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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的聚会就在我们平时开例会的实验室里进行。出乎我的意料,彭教授并没有参加。学生们于是嬉笑着放肆地拿导师和师母说笑,散布出很多关于彭教授还怕老婆,下班一贯立刻回家的故事。我将信将疑。想必加班对一个大学教授应该是家常便
饭吧?


其实那聚会真的没什么意思。


即将毕业的男生身材瘦小,皮肤出奇的黑,口齿也特别不清,让我联想起台湾中央山脉上居住的原住民。


这位瘦小的"原住民"想必就是我在报纸上读到过的"台独分子"吧,因为我曾听见有洋人问他是不是Chinese(中国人),他回答不是Chinese,是Taiwanese。这种答法和彭教授的其他台湾学生不同,遇到同样的发问,他们往往会回答是中国
人,不过来自台湾,或在台湾长大。


想必台湾的外省人并不占大多数,如何到了彭教授的实验室就成主流了呢?可能是因为彭教授本人是"外省人"吧,所以他的学生大多也是"外省人"。


早些年移居台湾的台湾人称四九年移居台湾的台湾人为"外省人"。很奇怪的,人总喜欢分群体,可以以肤色分,以语言分,以口音分,以地理位置分,以年代分。记得小时候看的《小人国》里,两个小人国之间发生了战争,原因就是一个国家的人打鸡蛋时总是从大的一头开始,而另一国人则是由小的一头开始。那时我疑惑的并不是他们为什么要为了这点小事打仗,而是我不明白如果从任何
一头打破鸡蛋,那么如何能够用两个拇指干净利索地把鸡蛋掰开?就象母亲做的那样。 母亲总是从中间敲破鸡蛋,然后用两个拇指轻盈地把蛋分开来,透亮的蛋清和浑圆的蛋黄便完完整整地落到碗里了。


不知道"原住民"是如何打鸡蛋的?那外省人呢?


阿澜呢?还有辉?他们打蛋的方式相同么?辉,他到底选择了哪一种方式呢?我呢?我应该选择哪一种方式呢?


我的手很笨,不管如何打法,总会把蛋搞得支离破碎,手指上沾满蛋清和蛋黄,粘粘的有些象鼻涕。


不过,我知道我的犹太房东打蛋的方式是和母亲相同的。


也许是因为族群不同的原因,也许还有其他原因,反正"原住民"在这堆台湾人里也是有些被孤立的。我可以从他们平时与他的言谈举止中感觉到。


虽然其貌不扬,形单影孤,他却甚有本事,在新竹的清华大学(台湾人称之为清大) 找到了助理教授的差事。


其实,这是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在台湾找到教授的差事似乎不见得比在美国容易多少。一来是台湾大学本来就少,二来是如今台湾的薪水也很高了,本岛职位的吸引力就大了。


如此好的一件事,最终还是弄得悲伤起来,一群男生喝了些酒便开始涕泪交流, 仿佛每个人都是那个要和大家离别的人。


难以想象,大家本来是有些孤立这个将要离别的人的。


也许,每个人都想做那个和大家离别的人吧。


阿文也有些醉了,他也曾流泪,不过,我知道他心里并不羡慕要离开的人。因为几个小时以前,就在那阳光明媚的河岸,他曾经告诉过我,他不想回台湾。


他不想结婚生子,继承祖业。然而,他为什么不想结婚呢?难道,对于一个英俊而浪漫的年轻人,婚姻是不值得憧憬的么?


但这又与我有什么干系呢? 我想我也有些醉了,因为我的心情,也莫名其妙地忧郁起来,不过我却未曾流泪。


晚会结束的时候,我和阿文并肩从教学楼里走出来。夜风里夹带着一种春天特有的温热。


又是这令我留恋的春的气息,记忆里似乎寻得到它的踪影。到底是何时何地呢?我曾经闻到并喜爱上这股味道?


阿文却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象重感冒病人。


他问我为什么一直沉默着。


我回答说,因为我在琢磨一个问题。


他问我什么问题。


我说,打鸡蛋的问题,然后把《小人国》的故事讲给他听。


原来,这个故事他也是听过的。他笑了,两排整齐的牙齿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洁白。


我突然想起卧佛寺的夜。空气中似乎弥漫着同样的味道。


阿文只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迈着懒散的脚步,衬衫的衣角被夜风吹得哗哗作响。


阿文住在学校为研究生们建的公寓宿舍,这种宿舍往往是两房一厅,带厕所厨房,租给两个单身学生或是一个带家眷的学生。


因为阿文已有醉意,所以他没有开车。送他到了宿舍,我还有半个小时的路程。


和阿文道别的时候,他已经睡眼惺忪。他和我告别得有些懒散。我匆匆扭过
头,未曾注视他的眼神。


我独自一个人走上柏油马路,也许是夜深了的缘故,路上没有任何汽车经过,路边的灌木丛里响着蛐蛐儿们的叫声。它们的世界正生机勃勃。


没有路灯,多亏天上的一轮明月,路在我眼前清晰地延伸。


我走了大概不到二十分钟的样子,面前闪出两束车灯,在漆黑的夜里,那灯光看上去特别耀眼。


灯光缓缓地靠近,我可以清晰地听到汽车发动机的声音了。


车子驶近我时明显降低了速度,最终停在我前方五六米远的地方。


车顶端突然闪烁起霓虹的灯光。原来是一辆警车,车里的扬声器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声。


我却没有听懂那吼叫。立时间,初夏夜的浪漫一扫而光,我内心升起一阵恐惧,不禁停住脚步。


车里发出的喊叫声仍在继续,我终于听懂了,是叫我趴在地上,把双手放在脑后。


我更加惊慌了,心想是不是应该向灌木丛里逃走。


可此时双腿已在微微颤抖,逃跑的动作决不会敏捷。倒是曲膝,趴下,把手放在脑后的动作做得顺理成章。


我于是趴在地上了。就象以前在好莱坞电影里看到过的那样。


我的鼻尖顶着地上的一片落叶。那上面已积了些露水,凉冰冰的。


冰凉的露水令我清醒。我并非罪犯,为何要逃掉呢?


莫非。。。莫非警察得知我在中国楼打黑工的事情了?可这是好几个月以前的事了,难道也会秋后算账么?


不过,算账又如何呢?遣送我回国么?如果不叫我出机票,那么未尝不可。


我这样趴着,似乎过了一个世纪。


终于,我听见皮靴与路面敲击的声音了。除此之外,我还闻到一股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


我想象着有支手枪的枪口正指向我的后脑,背后不禁升起一阵凉意。


那警察终于命令我慢慢从地上站起来。他要求我始终把手放在脑后。我的动作有些惶恐。


他的声音听上去很年轻。


他的面貌同音色一样年轻。他个头不高,身体很结实但丝毫也不显臃肿。他的嘴唇紧紧抿着,手里的枪始终指向我。


他没有戴帽子,一头短发散乱地反射着月光。他一身黑色的警服在夜幕里很有隐蔽的效果,只是腰间宽阔的皮带上有些金属样的东西如他左胸的徽章般在反射着皎洁的月光。


他的制服裤子紧绷着,在小腹下面隐约勒出几条横纹,他迈动腿的时候,那些纹路上下涌动着,有些象月光下湖面微微荡漾的波纹了。


他拧亮另一只手里握的电筒。


手电的光芒很刺眼,我微闭起眼睛,双手仍然老实地放在脑后。


我只穿了一件不很肥的衬衫,和一条有些紧的牛仔裤。我想,他应该不难看出我身上并没有隐藏任何武器。


他于是熄灭了手电,他原本紧张的目光也变得松弛了,不过,他的手枪确仍旧指向我。


我只好继续把双手背在脑后。


他绕到我背后。他的手开始在我身上摸索。


他的动作很仔细,从肩头到腰部,然后继续向下探寻。


他两只手环抱着我的一条腿,从大腿一直滑到脚踝。接着,是另一条腿。那手掌不很用力,却始终紧贴着我的牛仔裤。我似乎感觉到那掌心的温热了。


空气中已经弥漫了古龙水的味道。


他终于开始对我发问。他问我为什么这么晚独自在马路上行走。


我告诉他我只不过正在回家的路上。我是密大的学生,我没有汽车。


我回答得很是惶恐。所以难免更加词不达意。不过他似乎听懂了我的解释。


他轻轻拍拍我的肩膀,伸手指指前面的警车,然后告诉我他可以送我回家。


我不知道这是建议还是命令。我点头表示同意。


车里还坐着另外一位警察。他看上去至少有四五十岁了,头秃了不少,身体很是肥胖。


那胖警察告诉我,在美国很少有人会在深夜独自在公路上行走。所以难免会觉得我可疑。他还奉劝我以后不要这样,因为这是非常不安全的。那年轻的警察再也没有和我说什么。然而后视镜里,我却看到他的目光,在黑暗中闪烁。


汽车毕竟远快过步行,也就是不到五分钟的样子,警车已经停在住处门前。


十分钟后,我已倒在地下室自己的床上。我原本以为,以我此时的疲惫,应该立刻就会睡过去的。却没料到,这一夜我无法入眠。


那盘催眠磁带自从搬了家就怎么也找不到了。


也许是天热的缘故。我心里总萦绕着一鼓燥动。


我的双腿也微微酥麻着,特别是被那双温热的手抚摸过的地方。


我于是跳进浴缸,拧开了水龙头。冰凉的水从莲蓬头里喷出来。我连着打了几个寒颤。我想大叫,最终还是忍住了。


我擦干身体,躺回床上。思绪仿佛是一片落叶,随着风没有目的地飘荡。


如果我果真是个罪犯,那年轻的警察,他会不会偷偷把我放掉?


我为我的愚昧而羞愧。我并非澜,我也不曾遇到辉。
在这遥远的异乡,我又如何能够遇到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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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五月。白雪消融。


我惊讶地发现,白雪下面的草坪竟然一片油绿。原来,那草坪从不曾枯萎,只是一直被白雪覆盖着,我便理所当然地把它想象成枯黄的样子了。


冬季学期结束了,春季学期立刻开始。我的成绩非常优异,工作也依然顺利。我的心情终于有些好象这生机勃勃的季节了。


我的住处也越发变得小康--犹太房东卖给我一台二十寸的彩电,是镶在巨大的木质盒子里的那种。虽然它的年龄和我不相上下,但图案和声音都很清晰,热心的老太太还帮我把她家的有线电视线路接到地下室。我的生活比以往丰富多彩了。


最令我兴奋不已的,是有线电视台里的国际频道,每天夜里转播四个小时的华语节目。其中包括半个小时的中央四台新闻联播。


发现中央四台节目的那夜,我趴在床头如痴如醉地观赏了一夜以往从来不愿留意的纪录片。当我再一次听到中央台天气预报的背景音乐时,差点儿激动得流下眼泪。


安阿伯的春天竟然同北京的春天一样短暂。但从不见北京那样的黄沙满天。


何况,这里满街的桃花梨花。所以,我有些喜欢这个春天了。


阿文却痛恨这季节。春天空气里特有的芬芳使他过敏。从NBC的女播音员郑重其事地宣布春天来了的那天起,他便开始不停地打喷嚏,涕泪横流,昼夜如此,苦不堪言。


我并没有昼夜陪伴他,我们只是在每周的例会上见面,但从他充血的双眼,疲惫的神态和马拉松似的喷嚏,我判断他应该是时刻被空气里的花粉所折磨的。


然而,我是喜欢这特有的春天的味道的。尤其是在傍晚,天色黑下来的时候,我会为了这温柔的气息而放慢脚步,在屋外故意多耽搁些时间的。可见,我和阿文的确是不同的。


然而花粉过敏并没有妨碍阿文到Steve的实验室预报各种会议的消息,他由远而近的喷嚏声往往提前报告着他的到来。


六月的一个暖洋洋的下午。实验室的窗外一片阳光明媚,而室内矫枉过正的空调反而让人觉得有些寒冷了。


我和Steve默然地面对着张牙舞爪的汽车支架,从容地反复着我们一如既往的测试。


Steve是个非常安静腼腆的人,他不若我所接触的其他美国人那样,总是主动搜寻一些关于中国的问题,向我表达一下他们对那个遥远而神秘的东方国度的兴趣,尽管很多时候,我清晰地知道他们并不真正关心我的答案。


大多数美国人其实对别人的文化并不真正感兴趣。就象我的第一位房东,他不关心中国和日本有什么区别,也不真正关心中国人到底知不知道电视是什么。当他偶尔表示关心的时候,只不过是想表现一下他身为美国人的优越感。


然而Steve从来没有问过我关于中国的问题,于是他也就从来未曾向我表现过身为美国人的优越感。我们从来都是默默地进行着手里的工作,对话减少到最低限度。


Steve的面部线条不若其他白种人那么夸张,在我看来却恰到好处。他的嘴角微微翘起,似笑非笑,即使在沉思时也是这样,微笑起来便更加动人。他两腮永远都刮得干干净净,微微泛着一抹清黑色的光,剃须膏的味道幽淡而清澈。


我从不曾觉得白种人性感,但Steve是个例外。许是因为他的样貌,许是因为他的沉默。


他的沉默,当然也会显得有些孤傲。不过,我却丝毫不反感。因为我相信,这孤傲是生在他血液里的,而不是专门做出来给我看的。


午后的阳光很快晒到他额头上,几滴汗水晶莹剔透。可我却觉得很寒冷,身上一件衬衫似乎无法抵挡强劲的空调。


我偷视他身上的T恤衫,心中疑惑他何以衣着如此单薄却还热得出汗。


时间似乎过的非常缓慢。在一个人做着他毫不关心结果的事情的时候,这种情况就再普通不过了。


突然间,楼道里又响起了熟悉的喷嚏声。我精神为之一振。我为我的振奋而羞愧。这份工作不但让我丰衣足食,还让我小有积蓄。我不该对它抱有厌倦之情。


阿文转眼间跨进屋来。他的表情仍旧是有些倦怠的。


阿文告诉我们,彭教授的一位学生下个月就要毕业了,大家决定今天下午开个派对,为他送行。


这种情况不比平常,如果仍旧不参加,未免显得不近人情。Steve也不好意思推托。他声称要忙完手里的活再去,却随即告诉我可以立刻去帮帮组织者们的忙。


其实我和组织者的关系绝对不比Steve和他们的关系更密切。 但阿文的眼神里似乎多了一丝光芒。我便不忍推托了。


走出实验室来,阿文的表情稍稍活跃。他告诉我,他的任务是采购。我不如和他同去。


我们就又坐在他的丰田车里了。尽管才六月出头,车子停在停车场里晒了一中午,里面比蒸笼有过之而无不及。坐在这样热的车子里,谁又能相信,不过在一个月之前,路边还看得到积雪呢?


我拼命摇下窗。阿文索性脱掉衬衫。他的脖颈处细白而且饱满,没有任何皱纹或瑕癖。


他身上的T恤有些紧了,清晰地勾勒出肩背的轮廓。我把目光移向窗外,偌大的停车场,密密地停满了各色的汽车,不知哪辆车的反光镜把阳光反射过来,我有些睁不开眼睛了。


汽车慢慢启动,一丝风透进车窗来,爽透心肺的感觉。


我们要去的超市在城市的另一头。吃的用的应有尽有,价格也较学校附近的便宜。由于距离很远,我还未曾去过。


汽车很快就开出了校园,路边不见了整齐的校舍,取而代之的是茂密的灌木林,葱绿的色彩和纷乱的枝杈,似乎从来没有被人开垦过一样。


豁然间,灌木林换做蓝天白云。汽车驶上了一座宽阔的桥梁,桥下河面异常开阔,如果不是它向天边蜿蜒而去,看不见尽头,我就几乎要把它当作湖了。


"这是一条河吗?好宽哪!" 我惊叹。


"你从没来过这里吗?这可是安娜堡最美的地方了!" 阿文的表情似乎比我还惊讶。


"没来过。也没听说过。" 我轻描淡写地回答。


"这里真美。" 我又补充一句。


"不如,我们在河边停一停吧,反正时间还早。" 阿文把车子开离主路,停在河边的一个小停车场里。


午后的太阳愈发的慵懒。河水在阳光下缓缓地流动,一群鸭子躲在树荫下,啄食着鹅卵石间的泥沙。


我们坐在河边的长椅上,看着树影在水面晃动。一群雁,试探着向我们围拢过来,似乎期盼着我们掏出面包或饼干来饲喂它们。


"你喜欢这里吗?我是说美国。" 他突然发问。


"不喜欢。" 我有些措手不及。稍加思量,我还是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不想在这慵懒的环境里多费心机。


"为什么呢?" 他应该是在问我,听上去却仿佛在自言自语。


"这里天气很寒冷,而且也很寂寞。"


"想回北京去吗?"


"想。但不能。"


"哦,为什么呢?"


"不想让家里人失望。"


"我也是。"


"你也想回台湾么?"


"不,我不想。可我也不想让家人失望。"


我有些诧异。可是似乎没有力气追问。都怪这午后的阳光,吸去了我浑身的能量。


似乎沉默了很久。


"我家人想我回台湾。"


"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想我结婚生子,继承祖业。"


我又变得无力了。无力移动舌头或是嘴唇。微微一丝风从河面上吹来,带着一丝水草的清香。


"可我还没有女朋友。我也不想结婚。"


我不知他为什么补充了这一句。我并没有询问什么。我的心思正在悄悄溜掉。


似乎,每个人都是要结婚的吧。阿澜就曾经在日记里写到:辉是一定会结婚的,所以我没有未来。


那辉到底是不是结婚了呢?和那个叫做梅的女孩么?如果是的,那么现在,他们的孩子也已经长大了吧。而阿澜又在哪里呢?此时此刻,也就是他日记中写到的"未来",他到底拥有些什么呢?


结婚。一个奇妙的字眼。记得童年的时候,我也曾经憧憬过的。 片刻前,好像还是很遥远的事情,现在却突然仿佛就在眼前了。


比如伟吧。他也许已经和于佳慧结婚了吧?多半不会,他们都还没有毕业。可毕业以后呢?马上就会结婚么?


伟的专科只需要三年,于佳慧原本比我们早一界,今年夏天,再过一个多月,他们都会毕业了。


可我,还要等待二十三个月。


野鸭纷纷跳到水里,溅起的水花搅乱了我的思绪。我转头去看鸭子,却碰上阿文的目光,似乎又黯淡下来。也许是在树阴下的缘故,阳光毕竟是太强了。


阿文随即把头转向鸭群。也许是扭得急了,被阳光晒得微红的脖颈上微微跳起一条青筋。


我的目光于是有些肆无忌弹了。如同我的手臂,似乎不经意地搭上阿文的肩头。也许是有些小了的缘故。那T恤似乎很光滑很平整。


他浑身似乎僵硬了,每块肌肉,每颗毛发。


但他的体温却灼着我的手。


我收回手臂。转头去看水面的树影,它们已经延伸了很多,快到河中央了。


"我们走吧,好像很晚了。"阿文舒展了一下臂膀,仿佛那肩上的肌肉,已经紧张劳累了很久,此刻有些麻木了似的。


他接着又补充了一句:"我教你开车好吗?这样你以后可以经常到这里来了。"


我不置可否,只有对着他微笑。


学习开车,当然是求之不得,尽管我的存款很微薄,无力购买最破旧的二手车。


我从沙滩上拾起一块扁石,让它从水面上蹦跳而过。阿文也效仿我的样子。然而,他仍旧是有些不用心的,那块石子一头扎到水里便消失了。


就如同上中学时一样。那时,我和伟时常徘徊在护城河边,他手中的石块在水面连续跳动很多次,而我的,却总是一下子就沉下去了。


不过,我的石子却往往激起更大的涟漪,一圈圈扩散开来,把他刚刚创造的那秀气的一串水纹撑破了,挤散了。


或者说,混在一起了,分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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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二天我徒步去学校。半个小时的步行,再乘五分钟的校车。校车是接送学生的公车,从学校的一个校园开往另外一个校园。密西根大学大得出奇,分成好几个校园,从南到北至少有十公里之遥。


校车是免费的。我盼望它的路线能延至我住处附近,如同当年盼望北京地铁能从西直门延长至清华园一般。对于北京地铁的企盼将于公元二零零二年得以实现,但对于密西根校车的盼望却始终未曾如愿。


半个小时的路程让我着实吃了苦头。前夜的风雪虽然停了,但街边的积雪却几乎过膝。这积雪原本是没有这样深的。不过一大早,扫雪车就把路中央的雪全扫到路边做数。这里原本是很少看见行人的,空旷的马路上,只有我步履艰难。


我到达教室的时候,几层裤腿和袜子都已湿透,膝盖以下仿佛失去了知觉。


恰巧今天热力学期中考试。胸腹侧部的阵痛妨碍了我书写的速度。


我从自己身上闻到些许汗味,昨夜那阵痛使我无法完成脱毛衣的动作,自然也是无法冲澡的了。


我有些心烦意乱,交卷时我还没有完成所有的题目。


中午,我同其他学生一样在工程学院的咖啡厅里用餐。不过,别人吃的是售货机里买来的三明治或街对面快餐店里买来的皮萨饼,而我吃自制的。咖啡厅里有不要钱的餐巾纸和冰水。


我的三明治很简单,两片面包中夹一页火腿。我的午餐并不能果腹。但胜过早餐的一杯牛奶。我一天的给养都仰仗在中国楼的那顿不要钱的晚饭。每晚九点钟左右,客人稀少了,便到了中国楼员工开饭的时间,大厨顺手炒几个大锅菜,乘在两三个洗衣盆里,吃起来却格外的香。


这天中午,我的行动由于伤痛而特别缓慢。午餐时间不得不延长了半个小时。于是在我走出咖啡厅大门的时候,我就碰到了阿文。


我们彼此惊讶不已。其实,我们以往想必也曾经碰上,只不过谁也不曾留意。


阿文竟然和我同系。只不过,他是研究生。


他穿了一件宽宽大大的黑白格厚毛衣,一条灰白色的牛仔裤;还戴了一顶NIKE的帽子,帽檐儿压得很低。


他如此打扮,不说我也看得出是港澳台胞。


而且,还是个很年轻的台胞。


至少,看上去不比我大。确切地说,应该是小好几岁才对。不过我知道我的眼光向来也是不准的。我不是始终都觉得伟比我大好多好多岁吗?


其实伟只比我大一岁。于是我不敢妄然估计阿文的岁数了。


我庆幸碰到了他。因为我无需再走半个小时的路返回住处等他来接。我们约好下午四点在咖啡厅门口见面,然后搭他的车去中国楼。


虽然我仍旧有些行动不便,但再次坐在阿文的车里,却比昨晚潇洒舒展了。


我侧目观赏车窗外的风景。天色近黄昏,倾斜的阳光涂抹着满街的玉树银枝。原来,这里的冬天竟然如此美丽。


马路上的积雪早已清理干净,阿文的八六年丰田花冠(Toyota Corola)风驰电掣。我们很快就到了中国楼,我俩一路无语。


老板娘的问候充满关怀,使我深感不安。


我的不安转眼变为沮丧她给了我五十元钱,并对我说以后不用来上班了。


我想她是怕了,毕竟,她根本不是我的姨妈。


我有些不知所措,但为了这五十元和一顿晚饭,我仍然忍着疼痛干完这一夜。


偶然在走廊遇到阿文。他问我感觉如何,我说很好。


他又对我说干脆明天还是由他来接送,以便我早些恢复。


我说谢谢不必了,以后我不会来上班了。我内心一阵酸楚。这感觉是我没有预料到的。


他流露出惋惜的表情,却似乎找不到恰当的话语来安慰我。


我于是强颜欢笑,告诉他我明白他的意思。


下班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需不需要搭车。


我再次说谢谢不必了,因为我必须把自行车骑回住处。


他说可以把单车放在后备箱里。我说算了吧,怪麻烦的。


他于是问我以后怎么办,我说没关系,再找工作就是。


他说这样的话不如留下我的电话号码,说不定可以在他导师的实验室里替我找到活计。


我于是把号码顺手写在一张餐巾纸上交给他。


想必他自己都不是全奖,否则也不会需要打工了。这样说来,他的导师应该不会有太多资助。我自然不抱希望。但还是更加感激了。


没有大锅饭吃了。我只好开始自己做饭。我从超市买来大包装的土豆和鸡腿,把它们炖在一起。


第一锅我只放了盐和酱油做调料。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应该放的。


酱油是我从美国超市买来的。昂贵而且味道有些怪异。


于是这一锅鸡腿炖土豆就丝毫不诱人了。我用一个礼拜的时间把它们消灭光。然后又买了同样的鸡腿和土豆。


吃到第三个礼拜,我看见任何貌似鸡腿的东西都觉得返胃。我于是把鸡腿换做排骨。如此调换,循环往复。


我没能再找到工作。所有的中餐馆似乎都不再雇佣黑工。眼看就要坐吃山空了。


在我心情跌到谷底的时候,热力学考试的成绩鼓舞了我。尽管我没有把所有题目全部做完,我的成绩依然是全班一百二十人里最高的。


看来,清华的基础的确不凡。我虽然依旧听不太懂教授在课堂上的讲解,但读得懂教科书。


我的教科书都是一叠一叠厚厚的复印纸。美国的大学教材一本要七八十美元,决非我财力所及。但是书店间激烈的竞争就给我这样的穷人带来好处。我从书店买来新教材,连夜拿去复印了,第二天再拿回书店退掉。


那些复印纸上很快便堆满我的课堂笔记,中间夹杂了不少中文注解。我本就是不爱惜书籍却图方便的人,这种廉价的单面教材对我恰到好处。


带着这新鲜的鼓舞,我继续在这个寒冷的异地生存。还有两年,就两年吧,我就可以毕业了。


我一连两周都没有去那个咖啡厅吃午饭。我不太想再见到阿文,他曾亲眼目睹我摔倒,目睹我被解雇,目睹我在中国楼的所有难堪经历。


虽然在我摔倒那一夜之前,我一直都没有关心过他的存在,而且很有可能他也根本不曾注意过我,可一想到我在中国楼打工时一身油腻的可笑样子,我宁可不让他再见到我。


更何况,他在那之前也是注意到我的,因为他知道我每天骑车上班。


不过对工作的饥渴使我又开始对他的导师抱起了一线希望。而且,在学校实验室里工作是合法的。我于是又回到那个咖啡厅吃午餐。我故意拖长午餐的时间。终于,我又见到了阿文。


隔着落地玻璃窗,我看见他向咖啡厅走来。他换了一件毛衣,依旧是花花绿绿肥肥大大的,头上依然带着那顶NIKE 的帽子。 我想他还是穿中国楼的制服更加精神些。


我连忙低下头看桌子上摆着的笔记。我用牙齿微微咬着纸杯的边缘,尽量做出专注的样子。我想让他选择和我打招呼或是不打。


我感觉他正向我走过来。纸杯中的冰水微微浸着我的唇。我仿佛可以感觉到水面被我的呼吸搅起的涟漪了。


他果然在叫我的名字。


我抬起头,努力睁大眼睛,尽量做出惊讶的样子。


他似乎很开心。我稍稍放心。


他带给我的消息如他的表情一般令人振奋他的导师的确在找本科生做些杂物。我的心情变得异常迫切。他于是和我约好下午三点在咖啡厅见面,然后带我去见他的导师。


接着,他不好意思地解释说他把记着我的电话的餐巾纸弄丢了。


我立刻说没关系,然后又把我的电话重复了两遍。其实既然已经约好了,他就没什么必要知道我的电话。不过,他还是郑重其事地从背包里取出通讯录。


他居然用中文写下我的名字。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告诉过他我的名字。很久没看见这两个字了,我有些激动。


下午的面试进行得非常顺利。阿文的导师姓彭,自称是湖北人。他因为我听说过他的老家黄岗而兴奋不已。


可我猜想他一定从未去过黄岗。我也一样。


他的兴奋就带给我了一份新工作:为他的一个博士生打杂。


这位博士生是他辅导的研究生里唯一的一个白人。叫 Steve。


Steve身材壮硕,英俊而腼腆。他的课题是给一辆不知哪年生产的破旧福特车加上自动气调弹簧系统。


彭教授自豪地说:别看这辆车破,这个自动弹簧系统如果研究成功了,福特公司会把它装到林肯上面的!


我于是每周工作十五个小时,帮助Steve将各式各样的感应器装到车上再拆下来,一遍又一遍地测量看似毫无意义的数据。如此反复,不厌其烦。


我不在乎课题的进展,我只在乎彭教授付给我的薪水每小时八美元,我便可丰衣足食。我感谢彭教授。或许我应该感谢福特公司,因为我的工资归根结蒂是来源于这所公司的资助的。


Steve的实验室远离彭教授的办公室和组里其他学生的实验室。所以我并不经常见到阿文,除了每周一次的实验室例会,或是其他什么特殊的实验室聚会和聚餐。不过每次有这样的活动,都是阿文来传信的。我不知道以往是不是也由他来传信。不过Steve一般不参加除了例会以外的任何聚会,因为在那里,他反而成为少数民族。


我虽然听得懂他们的谈话,相貌也非常类似,但仍然是少数民族。而且我比他们贫困,负担不起上餐馆或是咖啡馆的开销,所以也是不参加这类聚会的。


因此,阿文总是兴致勃勃而来,垂头丧气而去。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在乎Steve和我去不去参加聚会,不过,他低落的情绪却总是暗自激荡起我内心的一丝快意。我不太明白自己了。


其实,即使是那些我们的确参加了的实验室例会,也并没有任何与我相关的新闻或是论文。我并不关心课题的发展,我甚至不希望Steve如期在明年春天答辩,我希望到后年五月毕业前能够一直拥有这份工作。


后年五月。还有二十五个月。仿佛实在是太久远太漫长了。漫长得如同喷气客机在高远湛蓝的天空里留下的白线,只会慢慢变浅,变淡,却总是看不到终点。


这里的天空很繁忙,如此的白线网罗交织。我寻找伸向西方的一支。我幻想它跨过茫茫的大洋,到达那座我曾经生长的城市。


我却不见白线的尽头,只见它安静地扩散开来,随后就自然而然地消失在姿态万千的云里。 庞大的喷气式客机留下的痕迹竟然如此的悄无声息。不若火车开过时,由于离得近,声势就显得特别浩大。虽然浩大,却很短暂。


很多夜,我梦到古观象台和那下面缓缓开过的列车。醒后才忆起,从我家的凉台或是楼顶,已经看不到那景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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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春节那天,我收到了父亲的来信。


我原本不知道那天是春节,是父亲在信中提醒了我。除此之外,他还告诉我北京下雪了。


信中夹了一张照片,照片中他笑盈盈地站在天坛公园的雪地里。


父亲的头发居然花白得如此厉害。有些如同他脚下薄雪覆盖的土地了。


信中没有提到小莲。可我却有些感激她了。


我立刻决定打电话回家。在中国店购买的电话卡还未曾用过。


但是电话卡上的号码根本拨不通。许是春节的缘故,通往中国的电话线太繁忙了。


我没来由地一阵心酸,抱着电话哽咽。


房东突然在楼上发出怪异的声音。我知道,他又在喊我的名字了。我赶忙擦干眼泪。


老人神情亢奋。他责怪我整个下午都占着电话,以至于他无法和他的护士联络。


我不知道他除了和护士联络还能和谁联络。我也不知道他每周七天除了我占用电话的这一个小时以外什么时间不能够和护士联络。


接着他又问我何时为他做寿斯。


我回答说:I'm Chinese! I do not make Sushi! (我是中国人,我不做寿斯!)我的声音有些高亢。


老人一脸沮丧。


我有些不忍。 随即补充说我可以为他做 Chinese dumpling (中国水饺)。


他若有所思,目光呆滞,思想仿佛在另一个世界里游荡。


我提醒他现在可以和护士联络了。他如梦初醒,拄着拐杖向电话机走去。


他的发比父亲的更加白,如窗外满眼的皑皑白雪了。


我连忙转身去取我的羽绒服。到了要去中国楼的时间了。


这一晚中国楼人声鼎沸。我机械地沏茶,加热水,传菜,收碗碟,擦桌子,换桌布,再沏茶。


汗水把几绺发贴在我的额头和脸颊上。我的头发已经很长,到美国还未曾修剪过。此时,那上面已满是菜油的味道了。


那一夜中国楼的招待生每人分到了三百元的小费。老板娘居然破例给了我五十元。下班时,我偷偷为房东老人带了一盒锅贴。


我在盒子盖上写上"Chinese Dumpling, Happy New Year! (中国饺子,新年快乐! ) ",准备悄悄放在厨房的冰箱里。


可当我回到住处时,老人并不在屋里。他一夜都没回来。


这一夜我终于打通了中国长途。父亲的声音很是兴奋。他问我身体如何。我说很好。我问他身体如何,他也说很好。


然后他便无语。


我告诉他美国很好。生活很舒适,学习和打工都很轻松。我故意把腔调尽量放自然,把语速加快。我不想父亲有机会对某个细节提出疑问。


我讲了很长时间。过后立刻忘掉自己讲了些什么。


父亲告诉我伟常到家里来,帮他买大白菜和换煤气罐。父亲欣慰地说没想到我如此周到,临走时把年迈的他托付给了伟。


我的呼吸有些不顺畅了,上至鼻腔,下至每一根支气管,似乎都在收缩。


父亲又问我一遍身体怎样。他的记性似乎也有些退化了。


我回答说很好。


片刻的宁静。我鼓足勇气,请父亲代问小莲好。听得出来,挂电话的时候父亲很高兴。


第二天,房东老人的护士打电话来,说他心脏病复发了,要在医院里住很长一段时间。


第四天,又有人打电话来,自称是老人的儿子。他让我另找住处。


过了一周,我就搬家了。我的行李除了从中国带来的两个大箱子以外,还多了一辆自行车。我把大门钥匙藏在门前的脚垫低下。那脚垫上印着"Hello!"和一个大大的笑脸,我惊讶为何以往不曾注意过。几周后我偶然路过那房子的时候,看见门前立着"房屋出售"的牌子。我想老人自那一夜再没回来过。


我独自一个人搬的家。这次仍旧是地下室,和上一次的环境几乎相同,只是头顶上的房东换作了一位犹太老太太。


房东到底是谁并不重要。我早出晚归,难得和这些早睡的老人见面。


我不好意思再次麻烦学生会的人。因为我从未请他们吃过饭,他们也从未通知过我任何活动。许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生,而把我归到台湾香港的本科生那一类去了。又或是因为我不是女生。因为很久以后,我终于发现,密西根大学的大陆本科生并非独我一个。生物系有个上海女孩儿也读本课,她却在学生会中很是风光。当然,她活泼而美丽。


总之我只好独自搬家。我借用了附近超市的购物手推车,来回两趟把我的两个箱子运到新的住处。第三趟取了我的自行车。新住处还算在走路可以到达的范围内。但来回三趟还是花掉整整一白天的时间。


我走得并不快。自小学一年级以来,我从未参加过长跑,所以耐力有限。


于是那晚,在中国楼打工的时候,我便显得有些动作迟缓了。但中华楼的生意并没有因我的迟缓而变得清淡。


那晚,厨房门口的地毯显得格外油滑。我料想有人会在那上面出事。


不出所料。但出事的人是我。我懊恼我本注意到了那片地毯,况且还对出事早有预料。可惜没有时刻记在心上。 我的肋骨硌在硬塑料桶的边沿上,手中的一碟银丝卷散至厨房的各个角落。


我顾不得银丝卷。我已疼得涕泪交流,在地上缩成一团。老板娘今夜出奇的仁慈,她没有大发雷霆,却派人送我去医院。


送我的男孩叫阿文。我坐在他车里呻吟的时候,他还穿着奶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马甲和黑色的西裤。许是因为我当时的样子犹如生命垂危,他没时间换衣服,只随手抓了他的黑色皮衣扔在车后座上。


那一夜雪下得很大。阿文的车子如蜗牛般爬行。在到达医院之前,我便已经不那么疼了,尽管仍旧不能扭动身体或是抬起手臂。


我为自己的瘦削而遗憾,否则也不会硌得如此厉害。


阿文开车的样子很专著,额头上浮着一层汗水。车内的暖气开得很足,我渐渐觉得舒适了。


他身上的奶白色衬衫微微散发着厨房的味道。我再次觉得那身衣服是很精神的。


我有些不忍打扰他。


可是,他在为我而开车。于是我必须打扰他。我必须请他把我送回住处。我不想去医院,我的医疗保险是最简陋的一种,看一次急便会倾家荡产。


我不知道应该使用国语还是英语。我发现,自从开始在中华楼打工,我还未曾和他讲过话。


他鼻梁上架的黑色细边眼镜和额上一屡被汗水浸湿的直直的黑发鼓励了我,我决定使用国语。


他很容易便听懂了我讲的国语。


他用疑惑的眼神看我。他询问的语气很是关切。他的声音混浊而温柔。


我有些感动。却仍旧坚持不去医院。我微笑着告诉他我没事了。


于是他把车头转向我的住处。


车里的空气似乎快要凝固了。我打破僵局,对他的护送表示感激,并为耽误他的时间而表示歉意。


他腼腆地笑,两腮浅浅的酒窝显得孩子气十足。


我问他为何国语讲得如此标准。


他说他在香港出生,在台湾长大。


我有些嫉妒他国语和粤语都如此熟练了。


他问我在哪里长大。我回答在北京。他兴奋起来,仿佛对那座城市很是仰慕。


于是我更加感动了。


小莲每次站在我家凉台上观赏二环路时都表现出类似的兴奋。不过我那时只有鄙夷,没有感动。


我们的交谈并不很紧密。但车窗上还是很快附着了一层白雾。他开动除雾的装置,但也许是车子太旧的缘故,那装置并不如何有效。


他于是更加专注地驾驶。而我也自然而然地沉默了。


到家的时候,我抬动胳膊时肋骨的剧痛也变得可以忍受了。我再次向他表示谢意。他再次微笑。


他搀扶我进屋,我们的声音惊动了犹太老太太。和上个房东相比,她不但年轻矫健,而且热情好客。


阿文的英语在我听来与美国人无异。我更加多了一分妒忌。


老太太为我取来冰袋,满脸祖母般的关切。又是我不可靠的记忆。因为我实际上是从未见过祖母的。


阿文向我告别。我于是又一次地道谢,不厌其烦。我顺便请他转告老板娘,我一切都好,明天会准时去上班。


我当然必须一切都好,明天必须去上班。否则不看急诊也一样会倾家荡产。


阿文笑答:这么晚了,中国楼早就打烊了。不如我明天来接你一同去上班,见到她你自己讲吧!


我方才意识到他竟同我一样损失了整整一晚上的收入。我满怀歉意,连忙拒绝他准备提供的帮助。


他却认真起来。他问我,我的脚踏车还放在中国楼,如果他不来接我,我又如何去上班呢?


我这才想起,我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我于是对阿文感激得无以复加了。


这一夜屋外的风雪很大。即使是藏在地下室的角落里,也可以听到呼啸的风声。


我有些为阿文担心了,不知道他住的地方是不是很远,需不需要开很长时间的车。


也许是新换了住处,也许是身体过于疲惫,也许是肋骨隐隐的疼痛,我长久地无法入眠。


我打开箱子翻找那盘具有催眠效果的录音带。疼痛把我的动作变得笨拙不堪,大大减缓了搜寻的速度。 我看到了阿澜的日记。我索性停止搜寻,拿着日记返回床上。我信手翻开一页,澜和辉在夏天的夜晚,漫步在紫竹院的小径。月光下一片竹影,在夜风中微微摆动。


我从未去过紫竹院。但我和伟却时常骑着车从那公园门口经过。


我便在这温柔的夜色里沉沉地睡去了。


这温柔的夜色里,我又见到了辉。他却身着奶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马甲和黑色的西裤。一整夜我都和他在一起,我仍旧称他为辉,他亦称我为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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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来到安.阿伯的时候四处白雪皑皑。


台湾人称这座城市安娜堡。肉麻兮兮的。


因为我读本科,而本科学生是拿不到全奖的。连半奖也很少见。所以我最早认识的同学都来自台湾,香港或是新加坡。后来,我在一个华人教授的实验室里做RA(RESEARCH ASSISTANT, 科研助理) ,他来自台湾,所以他的研究生大都为台湾人。


我那时只是个本科生,却有些虎落平阳的感觉了。


我顽固地称这座城市为安.阿伯,因为在大陆版的美国地图上是这样翻译的。幸亏我到的不是旧金山,因为大陆版的地图称之为"圣弗朗西斯科"。


多亏密西根大学中国学生会的帮助,我第一个落脚的地方是个独身白人老头的地下室。


一下飞机便可以住在地下室里的确是很幸运的。我确实听说过有个中国学生,下了飞机见到负责接他的人,那人问他身上有没有现金,他说有五百元,于是就被直接送进一家汽车旅馆,一晚上就要六十美元。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身上只有两百元,所以说我很幸运。


地下室里有一床,一桌,一椅,一个带淋浴的厕所,和一个整日嗡嗡作响的锅炉。室顶很低,悬挂着纵横交错的管道。


地下室里一片漆黑,不论白天或是黑夜。住在我头顶的老人时常在屋里散步,拐杖的声音惊天动地,同样是不分白天或黑夜。


老人很瘦,背很陀。我一直搞不懂,这样瘦弱的人如何通过拐杖发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声音来。我不准备经常同他交谈,他说话似乎很是吃力,口齿也不清,我的英语尚且不如何流利。


但除了我,我不知道他还和谁交谈。


到美国的第二天,我把一百五十美元月租交给他,他随即叽哩咕噜讲了几句话。我不知所云,也没有耐心搞明白,虽然窗外阳光明媚,可我却昏昏欲睡。我于是随意应付几句,不但词不达意,想必也全然没有逻辑。


老人居然指出了我的逻辑错误。以他如此苍老的身体,竟拥有这等敏锐的听力,我惊讶得目瞪口呆,只好放弃立即下楼睡觉的打算,仔细把老人的话搞明白。现在回想起来,他一定使用了助听器。


原来他想向我展示他家的电视机。他居然怀疑我以前从未见到过这种东西。他还要求我为他做寿斯,原来他不知道中国和日本有什么区别。


我强烈地意识到了身处异乡,身为异类的感觉。我有些思念北京了。


我下楼后睡意却有些淡了。我决定趁机把时差倒过来。


我于是拿出澜的日记。记忆于是又和我开了一个玩笑。因为记忆里我是在烛光下阅读的,可我知道,地下室里虽然漆黑得宛如停电的夜晚,但我并没有蜡烛,只有一盏简陋的台灯。


很久以后我才发现,那天竟然是一九九六年的元旦。


密西根大学每年分春夏秋冬四个学期。秋季学期是每个学年的第一个学期,从九月一直到圣诞节前。新年后冬季学期便开始了。秋冬两个学期各四个月,是修课的主要时机,而春夏两个学期各只有两个月,绝大多数学生只在春季象征性地修一点课或者干脆两个学期都不修课,这样计算暑假就长达四个月之久了。


而我是转学来的,一九九六年的冬季学期便成了我的第一个学期。


开学后我更加努力避免和房东老人过多纠缠。因为每天上课时,对教授的话我同样不之所云。我想我还是更有必要把教授的意图先搞清楚。于是就带了便携式录音机到教室。出国前我就对自己的英语能力很有自知之明,所以有备而来。


不过那台录音机我只使用过一次,把它公然放在课桌上是件令人难堪的事。


那盘录音带我从未完整地听过一遍。我发现了它更有价值的功能催眠,而且屡屡奏效,从未失手。


我的生活日渐繁忙,除了每天上课,还要在一间叫做"中国楼"的粤菜餐馆打工,以便挣出生活费。学校是可以走去的,但餐馆太远。我不会开车,公车稀少而且昂贵。我只好用三十美元从房东老人那里收购了一辆年久失修的自行车。车是英国制造的,我不记得是什么牌子了。


那辆英国车绝对没有我丢失掉的二六永久舒适轻快。


这个城市的道路没有给自行车留出专门的通道,我尽量靠边行驶。身边驶过的汽车也纷纷减慢速度,有些还夸张地跨越到黄线的另一侧。好在骑车的人只有我一个,交通没有受到过于严重的阻碍。


五十分钟的路程令我心惊胆战。


骑到中国楼的时候,虽然脸和手脚已经冻得失去知觉,身上却时常大汗淋漓。


我的F1学生签证是不可以随意打工的。为防止移民局的突袭,我一直冒充老板娘的外甥。


我上班时得以穿着便服,仿佛在敌后进行地下工作。


我时常觉得招待生穿戴着奶白衬衫黑领结黑马甲和黑西裤的样子很精神。这也许是我想穿但不能穿的缘故。由于客观原因而始终得不到的东西往往魅力无穷。


然而这身制服是有实际价值的。不能穿上它,我便丧失了从busboy(擦桌子上菜扫厕所)晋升至waiter(开单上菜结账分小费)的机会。职位上的差别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招待生每人每晚最多可以分到两百元的小费,我却只有一小时六美元的固定工资。所以每次我收拾残羹剩饭的时候,看到客人们大方地在桌子上留下钞票,然后再抛给我一个有涵义的微笑,我的怨愤难以用文字形容。


中国楼的老板娘是香港人。我至今也不清楚她到底姓刘还是姓罗又或是姓楼。如果直接按照我所听到的发音判断,那她就一定姓楼或是罗了。我之所以怀疑她姓刘是因为以前听到过香港人把刘德华念做"老的蛙"。


我内心还是有些喜欢刘德华的,尽管以往我曾不止一次地在众人面前表达过对他的不懈。


我想是他的肤色和脸部的轮廓使我对他产生了好感。


我第一次见到伟的时候,还未曾见到过刘德华。可是以此类推,我应该是憎恶刘德华的,因为我憎恶伟。


可见我不仅没有原则,而且爱憎不分。


老板娘叫我阿冬,这两个字她发得清晰而且标准。我庆幸我的名字是夏冬而不是夏华或是别的什么,因为那样的话就有可能被她为"阿蛙"或是"袜仔"了。


反正我不讨厌"阿冬"这个称呼。许是因为这个词我不费力气就可以听懂。其他时候就没那么幸运。在这里,我更加的不知所云。


我不敢说这些台山人或是香港人真的会使用国语或英语。但他们的确是在随时随地使用着。


并且活学活用。不过,永远遵循广东话的语音语调。


我和他们语言的障碍很容易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我被告知把"宫爆该
(鸡)"端去"乙(二)桌",我便端去一号桌。我又被告知把"四味安嫂婆(sweet and soar pork)"端去"南巴see(No.四)",我又端去了六号桌(No.Six)。


老板娘努不可阖。我损失掉整夜的收入二十四美元。


当然是我的错。我理应判断出这些酷似广东话的音节里,哪些是粤语,哪些是国语,哪些又是英语。


我以前歧视方言,可此时却开始痛恨方言了。
也许在他们眼里,我才是讲着一种奇怪方言的人。在中华楼里,我仍旧是个异类。


我的生活中突然失去了同类。


我如同回到了童年,一天到晚在家里闲逛。墙角的杂物堆却不了。


我平静地等待着同类再次出现。


我料想到那时,我又会毫无原则地接受愿意接纳我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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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就在大学二年级的秋天,伟认识了于佳慧。他遇到佳慧的那一晚,我独自一人在文科楼自习。没有伟,我是占不到图书馆新馆自习室的座位的。


那一晚,他随专科班的同学去北航跳舞。我要应付英语四级考试, 所以独自自习。其实,即使不需要应付考试,我想我仍旧不会去参加舞会。


第二晚,我们照旧在新馆自习。突然有他同寝室的同学来传话,说有个北航女生到宿舍寻他。


他和我沉默地对视了半秒。我默然把目光从新转向书本。


他对那传话的同学说他今晚很忙,请告诉那北航的女生,就说没找到他。


过了一周。同样一个在新馆自习的晚上。那同学又来,并且告诉她北航的女生就等在图书馆门外。


这次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书本上。 但我知道他离去前也曾转头看着我。


自习馆的灯光非常明亮。坐在对面的两个女生交头接耳。她们用手指转笔的技术远不及我。


那夜他没有回来自习。我把书包送去他寝室的时候,也没有见到他。


从那以后,他便时常来和我打声招呼,叫我不要等他上自习。再后来,因为每晚如此,打招呼的形式也省略了。


伟是专科生。他本不需要如此平凡地自习。


于是我和他不常见面了。每次见到,他也总是行色匆匆。于是我也加快脚步,装出一付心急火燎赶路的样子。我们彼此微笑并挥手,有时还简短地寒暄,内容空洞而毫无意义。


我们没有时间多聊,因为我们都在心急火燎地赶路。


周末他也不再同我一起回家。


我突然发现骑车回家很辛苦,于是改乘公共汽车。


于是我发现他周末会去北航。


我的印象里,有很多次,隔着三七五路公共汽车的车窗玻璃,我看见他飞车拐进北航的大门。但我知道我的印象是不可靠的。因为印象里他穿着那件深蓝色的羽绒服。可是上大学后他就改穿一件黑色的皮衣,那件羽绒服早就嫌小了。


更何况,在我的印象里,看见他的时候,我的四周很安静,空空荡荡的。这也是不可能的,周五下午开往西直门的三七五路汽车永远都象是塞得满满的沙丁鱼罐头。


终于,从同学口中,我听说他和那北航女生谈恋爱了。那女生叫做于佳慧,是上海人,和我同岁,却高我一级。


也许我应该感谢于佳慧,因为她,我突然间拥有了很多时间。我用这些时间和同班同学打成一片;我用这些时间通过系学生会为自己公饱私囊;我还用这些时间准备英语六级和托福。


我却对于佳慧毫无好感。其实我那时和她还未曾谋面,不过印象里却顽固地停留着电视剧《封神榜》中妲姬的样貌。她如狐狸般妖艳。


我对那年冬天的寒冷印象颇深。每晚自习过后,骑车从某教回宿舍,迎面的北风时常令我无法呼吸。我坚信清华园里的冬天比北京城里更寒冷些。


其实,那并非我在清华园里度过的第一个冬天。而第一个冬天却没有给我留下寒冷的印象。我越发地不信任我的记忆了。


冬天过了以后,我就相信我已经不在乎了。我又开始在周末骑车回家。我换了一辆车,以前的二六永久在清华南门的车棚里被人偷走了。


可见没什么是永久的。


而且,我几乎把澜的日记也遗忘了。


我的生活非常平静,直到那年暑假。暑假里我发现,父亲和我的一个远房表妹关系密切。父亲叫她小莲。


我有数不清的远房表哥或表妹,大多在北京做民工或保姆。


我的发现令我感到耻辱。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自私,可丝毫不准备战胜它。


我想在那个暑假,我对待小莲的态度是刻薄的。我坚持认为我第一次见到小莲时,她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穿一件大红色的西服。我以此证明她的土气。对此小莲始终不承认。她哭着说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留过长发。


或是我的印象,或是小莲,有一个在撒谎。我虽然不信任我的印象,但更加不信任小莲。


父亲对我很是失望。不过他不再有打我的机会。因为我不再爬上凉台的护栏,我个子太高,爬上去也无法站直,况且,我也不能确定年久失修的护栏是否承受得了。


我不信任小莲,但看到她满眼的泪水,仍然会感到内疚。于是我提早回到学校。然后我就在楼道里遇到了伟和佳慧。


早晨八点,我看到他俩手挽手从他寝食里走出来。他们睡眼惺忪,衣发不整。她远不及电视里的妲姬美丽。


伟的目光遇到我。他有些震惊,不自然地把她的手甩开了。


我蔑视佳慧而憎恶伟。我把目光移向一侧,漠然从他们身边走过,形同陌路。我原本以为自己是不在乎的。不在乎自然也不应该如此憎恶。


对伟的憎恶转而变作对自己的憎恶然后又扩大到对周围一切的憎恶。我努力寻求改变。


我于是联系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半奖。转学读本科是很难取得全奖的。即使是得到半奖的转学生,也是屈指可数的。


我得到了一位远房舅舅的经济担保。我有时怀疑我和他是否真有血缘关系,因为连母亲的消息,我也是很久不曾听到过的了。这位舅舅的地址还是我从母亲遗留下来的一本厚厚的通讯录里找到的。


不过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因为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他。


我轻而易举地得到了美国签证,其过程之顺利远远超出我的预想。我的代价仅仅是提前两小时起床和旷掉两节马克思主义哲学课。我的记忆更把这个过程简化了,我似乎跳下出租车便直接走入美国使馆。理智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我一定也曾排了很长时间的队。


我离开清华的那天,心里还是有些留恋的。我毕竟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多。


我和每一位同学告别。几个多年不见的高中同学也参加了我的告别聚会。他们问我为什么没有看见伟,他们本以为在这个场合遇到他是理所当然的。


我在伟的宿舍门前站立良久,最终没有推门进去。楼道里传来黑豹的歌声。他们唱着 Don't break my heart. 我想我仍旧是憎恶他的,而出远门的人是不需要和所憎恶的人道别的。


那天晚上,我坐在父亲身边,和他聊了很久。自从暑假,我们有几个月没有交谈过了。很多年以后,我曾努力试图回忆起那次谈话的内容,却丝毫没有印象了。随着年龄的递增,我惊讶地发现,记忆竟然毫不留情地过滤掉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我于是真的有些痛恨我的记忆了。


和父亲谈完话,应该已是非常晚的时候了。我最后一次来到凉台上,眼前已经多了不少高楼,古观象台和徐徐开动的列车都已不见。我转而再看近处的景物,二环路上车水马龙。更近一些,护城河两岸平整地砌满方砖,以往的野草荆棘都已了无踪影。


然后我就看见了伟。他站在路灯下,仰头向我凝视。


我的视线有些模糊了。


我们对视了很久,他冲我挥挥手,果断地转身走远了。


我的鼻腔完全不通畅了。


我回到屋里,从被褥下翻出澜的日记放在旅行箱里。


在我的记忆里,我们的确对视了很久。不过我的记忆是不可靠的。因为我还顽固地记得,路灯下他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分明是淋着雨的样子。可我同时又清晰地记得,那夜空中悬挂的一轮明月。


况且北京的冬天是不常落雨的。


我想我把当时的情景和阿澜日记里的情景搞混了。以至于若干年后有段时间,我开始怀疑那晚是否真的见到过伟。


不过第二天,我的确把澜的日记带到了美国。这是千真万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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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刚认识伟时,我对他丝毫没有好感。他肤色偏黑,脸有些过于清瘦,棱角过于突兀。眉毛虽然浓密但距离眼睛很近,以当时我的观念,这些特征仿佛都是流氓地痞的标志。对他,我有些望而生畏。


伟的成绩自然不如我好,我的作业自然而然地得到了他的关注。


我不愿意借作业给他。我长期免修体育课,不参加大多数集体活动,学习成绩是我唯一的骄傲。


他于是采取了暴力。我的手总被他捏得生疼。他虽然瘦,力气却比我大得多。


这并不奇怪,从小学一年级,我的力气就比同龄的男生小,何况伟还比我大一岁。其实在我的印象里,他比我大很多,绝对不只一岁。认识他那年,我的嗓音还很清澈高亢,可他的嗓音已经是深沉圆润的男中音了。


我被他捏得热泪盈眶。他捧起我的手轻轻吹气,假装专注却偷偷斜眼看我是否真的生气。


我发现他的眼睛乌黑而明亮。


他虽然有一张成年人般的面孔,却有着孩子般的笑容。


他原本还是个孩子。他只比我大一岁。


明明是他在偷看我,我却做贼般躲闪着他的目光。
他竟然轻轻对我说:


你真白。你的眼睛真大。你的睫毛真长。你的手也很柔软。你不会是女孩子装的吧?


他专注地使用着那深沉圆润的声音。我的脸热辣而肿胀。


他家和我家很近。所以我们经常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遇到。我骑一辆永久牌二六男车,他骑一辆凤凰牌二八男车,他个子其实比我还矮两公分。他穿一件深蓝色的羽绒服,带一付黑色皮手套;他头发很长,从来不戴帽子;他经常穿一条深蓝色的确良裤子,肥瘦恰到好处。我怀疑他从来不穿毛裤,因为在他骑车时,那深蓝色的裤子总能清晰地勾勒出他臀部和大腿上的肌肉。相比之下,我的服饰
却总是难以忍受的臃肿。我于是偷偷脱掉毛裤。


我发烧了。好像那个时候,发烧真是轻而易举,而且发烧在记忆里也不如现在难受,也许岁月已经把难受的感觉都过滤掉了,剩下的就只有冬天午后透进玻璃窗的温暖柔和的阳光,冒着热气的肉丝面和别人上学时自己躺在被窝里听评书联播的快乐。


伟出乎意料地来看我,带给我学校的各种情报和他省下午餐钱买的话梅。他坐在床边逆着阳光,目光就越发地显得深邃。他握握我的手,却不如以往一样用力。平时他的手总是很热的,只有这一次感觉很凉。他把话梅放到我嘴里,我闻到了他指间的一股淡淡的烟味儿,如同他衣服上的味道一样。那时我深信这种味道不是好人的特征,但却丝毫不觉得难闻。


后来我们就一同上下学了。我想我的确是个没有原则的人。因为我最初见到伟的时候,对他是没有好感的。我想是因为他愿意接纳我,所以我就轻而易举地接受了他。


放学后,我们并不急着回家,而是骑着车逛遍所有天黑前能够到达的地方。后来我们开始手拉着手骑车。终于有一次,在陶然亭公园大门前,我们俩的自行车绞在了一起。我跳开了,而他却被两辆车压在底下。我想是因为二八车太高大的原因,他的身手原本是比我灵敏的。


我站在一旁发呆,他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浑身都是土。


我帮他拍打,先是羽绒服,然后是裤子。我这次确信他没有穿毛裤了,因为那深蓝色光滑的确良裤子摸上去也是热乎乎的。


他的肩膀在那次"事故"中扭伤了,一连疼了好几个礼拜。于是我每天放学后都在一个路边的小公园里帮他按摩。他怪我手劲儿太小,我于是使出全力,他立刻疼得扬起头,突兀的喉骨在他挺拔的脖子前面上下游动。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一摸它的棱角,他笑着缩起脖子,面颊上扯出几条深深的纹路。


纹路后面,却是孩子般的笑容。


我再次觉得他比我大不只一岁,因为那时我脖子上的喉结还很不明显,看是看不出来的,要用手摸才感觉得到。


而且,在不笑的时候,他拥有一张大人般成熟而深沉的脸。


他的肩膀恢复正常了,天气也渐渐转暖。他身上的深蓝色羽绒服换作海蓝色的化纤夹克然后又换作天蓝色的衬衫,上面淡淡的烟味儿却一如既往。我渐渐就习惯这股味道了,就如同小的时候习惯母亲身上的味道一样。其实当时我应该早就忘掉母亲身上的味道了,可在我的印象里,一直顽固地认为那是一股混合着力士香皂的太阳的味道。用逻辑分析一下,母亲身上是不该有这种味道的,因为她离开的时候,中国还买不到力士香皂。


夏天的傍晚,伟时常随我到我家楼顶纳凉。那上面风很大,视野很开阔,却少有人来。有的时候没有风,夕阳歪歪斜斜地照过来,楼顶上没什么遮拦,倒是显得有点儿闷热了。他索性脱掉了衬衫坐在水泥搂板上。他没穿背心,所以整个胸膛和脊背就都暴露出来了。


他身上同样的黝黑,还微微发亮,可能是带着一层薄薄的汗水的缘故。他的确很瘦。他坐着的时候,薄薄的肚皮微皱着叠成几层,似乎用两个手指轻轻一捏就可以提起来了。


他坐一坐就又站起来,可能是因为楼板被太阳晒了一整天的缘故。他背对着我站着,欣赏着远处雄伟的天坛祈年殿。他的肌肉其实并不很发达,这和我隔着衣服给他按摩时所得到的印象是不同的。不过他的肩膀很宽,胳膊顶端的三角肌很饱满,而且他深蓝色的确良裤子下面窄窄翘翘的臀又显露出来,所以整个身架子看上去非常匀称。


我腹部突然生出一种痒痒的感觉。我有些心慌意乱,连忙转过头,眺望远处的古观象台。这个角度正好和从我家阳台上望出去的角度相同。我试着靠近顶楼的边缘,这里并没有护栏。我伸开双臂。


背后一阵温热,他用双臂圈住我的腰,他的脸颊紧贴着我的耳朵。


他慢慢把我从顶楼边缘托回来,他的脸有些烫,也很柔软。这又和我通过观察所得到的有棱有角的印象不符了。我浑身游荡着一股酥麻的感觉。这感觉是从尾骨的末端开始的,然后先向上延伸至脖颈,再向下延伸至脚跟。


那一晚我接连不断地做梦。我最终从一个梦中醒来,小腹下的凉席已湿了一片。梦里伟仍旧与我站在顶楼,他身穿洁白的制服。那分明是老式的警服,白色的帽子上还有一颗闪亮的红五角星。


而我上高中时警服和帽子都已改成橄榄绿色了。


回忆着梦中的情景,我无声地惊呼。就是这一晚,我又想到了澜的日记。我把它从覆盖着凉席的褥子底下翻出来,仔仔细细读了整整一夜。那夜黎明前下了一场雷电交加的急雨。下雨的时候电也停了,我是在烛光下读完那本日记的。从那以后,每当停电时,我常常拿出澜的日记在烛光下阅读,到后来,几乎可以背诵出来了。


在幽深的夜里,在辉家的那张硬木板双人床上,辉也同样从背后用双手圈住澜,在梦中轻呼:澜,我爱你。


我坚定地认为澜是男生了。而且,我自以为理解了澜的痛苦。不过,我也越来越嫉妒澜,因为,我和伟始终只是好朋友。我甚至没有什么可靠的证据来证明伟对我的感觉。


我更加强烈地希望知道日记里故事的结尾。我不知道澜是不是真的死了,我无法确定如果澜还活着,他和辉会不会仍旧在一起,会不会一直在一起,直到我发现这本日记的时候。


有时我想,无论如何,我也应该是可以找到辉的。也许我应该找到他并把这本日记还给他。但是,如果真的有一天见到辉,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勇气向他询问故事的结尾。


我的高中生活就在澜和辉和伟的困扰中度过。我甚至时常把每个人搞混,尤其是在梦里。我始终认定,那频繁光顾我梦境的人是辉。因为,他总身着旧式的警服,而且,他称我为澜,我亦称他为辉。然而,他却拥有伟的面孔和嗓音。


在现实生活中,我有时也会把伟称作"辉"。对澜的日记,我想我是有些入迷了。不过伟却没有犯过同样的错误。他始终称呼我小冬,也许是因为,我未曾给过他机会来阅读这本日记。


其实,关于澜的性别,从这日记里其实是找不到真凭实据的。然而,我却不再怀疑澜是男生了。


高中毕业后,我考到清华电机系读本科,伟考到机械系读专科。


他的分数原本可以到一所不太有名气的大学读本科。


填写志愿的那个下午。他望着我的表格,喃喃道:清华大学,离我多么遥
远!


我回答说,即使遥远,我们还是要经常见面,对吧?


我没有看他的报名表格,也没有向他打听到底报考了哪所学校。我曾听说他报考了外地的大学。那所学校在北京的录取分数低很多,报考该校对他而言原本是里所应当的。


而他却报考了清华,不惜牺牲本科的学历。我无法确认他的动机到底是什么。我想,即使是他自己,可能也是无法说清的吧。


于是,我们来到同一个学校。而且,我们住在同一座宿舍楼里,他住一层,我住四层。我和伟一同在图书馆新馆自习;一同在十四或十五食堂吃饭;周末一同回家,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时一同逃学,去圆明园里骑车乱逛。那时圆明园只有正门两侧有院墙,而园子后面则农舍混杂,并没有明显的界线。我们每次都是从那些农舍间推着车子溜进公园,终于有一次被戴红色袖章的管理人员抓到,一
共罚了三十五元钱,十五元因为在园内骑车,二十元因为没有买门票。在当时,这是很大的一笔钱,我在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买的卡彭特的美国原版密纹唱片也只不过二十多元一张。


我们一气之下决定不再去圆明园了。恰逢学校开始实行大小礼拜制,原来周六早晨的《金属工艺学实习》全部调到了周五上午。这样我便开始提前享受双休制了。伟是专科生,他周六原本就是没有课的。所以我们把回家时间提早到周五下午。我和伟从来不在周末的时候出来乱转,因为周末我呆在家里,帮助父亲做些杂物。自从我搬到学校,我开始觉得,父亲日复一日的衰老。其实,父亲的衰
老早就开始了,也没有因为我的搬走而明显加快,只不过每周见一次面使我真正注意到了这衰老的过程。


我和伟仍旧骑车去公园里闲逛,不过时间改到周三或周四的傍晚,地点也改到卧佛寺。时值晚春初夏,卧佛寺的黄昏出奇的甜逸幽静,环抱的群山透着难以形容的灵气。公园门口的守门人不似圆明园的人那么嚣张,我们不久便和他们浑熟了,不但被免掉了门票,在公园里骑车也不再受任何限制。


直到今天我仍旧非常怀念那段时光。尽管它没有持续很久。


有一次我们在公园里转到日落,没有人前来驱赶,我们于是有机会在暮色里独自欣赏寺院的一尊尊佛像。我默默凝视佛的眼睛,佛的目光温柔而坚决。我突然被这目光所感动,似乎感到佛正耐心地等待着为我指引方向。


我不禁在心中无声地向佛询问,澜和辉的故事到底拥有一个怎样的结局。


佛并没有立即回答。


身边的伟轻轻勾起了我的手指。他低声问我在向佛祈求什么。四周的寂静和幽暗突然带给我从未有过的力量,我低声答了一个字:你!


他沉默了许久,我感觉到他的手在出汗。我的手同样在出汗,两根纠缠在一起的食指变得滑溜溜的,似乎要多花好多力气才能继续纠缠在一起。他索性甩开了我的手,有些牵强地笑了几声,并没有回答。


我心里一阵凉意,抬头再看一眼佛。佛的目光变得朦胧,虽然仍旧温柔,却不再坚决。


那天晚上,我们如同往常一样在回学校的路上买了个西瓜吃掉了,如同往常一样同去水房打开水。


不过,我们后来再没一同去过卧佛寺。


学期很快就结束了。等到秋天,再回到学校,我和他不再形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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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夏,却在冬天出生,所以叫做夏冬。


我喜欢山。我喜欢爬上高的地方。


不仅仅因为蹬高可以远眺,其实坐飞机看得更远。我喜欢的,是那种眼前一片开阔,轻轻一抬脚,就可以毫无阻拦地坠下去了的感觉。只有这种时候,我才拥有彻底的自由,走或者飞,生或者死,任我选择。


很小的时候,我爬上我家阳台的护栏,试着张开双臂,仰起头努力呼吸。虽然那个阳台只有三层楼高,可那时,楼前没有烦闹的二环路,也没有邻此及彼的高楼大厦;那时护城河边还爬满野草和荆棘,夏天还听得见满耳的蛙鸣。


那时北京的天还很蓝很蓝。


身后父母的争吵嘎然而止,转而变作惊呼。我任由他们把我踊だ干献?吕矗?詈罂匆谎墼洞Ρ∥砹?肿诺墓殴巯筇ê湍窍旅婊夯菏还?牧谐担?骄驳氐却?鸥盖椎陌驼坡涞狡ü缮希??羲淙幌欤?床缓芴邸?


终于有一次,我长久地站在护栏上,父母只顾着争吵,没人注意到我。


那次,我自己从护栏上爬下来。第二天,母亲就搬走了。我早晨醒过来的时候,见到父亲独自坐在我床边叹气。那天我的泪水湿透了整面枕巾。其实我从未曾见到过母亲离去时的样子,可心里却顽固地停留着一个画面:我坐在楼门前的台阶上望着母亲的背影大哭,母亲听见哭声,回过头向我挥挥手,却没有停下脚步。


从那以后很长时间,我的生活里只有父亲,他再没打过我。从那以后,我也曾爬上阳台的护栏,却未曾再被他看到过。


小学一年级那年,我生了一场大病,或许应该说,我开始生一场大病。大人们把它称作心肌炎。父亲为此忧心忡忡一直到我长大成人,可是我的记忆里却并没有什么特别疼痛或不适的感觉。我只记得我突然打不过和我年纪相仿的男孩子了。他们轻易便将我压在身下,抢走我的玩具冲锋枪或是塑料宝剑。我奋起直追,可他们总是越跑越远,我却越来越透不过气,直至眼前变作白茫茫一片。


生病后我一周只上两天学。上学路上,我坐在父亲自行车的后架上。不分寒暑。


同学们远远看见了,纷纷去向班主任老师报告,说夏冬的父亲骑车带人,不遵纪守法。


于是我开始痛恨学校而宁可躲在家里。直到上初中的时候,我拥有了自己的自行车。我才开始不再惧怕上学了。


独自在家的时间,我便一个人在屋里闲逛。父亲上班时把门反锁了,我是出不去的。可能是那段时间闷得狠了,数年后,当我从新获得了自由,就没原则地接受所有愿意接纳我的人。为此付出的代价令我苦不堪言。


我在家里闲逛的时候翻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这是一座六十年代初期修建的家属宿舍楼,到我有记忆的年代,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雨,竟也有些破旧不堪了。尤其是厕所和厨房。很多处的墙皮已经剥落,墙角有限的空间里堆放着无限的废弃了的杂物。这便是的"儿童游乐场"了,我研究并临时保管过其中每一件可以转移到我床底下的东西,比如一个破裂的木制镜框,一捆生锈的毛衣针,几根已经弯曲的自行车车条,还有很长一段打着补丁的自行车内胎。这些东西一般会在床下停留半年左右,然后就没了踪影。


然而有一件东西却得到了我长期的特别关照。那是一本极其破旧的日记本,封面上是个手握《毛主席语录》,两眼炯炯有神的"红小兵"。我把它藏在枕头一侧的褥子底下。自从父母离异,我就一直自己负责自己的床铺,所以过了很多年,直到我上大学离开家,父亲也未曾发现过它。


自从见到它的第一眼,我就确信它不该属于我家。也正因为如此,它才使我"一见钟情"。


这个本子一点儿也不精美,远比不上当时在街上随处可见的那种印着风景照的塑料封皮的笔记本,而且,这本子的最后几页连带着封底已经被撕掉了。可我还是一直珍藏着它,珍藏了很多很多年。


我想,是那些干净漂亮的字体吸引了我。


当时我只零星识得其中的一两个字。可这并不重要。我欣赏这些字,是因为它们的样子,不是因为它们的真正含义。


这些文字的形状的确带给我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到后来,我的字体竟然也和这本子上的字体如出一辙。甚至有一次,当一个同学偶尔见到并翻开这本子的时候,居然误认为是我的日记。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在很多个停电的雨夜,窗外淅沥的雨声和窗前摇曳的烛光,也时常令我怀疑眼前这些文字是否真是我自己所为。我想我是迷信的,因为有时,我是相信前世和来生的。


这本子的主人应该叫做澜,因为日记里其他人是这样称呼她的。当我从字典上察到澜字的字音时,我断定这是女孩子的日记,心里很是失望,以至于几乎把它丢弃了。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似乎只关心男人的故事,对女人的故事不屑一顾。后来,它就一直被遗忘在床板上,伴随着一摞很多年前某个春节母亲剪的剪纸。


上初一时,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参加班级组织的新年联欢会。我的积极可想而知。我想起了母亲的剪纸,想照葫芦画瓢。母亲的剪纸很精美,我自然无法画出瓢来,却无意中又发现了那本日记。


这次我一口气将它读完,不认识的字已是凤毛麟角。其实,并没有真正读完,因为最后的几页被撕掉了。所以很多年来,我一直为它编织着结尾,却总是找不到一个可以令我满意的。


日记里,阿澜似乎也是上中学的年纪,他们那个年代,年轻人最好的职业是"红卫兵"。然而她不配,因为她的父母是反党反人民的资本家"黑五累"。


当读到澜一把推倒批斗她父亲的红卫兵的时候,我一时间觉得澜应该是个男孩子了。可当我又读到她缩在派出所阴暗的小屋里流泪的时候,又似乎觉得她是个女孩子了。对澜性别的猜测使我煞费思。


后来,澜遇到辉,派出所里一位年轻英俊的警察。此时我确信澜是女孩了,因为辉深邃的眼神,瘦高而结实的身体,还有整洁合身的制服,无不让澜脸红心跳。澜喜欢上了辉,而辉似乎也应该是喜欢澜的,因为他担着风险偷偷把澜放
了。


可澜对此毫无把握。因为澜猜测辉已经有女朋友了。这是澜有意路过派出所大门口时发现的。那个女孩叫做梅,


再往后的,我有些读不懂了。可惜这只是一本日记,并非一部完整的小说,所以作者花了不少气力描述自己内心的感受,却并没有明明白白地道出前因后果。我只好不停地猜测。澜似乎非常喜欢辉,却又害怕见到他。我想或许是因为梅的关系吧?这么说,辉就一定喜欢梅更多些了。我很为澜惋惜,为什么不去面对辉呢?说不定,辉会为了澜而放弃梅。


那时我还没学会考虑道德和舆论的问题,于是就不自觉地站在澜的一边。


终于,澜和辉又一次偶遇了。随后两个人一同做了很多事,比如在细雨绵绵的日子里游览紫竹院,在寒冷的冬夜里沿着长安街漫步。


日记里澜对自己仍旧丝毫没有信心。然而我确信辉是喜欢澜的。


然后我就真的读不懂了。因为辉总是偷偷摸摸把澜藏在梅的阴影里。而且,澜对此竟然也毫无怨言。那时的我坚信爱情是专一而万能的。我先是怀疑辉的脚踩两支船是由于澜的家庭出身问题,而且澜也提到,梅原来是公安局局长的千金。辉的形象因此在我心目中大打折扣。可后来,很多细节又不得不让我怀疑,这当中还有更严重的难言之隐。以我当时初一学生的阅历和想象力,实在无法近
一步探讨其中的奥妙。不过,我始终坚持着我的立场--我依然是希望澜和辉在一起的。


我的困惑加快了我阅读的速度。正如我所期盼的,在一个风雨之夜,当辉在家门前发现浑身湿透的澜正等待着他的时候,他把澜带回了家,并告诉澜他是爱她的。


辉吻了澜。后面是一行省略号。


我不知道本子上的省略号到底意味着什么。看到它,我虽然禁不住脸红,内心却非常舒畅。


我的舒畅并不长久,很快转变成更深的困惑,因为辉并没有和梅分开,他和澜仍旧在黑暗中生活。


澜对辉的居所的描写引起了我巨大的兴趣,使我临时忘记了困惑。屋子的格局和窗外的景物都如同我家,不过描写中的房间是整齐洁净的,而我家在印象里从来都是破旧杂乱的。日记里没讲辉是怎么得到这套房子的,这个问题在我上大学后曾一度严重地困扰我,因为那几年我始终不能习惯六个人在同一个宿舍里睡觉的嘈杂。


后来,澜病倒了,从日渐潦草的字体看来,她病得的确很严重。澜似乎意识到了自己来日无多,她装睡时听到辉用被子遮盖的呜咽,从那一刻,她便知道了。


日记到此为止,不知道被撕掉的几页是否写着能被当作是结尾的东西,或许澜已经病得太重了,没办法继续写了,撕掉的几页原本就是空白。


于是这日记就又被我遗忘在老地方了。到我再次想起它的时候,已经在念高一了,那一年冬天,我认识了刘伟。他是个插班生,就坐在我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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