢的声音,赵丽回过头,李敢正拾级而上,神色平静,不辨喜怒,赵丽却知道他心中翻江倒海,今天本应到点将台,可是李广知道李敢心中的想法,特意让他避开了。
  “你怎么来了?”赵丽微笑着,“今天是你夫人的生日,为什么不在家里陪她?”
  一个月前,李敢奉父命成了亲,赵丽知他一直爱恋着静月公主,原以为他会拒绝,没想到李敢成亲后,和自己的妻子如胶似漆,和猜测中完全不同,看来即使是李敢,也和爹爹一样的薄情,这身边的男子,只有霍去病和乌鸡才真正的知道什么是爱情。
  “知道你病了,她做了你爱吃的糕点让我送来,正好今天无事,便来和你聊聊天。”看见赵丽,李敢终于笑了出来,无论什么时候看见她,总是高兴的。
  食盒里果然有食物的香味儿散出,赵丽淡淡一笑,“李敢,你最近是不是没训练,看你胖了不少。”
  “是啊!她的厨艺很好,我想,如果今后不打仗,我还可以去开客店。”
  赵丽脸上的笑容黯淡了,李敢竟有这样的想法,半年前,也许一个月前,打仗还是他全部的生命,没想到仅仅过了数十日,他的想法竟有这般的变化,强挤出笑容,“怎么了?不想打仗了吗?从前不是不打仗,就活不下去吗?”
  她轻轻的捋着头发,手腕上有一道明显的刀痕,一定是王太医为赵丽解毒的时候,割开了她的手腕,为她放血所致,从小到大,赵丽最是爱美,如果不是到了万分危急的时候,她绝不会让王太医割出这道伤痕的。
  “痛吧!”李敢拉着赵丽的手,仔细的看了看手腕上那道深深的伤痕,“公孙杰也太狠毒了,谁知道他会丧心病狂到对一个两岁的孩子竟能下如此毒手呢?”
  他如此的关心自己,赵丽几乎落下泪来,这世间,没了奶奶、没了翠儿,最终还有李敢,赵丽轻轻的抽回手,“李敢,你说多少年了,咱们从前在长安闲游的时候,怎会想到有今天呢?”
  “赵丽,别想得太多,自上次与爹爹出征失利后,我再不敢想得太多,一想,就会心痛,一想,就觉得沮丧,我不能让我的雄心消散,我也不能忘怀我的壮志,即使封不侯,点不了将,只要有仗打,我便觉得幸福。”李敢站了起来,高大的身形投下一片阴影,他没有看赵丽,只是注视着庭院里的落花,“年轻的时候,心高气傲,什么都要争,什么都想要,你道我真的爱静月吗?其实不是,只是虚荣,静月是谁?皇上最宠爱的女儿,骠骑将军最亲近的女子,如果赢得了她的芳心,那便是打败了天下间所有的男子。”
  这些话是李敢心底的秘密吧,他不敢对旁的人说,只有在自己面前,他才能做真正的自己,就让他说吧,全部说出来,两兄妹之间,原不应有什么隔阂。
  “直到桃花挑选了乌鸡,而没有嫁给赵破虏,我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赵丽,你说我傻吗?”
  李敢的神色很黯然,他说他没有真正的喜欢过静月,只不过是自己骗自己,这世上,只有自己才明白李敢是如何的爱着静月,可是不能说破,也许在李敢一厢情愿的臆想中,他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李敢,你有什么觉得遗憾呢?我觉得没有,难道打了一次败仗便一世不可翻身吗?难道真的要一次出征,便斩将封侯才不是遗憾,这世上,只有一个霍去病,你父亲的威名,是经历了无数次的浴血奋战所得,难道你想将他的英名丧失在你的手中吗?”赵丽淡淡的说,带着一点儿期许,“我知道你的想法,有的时候,可望而不可及是真痛苦,可是真正得到了又能如何呢?静月心中,永远只有霍去病,可是在你妻子心中,你永远都是第一。”
  这样说,李敢也许能够明白吧,和他不用那么多的机心,把想说的话说出来,他就能明白了。
  “赵丽,你知道吗?你是天下间最自私的人,你为了你自己得到幸福,伤害了无数的人,”李敢的声音很冷,如同冰水一般的从头淋下,“自认识霍去病开始,你就在伤害静月,从前如此,现在如此,你为了你自己,永远不会顾及旁人的感受,如果没有你,赵家永不会灭族。”  即使走得远了,赵丽也能感到李敢的绝决,他说的是真的吗?如果没有你,赵家永不会灭族!他是因为伤心吧,因为自己说中了他的心事,所以他才说这句话,一定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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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碧落无痕
第一章        第三节 当年燕子知何处</a><span class=xt>

  “嬗儿,朕抱抱,”武帝将嬗儿从竹篓里抱了出来,“几天不见,你又重了,朕都抱不动了。”
  想像中,皇上对霍去病的逃婚应该非常的恼怒,可是此刻,他的神情里没有愤怒、没有谴责,甚至没有一点儿火气,感觉上,他甚至有一丝轻松,只是逗弄着嬗儿,根本没有理睬赵丽和霍去病,似乎他们和空气一样透明。
  “嬗儿,你们都去了什么地方?”武帝淡淡的笑,眼角的余光看着站在霍去病身边的赵丽,如果没有去病,真恨不得一剑劈了这个女人。  “长安。”嬗儿微笑着,眼睛却看见赵丽,似乎怕她转眼便会消失一般。
  尽管心中不悦,武帝的面上仍然没有表露出来,“你们是回长安,不是去了长安。”和赵丽在一起久了,连嬗儿都变得傻了。
  嬗儿咕嘟了嘴,“娘说了,娘和嬗儿的家不在长安,所以嬗儿是回家去了,现在要去长安,嬗儿不喜欢长安,长安没有儿的家。”
  这个女人!武帝气得说不出话来,她怎知道嬗儿在长安没有家,皇宫内院到处都是嬗儿的家,她要带走嬗儿,竟如此的骗他,其心可诛!
  踏着太监背走上御辇,嬗儿突然哭了,挣扎着想回赵丽身边,武帝柔声的哄声,不一会儿,去病便把赵丽送上了御辇,嬗儿的泪水一瞬间便消逝了,叽叽咕咕的说起话,娇声细语,也不知道说的是什么,武帝微笑着应对,眼角却微微扫着赵丽。
  数日不见,这个女人便清瘦了许多,神色间有一些挥着不去的疲乏,那种深入骨骼的倦意,感觉上,她这般落寞,却令人觉得她超尘落俗,她的手轻轻抓着御辇上的扶手,那手如此的美,如同一朵雕刻精美的玉花,美虽美,那手似乎也感染了主人的疲倦,微微带着一丝倦意。  上了辇后,赵丽很快便睡了着,看着她的睡容,武帝暗暗猜测着,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个女人似乎变了一个人,虽然有一种难言的倦怠,可是她仍然美貌惊人,惹人怜爱,与她相比,这天下间的女子便觉得庸俗了,武帝冷冷的想,眼前闪动着静月含泪的双眸,大婚前那种平静的悲哀,隐隐的透露着那种绝望,没有任何希望的绝望,那刻意的平静,只会让人觉得心痛彻骨。
  “驾。”
  帘外传来熟悉的声音,竟是去病亲自执掌辇驾,武帝微微一笑,这个孩子总是实心眼,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虽然不一定是为了朕,可是也难为了他这份孝心,他总有千般的不是,却是万般的好,让人无法讨厌他。
  要问去病,他一定三言两语便说完了这次的经历,童言无忌,只有问嬗儿,才能得到想要的消息,“嬗儿,你们怎么回长安了?”

  “不是回长安,”嬗儿抬起头,得意的看了看武帝,“是到长安去,娘说她不忍心见爹不能打仗,即使他娶了旁的人,也要回长安来。”  是吗?这个女人竟有这般的情操,武帝冷笑起来,从认识开始,她便是自私的,结交卫青是为了赵家,接近去病是为了赵家,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赵家,何时见她为去病付出,这样的虚伪、这样的做作,骗得了去病这个傻孩子,骗不了朕。
  “嬗儿想回长安来吗?”武帝微笑着拿了一个果子给嬗儿,嬗儿会如何回答呢?他一定不舍得长安吧!这里这么繁华,朕这样的宠他,他一定不会舍得离开长安的。
  眼看他咬了一口果子,拿将它扔到一边,“娘在哪儿,嬗儿就在哪儿,嬗儿要和娘在一起。”嬗儿跳下了地,伏在榻边看着沉睡的赵丽,“嬗儿最喜欢娘了。”然后爬到榻上,钻到赵丽怀里,乖乖的睡了。
  不知这个女人有什么魔力,去病如此爱她、卫青如此爱她,连嬗儿都如此爱她,武帝转过头,注视着霍去病的背影,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去病从什么时候爱上她的呢?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是什么时候?难道第一次见面,他便爱上她了吗?那截宝石链子,不是在精舍发现的吗?  竭力的假装着平静,刻意放缓了语速,“去病,你不想娶静月,朕不逼你,五天前,静月已嫁给了曹襄。”
  没有回答,可是他突然坐得挺直了,原来去病还是担心的,他仍然担心朕要把静月强嫁给他,从心里,他不愿意娶静月,罢了,再没什么可强求了,可是总是心有不甘,“去病,你和赵丽是怎么认识的?”
  明明知道,还是忍不住要问,去病该如何回答呢?最终还是沉默吧!
  “桃花林,”去病转过头,满面灿烂的笑容,神色似乎回到了从前,刚刚认识赵丽的时候,“皇上,那年到郊外赏桃花的时候,您还记得吗?”
  那么久远的事,早已不记得了,可是去病一提,模糊还有些印象,那次,应该是赵丽放火烧了桃花林的时候吧,还记得摘了一枝桃花给静月,她留了好长时间,桃花谢的时候,哭了好久,没想到从那个时候开始,去病的心里已经有赵丽的影子了。
  总是在做梦,滔天的大火阻断了道路,明明知道前方有人,可是总在原地徘徊,和无数个永夜里一样,公孙杰从梦中惊醒,浑身的冷汗,浸湿了全身的衣裳,为什么总在做同一个梦呢?在梦中,一直在原地徘徊,然后就是冲天的大火,无路可逃的恐惧,这个梦,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主人,”有人悄无声息的站在屋门外,恭敬的呼唤着,从前,只有这样的呼唤别人,那个时候,无时无刻的不在憧憬着成为人上人的一天,可是真正的成了人上人,又觉得异样的空虚和寂寞,失去了人生的目标,是不是总会有这样的感概,却不知皇上的心里,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
  “主人,”屋外的人微微提高了声音,似乎对他反常的沉默感到诧异。
  “什么事?”
  “赵丽已经回到长安了,仍然住在宫里的精舍,据可靠的线报,赵丽得了一种怪病,日渐的衰弱,没有任何的病因。”
  他们当然找不到病因,公孙杰冷冷的笑着,屋外传来轻盈的脚步声,很快便消失了,现在可以放心的笑了,可是案几上的铜镜中,他的笑容那样的丑陋,丑陋得连自己也不愿意多看,快速的转过了头,伸手将铜镜扑到在案几上。
  赵丽!她从小就不喜欢他,至今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那是蝶姬退隐后,第一次表演她的绝技——绳上跳舞,在场的所有人都被她神乎奇迹的舞姿所吸引,只有他注意到那个站在绳架下向上张望的孩子。
  小的时候,她就做男装的打扮,可是他第一眼便认出了那个美貌若仙的孩子的性别,天底下,只有女子的眼中才有那种令人荡气回肠的妩媚,为了结识她,他用铜钱打断了空中的粗绳,蝶姬在众人的惊呼声里落到了水中,他抢先跳到水中将她救了出来,就着便理所当然的认识了赵丽。
  自认识开始,她就不喜欢他,他也明白她为什么不喜欢他,赵丽对任何人有一种天然的辨别能力,她知道那些人可以接近,那些人不可以接近,尤其是可以让她利用的,但这其中并不包含自己,尽管自己心甘情愿的愿意让她利用,可是她总是怕,她能够觉察到自己的野心。  作为一个男人,当然应该具备一定的野心,对于赵丽来说,自己的野心太具有威胁性了,就像她那个同样具有威胁性的二叔,可是她却很喜欢那个瞎子,因为那个瞎子与他们同甘共苦的生活了几年,多可笑的逻辑!
  是什么时候绝望的呢?太久了,久得已经忘记了时间,从那个时候开始,就下定决心要毁灭一切了,蝶姬、二叔、刘陵、淮南王,甚至是赵丽,既然没有了爱心,那只有野心,至少野心不会辜负自己,只要自己愿意,这天下间还有到不了手的女子吗?
  即使得到了一切,心总是痛的,因为要得最迫切的,还是那个仰望着天空的孩子,可爱而通透,那种超越了一切污秽的纯净,连在梦中都在追求的纯洁,这天底下,只有她吧。
  不知为什么,总是觉得赵丽很可怜,即使她拥有了一切,巨额的财富、骄人的容貌、万众仰慕的情人,她还是一无所有,这世上,她能真正拥有的东西,只有她自己。
  滚烫的茶喝下去,仍然觉得心凉,这个样子,一定非常的丑陋吧,丑陋得连张汤也厌恶了自己,甚至自己何尝喜欢过自己,没有人知道,一个绝望的人,会做出什么样的疯狂举动,只有自己,只有自己。
  当年给赵丽下毒时,是何等的绝望,可是蝶姬救了她,那个傻瓜不知道,虽然她能救赵丽一时,却救不了她一世,她虽然能吸出她的毒,可是那种毒在血液中,永远没有办法清除,它会一点一点的累加,当毒质布满全身的时候,中毒的人会没有丝毫异状的死去,这种毒对于如蝶姬和赵丽这等美人来说,是最好不过的,因为,她们也因此保留了绝世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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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碧落无痕

第一章 第二节 送客重寻西去路

  天已黑透了,原想和去病商量后天大婚的细节,可是他迟迟不出现,也许是正在安抚赵丽吧!武帝一边觉得厌恶,一边觉得闷,便唤了李延年的乐班,刚刚听了一曲,元宝便跑了进来,看他惊慌的样子,武帝的心立刻提了起来,难道出了什么事吗?
  “皇上,皇上……,”元宝一边跑,一边说话,感觉要窒息了一般,不知出了什么事,能让元宝这样的大惊失色,元宝性子沉静,陪着武帝身边二十几年,武帝从未见过他如此失态,“皇上,冠军侯出城去了。”
  “什么?”武帝站了起来,不由也微微变色,“出城去了?”转念一想,“赵丽呢?赵丽到哪儿去了?”
  站定了,元宝竭力的平息着急促的呼吸,“赵姑娘今天中午就出城了,拿了冠军侯的令牌,出宫的时候,禁军见是赵姑娘抱着小侯爷,以为他们出宫玩耍,便没有拦截,下午的时候,冠军侯也出城去了,到现在都没有回来,精舍那边乱成了一团,奴才抓着富贵问了半天,才问清楚,赵姑娘临走前,收走了所有的东西,想是不回来了。”
  这个女人!武帝恼得直咬牙,本以为经过赵家的事后,她会循规蹈矩,可是她仍然不停的在给朕添麻烦,早知道不能杀她,只有去病这个傻孩子会相信,这个女人也明白,所有一切的做作,不过为了逼迫去病迎娶静月罢了,去病应允的时候,本就不情不愿,现在这个女人一走,不知去病要到何处找她?
  “元宝,去找卫青,让他派人出城去找去病,一定要在婚礼前,找到他。”武帝重又坐了下来,这个世上,没有人比卫青更了解去病,无论他到了何处,卫青都能找到他。
  等了半晌,元宝却一动不动,武帝转过头,“你站在这儿干什么?快去啊!”
  “皇上,赵姑娘这样的聪明,一路上一定会故布疑阵的,冠军侯和她相濡以沫,心心相通,也许能找到她们,可是大将军却猜不到赵姑娘的心意,要如何才能找到冠军侯呢?”元宝抬着头,却没有看武帝,他觉得这几句话,说得异常艰难,这些话,本不应由他来告诉皇上啊!这宫里谁都知道皇上的心意,他要把静月公主许配给霍去病,可是偏偏出了个赵丽。
  这世上,没有人能够违逆皇上的意思,可是皇上再霸道,也管不了人心,霍去病想的、念的只有那个赵丽,静月公主再美、再好,他也不喜欢,皇上对此无可奈何,又悲愤交加,所以才有了赵家的灭族!
  武帝的神色变幻莫测,他知道元宝说的都是事实,可是却不想承认,那个女人要引去病走,一定会如元宝说的一般,在初始的路上故布疑阵,却能让去病发现线索,可是卫青一定看不出来,因为那个女人存心要带走去病!
  宫外的更漏缓缓的响起,夜深了,不知去病追到了何处,现在派卫青出去,也只会徒劳无功,可是后天就是大婚的日子,不找到去病,皇家就会成为天下的笑柄,武帝缓缓的起身,“行了,这件事,不要让任何人知道。”
  跟在武帝身后缓缓的行走在精舍外围的小径上,元宝知道武帝的心情烦躁,也不打扰他,相隔着三步的距离,让他慢慢思考,早知道皇上的用心会被赵丽识破,可是没想到她竟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反抗皇上强加给她的意志,这个女子,总是让人佩服,甚至是惊诧,她早知道冠军侯会随她离开长安吧!
  走了一圈又一圈,不知还要走多久,元宝仰头看了看精舍的平台,从前的日子里,赵丽会抱着小侯爷和冠军侯一同坐在平台上乘凉,她脚踝上的七生锁总会发出悦耳的声响……,七生锁?明白了,赵丽的确是想离开冠军侯,不然,她不会留下七生锁,看来冠军侯要找到她和小侯爷,必得费一番的功夫。
  夜深人静,连脚步声都无法打破这一片凝固了般的安静,武帝烦乱的心渐渐平息下来,赵丽挑选中午离宫,必是思量良久之后才做出的决定,那个时候,去病一般陪着朕在黄门署看马,即使要回精舍,也得末时过后,她带走所有的东西,必是决定一去不回。  这个结果,本在意料之中,早就独到赵丽会走,所以去病要求封赵丽为平妻的时候,没有任何犹豫便应允了,可是去病的反应却在意料之外,他竟这般的爱那个女人。种种迹象看来,赵丽并不明白去病是如何的爱她,武帝也为霍去病觉得委屈,他付出了那么多,那个女人却丝毫没有感动,从头到尾,她都是在利用他而已,只是这个傻瓜不明白。
  “元宝,你觉得曹襄怎么样?”武帝终于停住了,回过头,目光炯炯的盯着元宝,眼神中有一丝痛,那种割舍了意愿的痛。  看着他的眼神,元宝已明白了他的决定,“曹襄?这个孩子不错,大将军很喜欢他,上次如果不是因为卫伉,他也不会做出错事。”  好吧!只好这样了,武帝倒背着手,慢慢向未央宫走去,这个消息,要如何告诉静月呢?在得知将要和去病成亲的消息后,静月喜悦的面容还未从眼前消失,马上又要面对她的失望了,这个孩子,为什么偏偏会爱上去病呢?  “父皇,你看这件衣服好看吗?”静月从铜镜中看到武帝的身影,兴奋的转过身,展开手中的嫁衣。
  大红的嫁衣,鲜艳得就是太阳都会失色,镶嵌了少量的珠宝,华贵而不庸俗,袖口和领口用五彩的丝线绣着精致的花,静月一定费了不少的心思吧!她的笑容这样的璀璨,武帝只觉得剜心一般的痛,可是那残酷和话,总得说出口。
  “静月,你知道曹襄吗?”
  静月敏感的转过头,呆呆的看着武帝,半晌才绝望的说:“父皇,您的诏书上,是去病哥哥啊!”
  从来没有这样的痛心过,如果她是别人也就罢了,可是她是静月,是朕最心爱的静月,“静月,赵丽离开长安了,去病……。”
  明白了,明白了,去病哥哥本不想娶自己的,是父皇以赵丽的性命相要胁,他才勉强答应的,可是父皇的诏令已经发出,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自己要成亲了,可是新郎临阵跑了,有多少人会在暗中看笑话。
  “皇上,”卫子夫惊恐的抱着浑身发抖的静月,“快派人去找去病,他不能这么做,他走了,静月怎么办?静月怎么办啊?”
  怎么?怎么办?只会问怎么办?朕也不知道要怎么办,“子夫,去病的禀性你比朕清楚,朕能勉强他一时,不能勉强他一世,曹襄是皇姐的儿子,性情温柔、相貌堂堂、文武双全,也算得上是王公贵族里数一数二的人物,静月嫁给他,不会受委屈的。”
  “娘,嬗儿要吃果子,爹去摘。”嬗儿高兴的指着崖上的野果,转头看着赵丽。
  拿着火把爬到崖上,摘了几个果子,霍去病又滑了下来,赵丽微笑着接过,然后在溪水里洗净,挑了一个最大的,递给嬗儿,他高兴的抱在怀里,眨着眼睛,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在路上走了几天,把想去的地方都去了,明天就要回长安了,也不知道皇上会如何的恼怒,赵丽抱着嬗儿,依偎在霍去病的怀里,轻轻的哼着歌,小的时候,娘常常带着自己在野外露宿,那个时候,唯一的愿望是能吃饱饭,到了现在,能够吃饱饭了,却没有什么愿望了。
  “知道怎么找到你的吗?”霍去病轻声的问,他很得意吧,这么快便找到了,想也是奇怪,没有留下任何的线索,长安到九江又有千百小路,他怎么知道自己会走这一条呢?
  “是因为香味儿。”霍去病得意的说,“问道旁的人,他们就说了。”
  原来是这样,这么简单的道理,也许是当局者迷吧!上次在廷尉署的暗牢里,他也能发现自己,也是因为香味儿吧!在那个阴影的牢房里,要很快找到那扇隐蔽的小门的确不容易,他一定是嗅到了香味儿,才发现的,而这一次,他只需要问沿途的人,是否有一个带香味儿、带着小孩子的人,便知道自己的动向了。
  “好得意吗?”赵丽眨着眼睛,这样的困乏,从前从未有过,最近常常觉得累,原以为是因为伤心的缘故,可是现在这么幸福,幸福得不舍得睡去,要把此时的美景牢牢的记在心里,却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
  “睡吧!我陪着你……。”
  即使睡着了,脸上也带着笑,从小便凄苦,从未有此刻的温馨、宁定,只要和他在一起,永远都会如此吧!
  那辆马车过来了,走得很慢,非常的慢,虽然看不清牵的马,但从那张驰有道、潇洒利落的动作,武帝也猜到了是霍去病,他终于回来了。
  到得近前,去病仍是满面的笑,似乎没有看到他脸上的寒霜一般,正想斥责他几句,一个可爱的孩子跳下了马车,娇娇的呼唤着,“皇上,皇上……。”
  嬗儿!无论什么时候看到他,都会觉得高兴,这般的想,脸上的笑容也绽开了,灿烂得如同阳春三月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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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碧落无痕 第一章 第一节 东风且伴蔷薇住
一路上的风景很美,初时嬗儿对任何东西都很好奇,不停的询问,哭闹着下马去看自己从未见过的景物,几天过后,他便失去了兴趣,每天爬在马旁的竹篓里,或是吃着东西,或是和赵丽说话,要不然就自己和自己玩,赵丽虽然心烦意乱,可是看着他天真的样子,不由又觉得由衷的难过,如果还留在长安,嬗儿一定不会这么寂寞,可是霍去病和静月成亲后,不知他们会如何待他,嬗儿是赵家唯一的希望,他比自己的性命更加的重要,因此,无论如何的艰苦,都要把他带在身边,让他幸福的长大。

  远远的看见官道了,赵丽回过身,对嬗儿微微一笑,“嬗儿,咱们明天就要上官道了,到时,有很多的人,很多有趣的东西,嬗儿一定会高兴的。”

  嬗儿令人意外没有回应,他爬在竹篓的后面,不停的向后张望,赵丽奇怪的转过身,只有密密的树丛,难道有什么野兽吗?赵丽伸手握住剑,不由有些紧张,早知道这么危险,一定不会带嬗儿走这条小路,等了半晌,身后的树丛没有半点儿动静,“嬗儿,你在看什么?”

  “爹,是爹跟来了。”嬗儿指着树丛轻声的说,“爹一直跟着我们。”

  一定是嬗儿太想霍去病了,所以才会把树枝当成了他,现在这个时候,霍去病已与静月成亲,正在宫里接受百官的恭贺吧!赵丽放回长剑,“嬗儿,咱们马上就要到客栈了,今天晚上想吃什么?娘做给你吃。”

  “娘,为什么我们不留在长安呢?”嬗儿蹶着嘴坐回了竹篓,拿了一果子出来,却不吃,只是看着赵丽。

  “因为娘和嬗儿在长安都没有家,我们要回九江去,娘带着嬗儿住在淮水的边缘,嬗儿会喜欢淮水的,娘会修筑一个竹屋,冬暖夏凉,每日里听松涛阵阵,看淮水滔滔,娘抚琴给嬗儿听,然后带嬗儿到九江城里念书,游戏……。”赵丽微笑着,似乎这一切很快就会发生,他们的生活将轻松自在,和她讲述的口气一样。

  走了一会儿,赵丽果真听见了身后的马蹄声,难道嬗儿真的看见霍去病了吗?赵丽转过头,却是一个行脚的商人,打马飞快的驰过她们身旁,赵丽自嘲的转过头,怎么了?自己怎么了?竟然认为霍去病对她的爱可以击败他对战争的渴望。

  转过头,再打马向前行,“娘,嬗儿累了,要休息。”

  累了,真的有点儿累了,自清早出发,到现在,还没休息过,赵丽微笑着,“好吧,我们在这儿休息一会儿。”

  “好。”

  刚下了马,赵丽伸手将嬗儿从竹篓里抱了出来,正要将他将在地上,嬗儿拍着手笑道:“爹,爹找到嬗儿了。”

  果是霍去病,风尘仆仆、满头大汗,一见她,便笑了,露出了白的牙齿,“赵丽。”

  “你来干什么?”赵丽面无表情的将嬗儿放在地上,原想嬗儿会飞奔到霍去病怀里,可是他眨着眼睛,看了看霍去病,小小的身子贴着赵丽,一动不动,他也感到赵丽的怒气了吧!

  一如嬗儿般眨着眼睛,霍去病带着如释重负的微笑走上前来,“找你。”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七生锁,“你忘了。”

  忘了?真是忘了吗?原以为这一生都会带着那个东西,是他的主人先变了心,怪不得自己,一想起他答应和静月成亲,赵丽就恼得心都生痛,看也不看他的手,只是弯腰抱起了嬗儿,“我不想要了,你留着吧,会有用的。”

  “是你的。”霍去病也许已察觉她的愤怒,所以微微的犹豫了,可是重见到她,总是兴奋的,怕了那么久,自出长安开始,就心急如焚,只想能找到她,无论她如何生气,都是应该的,所以仍然很高兴的走到她身边,拉着她的手,“不气了”。

  不气了?赵丽恼得连他的笑容也觉得讨厌了,因为见到他的喜悦也淡了不少,“你回长安吧,你既答应了要娶静月,就得对她好,静月是好女孩……。”赵丽一边说,一边转过身,有些悲伤的看着他,“你答应的事,就得做到。”

  没有回答,霍去病只是侧头看着她,脸上的神情带着一丝顽皮、一丝委屈、一丝恐惧,自认识开始,从未见过他有这般的神情,赵丽的心软了,她把嬗儿递给他,然后轻轻的握着他的手,柔声道:“回长安去吧,那里才是你的天地,才有你翱翔的天空,你如果和我在某一起,只能做霍老板,你听听,霍老板,比冠军侯可难听多了。”

  说着,本想露出笑容的,眼泪却流了下来,霍去病心下难过,将她揽在怀里,“不哭,就回九江,打了那么多胜仗,难道不能抵你的死罪吗?不打仗,还是霍去病。”

  “傻瓜,”赵丽挣脱了,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笑,“你不打仗,还能是霍去病吗?再说,你答应了皇上要娶静月的,现在你跑了,皇上一定非常的生气,娘说过,一个男子必得履行自己的诺言。”

  “七生锁啊!”霍去病突然绽开了笑容,“这是我的承诺。小的时候,娘说过,做好了七生锁,就用它来套住姑娘,你早已是我的妻子了。”

  妻子?什么妻子?从来没有和他成过亲,即使是有了嬗儿,也被人称做赵姑娘,不被人认可的女子,永远只能生活在阴影中,“妻子?是吗?有多少人这样认为,我永远是赵丽,你永远是霍去病。不就是死吗?”赵丽的目光清晰而幽远,带着一种义无反顾的决心,“如果你真心爱我,死有什么可怕?你是你却选择了和旁的人成亲,却用我来做借口,我原应该明白这世上,永不会有一心一意的男子,从小到大,我认识的男人,都和我爹爹一模一样,”说到爹,赵丽的眼睛又红了,她决绝的转过头,“你回长安去吧,不要再来找我们了,等你打了胜仗,消息传到九江时,我会告诉嬗儿的。”

  霍去病的手很温暖,带着一丝的安全感,他的声音清澈透明,没有丝毫的杂质,“赵丽,你是明白的,我如何的爱你,你是明白的,我们从在淮南开始,就在一起了,永远都不会分开的。”

  永远?永远是多远?这世上没有什么永远,如果真有永远,为什么要答应皇上娶静月呢?

  “死,我不怕,如果皇上想杀你,我就和你一起死,”霍去病慢慢的说,“我不怕死,可是我怕我们连死也不能一起。”

  从来没有听他说过怕字,赵丽看着霍去病的眼睛,那双眼睛,永远的清澈透明,一如婴儿,霍去病从不说谎,因为他不屑于说谎,更不屑于流泪,可是此刻,他在流泪,眼泪滴落在她的手背,凉凉的,很快的渗进她的皮肤,抚慰着她的心。

  “这两天,我很害怕,我不敢睡觉,因为我怕我睡了,就再也找不到你们了,”霍去病握着赵丽的手,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的话,他很疲累,接连数日不眠不休的追踪,耗损着他的体力,不知不觉间,他已紧紧的抱着赵丽,“看见七生锁,我知道你生气了,我原只该答应娶你一个人的,是我错了。”

  他明白了,明白自己为什么生气,这些私心,本不应该让他明白的,可是他太了解自己了,甚至比自己更了解自己,霍去病弯下腰,将七生锁重给赵丽戴上,“娘说过,套上七生锁的人,生生世世都在一起,所以,我们要生生世世的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承诺吗?还是誓言,要相信他吗?或是离开他?离开长安时,挑选的是正午,因为那个时候,他陪伴着皇上,见不到他,所以狠下心,可以狠心离开,当他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这才惊觉心中的那份眷恋,为什么要离开呢?明明知道应该和他在一起,永远的在一起,为什么要离开呢?

  风一阵阵的吹过,扰乱了思绪、扰乱了情感,他轻轻的执着她的手,在这寂静无人的荒山野岭,他坚定的诉说着自己的爱情,赵丽情不自禁的泪流满面,这些话,等了许久了吧!他总是不说,明明知道他的爱、他的真心,可是还是希望他能说出来,似乎通过言语,就能获得什么保障似的。

  回去吗?到九江去,从此做一对平凡的夫妇,这世上再没有霍大将军,再没有铁血沙场的百胜战神,为了自己,竟要埋没他吗?柔肠百结,这样的为他着想,这样的爱他,竟是要离开他的时候才知道。

  “不打仗了吗?”这样的问,明明知道他的回答,还是忍不住的问了出来,眼泪止不住的奔涌而出。

  “不打了,”霍去病爱怜的为她拭着眼泪,“小的时候,指挥着羊群打过仗,如果想打仗了,就买一群羊吧!”

  伏在他怀里,眼泪尽情的奔涌,为什么要嫉妒呢?为什么要自私呢?为什么要猜疑呢?原不应该逼他做出这样的选择,“我们,”赵丽仰起头,“回长安去,宁愿你与旁的人成亲,也不愿你那样寂寞的渡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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