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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依旧和夏向老头子请了病假,跑去“柒零年代”看碟,然后呆到夜深,迷糊中习惯性地拨了阿季的手机号码:“阿季,我和夏在看碟又看过头了,没有车了,你过来一下吧,接我俩。。。”
话还没有说完,却听到明静安接的电话,轻柔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了起来:“阿季他去麦当劳去给我买炸薯片了,我在麦当劳门口帮他提包等他呢。你俩不是很急吧,要不你就先在那再多等一会吧。等他把我送到家门口了,我告诉他你们还在“柒零年代”,要他过来接一下你们吧。”声音里充满了骄傲和不屑。
“不用了,我和夏还是自己喊TAXI回去吧。”便静静的挂了电话。
突然感觉到那悄悄溶在喧闹的夜街的静谧,就一下子笼罩了过来。原来躁热夏季的空气也可以让我冷得刺骨地痛,原来夏季也会有梦被无情地打破。
搂住了夏,轻轻的抽泣,怕别人看到我哭时的狼狈样,怕别人知道的。。。。。。

此后我却是更认真地学习,在老师的眼里越发的懂事和优秀;依旧隔上两三天就向老头子请假,然后和夏去“柒零年代”看新来的碟;依旧每天听着Tori的歌,听她在华贵的钢琴声的衬托下用悲切的声音娓娓的讲述着一个个美丽却又让人心碎的故事;也依旧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每天早晨和阿季大声地道早安。               
或许就像安妮说过的一般:有些事一直都无能为力。
是啊,一直都无能为力的。
手心,悄悄地有泪水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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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后来阿季不接我和夏了。
虽然他只是换了一辆崭新的蹭亮的摩托,虽然我和夏依旧亲热的喊他阿季,虽然我一再强调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将他那个曾经的“小季子”的称号宣扬出去,阿季也不再到“柒零年代”来接我和夏了。阿季每天都要骑车去接送他的那个叫“明静安”的女朋友了,一个漂亮的女孩。
虽然从夏的口中我知道了明静安是一个只知道享受物质生活的乖乖女,不会听摇滚,更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曾经还有过一个叫做Nirvana的伟大的Grunge摇滚乐队存在过,阿季仍然喜欢上了她。他会陪那个连名字都美得动人的明静安去逛一个个的品牌店,陪她去肯德基吃冰激凌,陪她去精品店挑美丽的发夹,却再也不会每天午饭后在教室习惯性的对我叫嚣:“阿寻,你今天还没给我唱《Rape Me》呢!快给我老实一点,乖乖唱给我听。”见我脸充血变得通红,就哈哈大笑,快乐地笑到爪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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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fired his six-shot to the wind that blew a child away.
宁愿笑着流泪不让生命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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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写到这了,希望大家能给些支持,好让我继续发下去
  是以一个最好的朋友为原型,加入了自己的生活环境写了,希望喜欢
    也是为了纪念最要好的那个朋友,因为她出车祸已经死了,希望她在天上能过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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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柒零年代”的一楼是专门卖各种各样另类的突兀个性的衣服鞋子饰品的,二楼才是卖碟的。
  满墙面满墙面的打口和原盘,班驳迷离的专辑封面。灯光始终是阴沉沉的暗黄色,用着一个大的藤编的褐黑色灯罩圈着那普通的灯,会有破碎的黑影投射在那漂亮的碟的封面上,将那碟面上美丽的画儿切成碎片。空气中混合着隐约稀薄的酒精味道,还有缭绕的蓝色的烟。Mazzy Star的慵懒柔顺的声音笼罩着整个房间,不时地从耳朵中钻入,蛊惑着我们。墙上还有很大的精致的海报:Mazzy Star的Hope Sandova安静地依着破旧的被青苔班驳了的墙,轻轻地看着窗外,凝结成黑白对差强烈的美丽景致;Kate Bush的画得精致得犹如妖精的脸,血红色诱人的双唇,闪烁倔强和冷漠的眸;还有Kurt的那落寞孤寂的眼神,凛冽,却又脆弱,就这么无声的看着,让人顿时措手不及。那个叫姚的老板喜欢混乱地和我们说着摇滚,说那些用自己的音乐带给我们种种摇滚精神的摇滚人,说那些摇滚人的坚强和脆弱,一生的坚持和最后无奈的放弃,还反反复复地讲那个媚人的Mazzy Star的仿佛DOVE的原味巧克力般柔腻的声音如何将他迷惑住,再也不能脱身。
  我和夏总喜欢腻在那儿到深夜,然后打电话给阿季:“死鬼阿季,快来了,知道你还在喝那恶心的啤酒,还不快来接我和夏,到时有你好看的。”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不等阿季恐怖的咆哮声在电话那头响起。  当站在店门口听到那熟悉的“轰轰”的声音的时候,我就知道阿季来了。他总是喜欢骑着他那辆恶心的烂摩托车来接我和夏,喊他换总说是个宝,舍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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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本来是喊阿季不是喊阿季的,是喊他小季子的。
  那天早晨在楼下,他和他的一个初中同学在寒暄。我脑袋也正模糊着,看见了他,全身血液就沸腾了起来。一下失口,冲着他大声喊:“小季子,快过来。小季子,快过来。都快上课了,还磨磨蹭蹭的,小心老头子把你喊到办公室给你来个一小时现场教育,有你今天好受的了。”
  接着,我很清楚地就听见了他的那个亲爱的同学对他说:“小季子?不会是我听错了吧。阿季,怎么听起来,左右就像一个太监的名字呢?”当场,他的脸就变了色。我听着话,知道自己犯了滔天大罪,吓得赶紧跑上了楼。
  上了楼进了教室,他一脸的愤怒的样子,冲着我飞速地走过啊来,开始威胁我:“阿寻,你以后不准这样喊我了,听到了没有?!”
  “就是个称呼而已,有必要这么较真吗?真是的。小气男人。”我不敢看他,低着头,小声地嘀咕着。“柒寻寻,你刚刚说什么?是不是活腻了。要是活腻了,和我打声招呼,今晚就送你去看你最敬爱的佛老爷子。”阿季在一旁瞪圆了眼睛,活生生的两个大灯笼,“摆明的就是个太监的名字,原来我倒还没想过。总觉得哪有些不对劲。今天算是明白了。”
  “小季子,别生气了吗。”
  “还喊,那好,我今天慎重的告诉你,我亲爱的柒寻寻同学,从进以后,你要是敢再这样喊我,我就再也不到“柒零年代”去接你,送你回家了。”
  我一脸的无奈,只好妥协:“哎,真是的,就搞不懂你怎么就这么爱虚荣。我就不多说你啥了。谁叫我这么善良。以后就叫你阿季吧。心满意足了吧,我可爱的小季子。”
  说完就跑开了,被抓着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啊。
  我被阿季追得满教室跑:“杀人了啊!杀人了啊!”
  快乐的一天开始了。

  我在悄悄地变得开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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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进行了第一次月考,我考得还不错,进了全班前三名。然后老师按成绩排了座位。阿季便坐到了我的左手边,他考的是第十一名。
  本来一个多月我都没说过一句话。他也不搭理我。
  一天自习课他突然撇过头,一脸青春张扬的气息:“喂!你一天到晚塞着耳朵听歌,到底听的什么歌?有没有听过Nirvana的啊!?”
  我爱理不理的回答他:“听他的。听Nirvana的。还听得比较多的。”然后我又很不高兴地对他说:“我也不叫喂,以后,请秦季同学你叫我名字。”
  他一楞,接着凑到我耳边故作神秘地小声对我说:“喂,那你知道唱他的《Rape Me》吗?唱给我听听。考考你!”。我一下子楞了,没明白他的破烂的英语口语说的是什么。
  他便一下子又恢复了原本的一脸的嚣张 ,满口的不屑:“哼!连《Rape Me》都不知道。”
  我这下子总算听明白他说什么了,然后笑得天昏地暗,在一大堆人气愤我打扰他们学习的目光下一屁股摔在了地上。刚好老头子查堂,便把我喊进了他的办公室:“你太让我失望了,想不到一个成绩优异的好学生做这样的伤大雅的事。你自己说说,如果让查堂的老师看见了,你的脸往哪放,我的老脸往哪放?”我便低着头,费劲地挤眼泪:快,快,眼泪水快给我出来。眼泪水快给我出来。”终于眼泪水不负重望跑出来几滴。老头子以为我有了悔改的意思,便给我放了行。我转身跑出了办公室,脸上的笑容绝对像朵花,那一刻我敢肯定。不过老头子是看不见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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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上高一时,我还有神经衰弱,晚上格外的清醒,可一到白天整个人都是迷迷糊糊的,不愿和同学说话,或许是害怕亲近,初中遗留下来的伤害还保留着。捧着妈妈给买的松下的超薄CD机,天天听着Tori Amos的歌,喜欢她那脆弱的偶尔撕扯着上扬的支离破碎的声音。然后莫名其妙地哭。那时侯林还在读大学,他每天晚上8点会准时打电话给我,给我讲各种各样的关于世界关于自然关于人类还有关于死亡的故事。然后听我在电话这头开心地笑,他也会在电话那头讲得越发的投入。
   
高中后来终于还是开始和第一个人交往了。夏。
一天下课,夏屁癫屁癫地跑到我跟前,手上拿着Radiohead的《Pablo Honey》向我借CD机:“我的CD机没电了,借你的给我听听吧,好吗?”一双美丽闪亮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用着无辜的眼神看着我,忽闪忽闪的,像极了《Pablo Honey》的封面上那张明媚的金黄向日葵中天真无邪的孩子的眼,我便鬼使神差地借了CD机给她:“拿去吧,我等会再听就是了。”她也毫不客气,拿着转身就走了人,一下子气结,近乎当场昏阕,哪有这种人啊,竟然连谢谢都不和我说一句,吝啬得够可以。
其实后来才知道的有着美丽长发的夏,却是个有着出奇好的脾气。
关系好了以后,我总喜欢在在她面前激动地手足齐舞指责哪个哪个人又在利用她的好心肠:“你真是头猪啊,真就没见过你这么蠢的人了。被别人骗了,还站在一旁开心地帮别人书钞票。你够可以的,你真是够可以的,出了门可别说你认识我啊。”夏却站在一旁,笑着看着我:“哪有那回事,别人也有苦衷的啊。你要理解别人,你要理解别人的。”我气的跳起来,追着夏:“你今天小样的,就别给我跑了,就算躲回家,我也要揪住你把你给杀了。”她就笑着跑开了。
典型的烂好人。没药治了。这是后来阿季对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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