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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大年初一

杨凌听到她的声音有点忸怩,仔细地看了她一眼,见她的头发刚刚洗过,长长的秀发整齐地披在肩后,光亮可鉴,透出清新柔媚的气质,那对漂亮的眉毛下一双不会说谎的大眼睛闪呀闪的,似在躲避着什么。

    杨凌暗想:“莫非又是什么家传绝学,有不得外传的规矩?”虽然他知道幼娘一颗芳心都扑在自已身上,如果她的家族真有什么规矩那也无可厚非,但是心底里还是有点失落,他强笑道:“哦,这是你们韩家家传的功夫,不允许外人学吧?呵呵,是我莽撞了。”

    这时代女子嫁了人,夫家才是自已的家,娘家反而要算外人了,如果偏向娘家,足够七出之例了,对韩幼娘来说,这话可算十分严重的责怪之语了。

    她不由紧张地道:“不是,不是,幼娘哪有什么可瞒相公的,相公真要想学,幼娘又怎么会不教呢?这套棍法是我爹从河南少林寺学的,叫叫疯魔棍法。”

    那时对出家限制极严,六十岁以下的人要出家需要父母和地方官员出具证明,然后赴京参加考试,精诵经文者才发予度牒。各大寺庙眼看薪火无继,只得广收俗家弟子,所以河南河北一带少林俗家弟子众多。幼娘的父亲韩满仓幼时也因家境贫寒,跑到少林寺混饭吃,这才学了一身武艺。

    杨凌听了“疯魔棍法”的名字,再联想到幼娘遮遮掩掩的表情,不禁恍然大悟,看着幼娘腼腆的表情、娇小的身材,他越发觉得有趣,忍不住吃吃地笑起来。

    韩幼娘被他笑的手足无措,困窘地望着他,见他越笑越是有趣,脸蛋儿都红了,她讪讪地道:“幼娘本来不想说的,都是相公逼人家说,听了又笑话人家”。

    说着她的小嘴儿扁了起来,杨凌笑得肚子疼,见她一脸委曲的样子,他边笑边自然地把韩幼娘轻轻搂在了怀中,说道:“呵呵呵,我本来也没觉得好笑,是你神经过敏,我一想起你这娇滴滴的女子,张牙舞爪使什么疯魔棍法,实在忍不住想笑”。

    杨凌说的前仰后合,韩幼娘板着脸不说话,可是眼中笑意渐盛,终于忍不住噗哧一下笑了出来,她恨恨地在杨凌腿上拍了一巴掌,嗔道:“相公好坏,故意取笑人家!”

    杨凌被她一拍,疼得呲牙裂嘴,他吸着气儿道:“哎哟,轻点轻点儿,马鞍子太硬,相公骑马骑得大腿都快磨破了”。

    韩幼娘慌了,连忙用一双小手温柔地抚着,那模样就差把小嘴儿凑上去吹一吹了,她轻轻地、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大腿,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问道:“现在还疼吗?等吃了饭我上药房买点金疮药去”。

    “呃咳咳”,杨凌清了清嗓子,声音略有些沙哑:“不用,我就是缺乏锻炼,好了嗯,不用揉了”。

    这小丫头有些事明明懂了,可是有时又无知的可以。距要害那么近的地方,她一双娇柔的小手揉呀揉的,简直就是撩拨他的欲火,那里就象干瘪的救生艇掉进了海里,马上魔术般地膨胀起来,直指苍穹。

    杨凌赶紧弯起腰来,感谢上帝!不,感谢裁缝,好宽敞的裤裆呀,足以掩住他的丑态。他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可是随即他就发觉,韩幼娘的俏脸距离他的嘴唇是那么近,幼嫩的、毫无瑕疵的肌肤上,几根头发触到了他的脸颊,痒痒的想打喷嚏。

    韩幼娘的脸蛋儿带着股淡淡的女人香儿,诱引的杨凌蠢蠢欲动。她放在腿上的手现在感觉象烙铁般的火热,杨凌终于忍不住拥住了韩幼娘的身子,在她的脸蛋上吻了一口。

    幼娘的身子一震,僵住了。脸蛋光滑、象皮冻般有种颤颤的弹性,杨凌忍不住凑上去又深深地亲了一口,幼娘的脸一下子变得火热,身子一动也不敢动,可是眸子却变得水汪汪的,那里面有惊讶、有羞涩、还有不尽的喜悦和绵绵情意。

    红唇润泽得象随时可以采撷的蜜桃儿,杨凌压抑着蹂躏它一番的强烈欲望,沙哑着嗓子说:“我饿了,去下饺子吧”。

    “嗯”,韩幼娘用鼻音答应一声,身子却一动不动,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深深地望着杨凌,波光流动,说不出的动人。

    “宿夕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韩幼娘露出一副楚楚动人、任君采撷的神态,杨凌心目中这枝花骨朵儿已经摆出一副自愿被蹂躏的表情了。

    如果说韩幼娘是一棵嫩草,那么杨凌的头顶现在已经开始钻出两根粗大的牛角,他好想把韩幼娘囫囵吞下肚去,再反刍回来慢慢咀嚼她的清香。

    杨凌鼻端嗅进幼娘身上散放的处子香泽,他再也抓不回自己的克制力,大手蓦地捧住她的后脑勺,紧紧攫住她的甘甜。

    两对唇瓣辗转相接,韩幼娘娇喘细细,毫无经验地将柔美的领地开放给他攻占,全无城头血战时的悍勇和霸道。杨凌吻着她的清爽滋味,手指不自觉地拨开她的衣领,探摸着满掌的粉腻柔香。

    “嗯”,韩幼娘发出一声轻柔的呻吟,神智昏迷地任他侵略,身子无力地瘫软在他的怀中,她清稚纯美的体香,让杨凌一天的疲乏一扫而空,许久许久,他才满意地从幼娘红肿的唇瓣上挪开自已的嘴唇。

    韩幼娘越发的具有女人味儿了,她的眼波荡漾着波光,红唇被他吻得湿濡濡的,说不出的娇慵模样。

    “啵~~”,两唇相接,这回只是浅浅一吻,然后他低低地笑着说:“娘子,可以给为夫做饭了么?”

    韩幼娘痴痴地望着他,眸子亮亮的,听了他的话,她才如同大梦初醒般地啊了一声,羞涩地拉紧衣领,慌张地跳下地,太空漫步般地飘了出去,耳听得外堂锅碗瓢盆一通响,显然她手忙脚乱的还没有恢复平静。

    杨凌悄然一笑,轻轻捻了捻手指,指端还残留着她胸膛鸽乳般柔软、温暖的滋味,他的心开始动摇了,头一回痛恨起自已那瘪脚的谎言来。

    如果没有那个谎言,自已岂不是现在就可以享用她稚美的胴体了?这些日子,对她的脾性多少也有了些了解,杨凌知道就算她还是处子之身,这一生也注定只会是他的女人,她是决不会改嫁的了,一个人从小养成的信念,又岂是他能改变得了的?.

    一想到那个两年之期,想到那可以预知的离别随时可能发生,他就没有勇气去拥有她,无法给予、无法承诺,他怎么能坦然地享受丈夫的权利?可是无论在这时代是不是贫苦穷困,他都舍不得走了,因为这里有他牵挂、眷恋的妻。

    杨凌默默地想着,心开始象针扎一样地痛……

    “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谓之夏”,华夏,这个古老民族名字中的“华”来自她美丽的服饰,明代的汉服在华夏的历史上是款式最多,也最为漂亮的。借助一双巧手,简单的节日服装被幼娘剪裁的纤秾合体,十分漂亮。

    杨凌换上了圆领青襟大袖长袍,戴上了四方巾,身材修长、目如郎星,儒雅的气质看得幼娘喜孜孜的。

    幼娘穿着棉夹裤,外罩蓝色百格裙,上身套着浅粉色比甲。纤腰一束,裙袂款摆,乌亮的长发分成两束垂及臀部,整个人显得素净纤巧。

    裙袂下一双绣花翘头鞋若隐若现的,她把热气腾腾的饺子端了过来。小方桌放在炕上,杨凌在桌旁盘膝挺腰,正襟危坐,作目不斜视状。

    没出息的男人才碰灶台,这是韩幼娘刚说的,听起来和“君子远庖厨”差不多一个意思吧,杨秀才遵命地坐好,胡乱猜测着。同时目光不老实地偷偷欣赏着忙忙碌碌的小妻子的美态,当然也没忘了她裙下一双纤美的小脚。

    韩幼娘的脚形很美,杨凌小时候见过奶奶的脚,当时看了很害怕,那种所谓的三寸金莲,脚掌硬生生地扭曲变形,透着一种凄惨的丑陋。韩幼娘是一对天足,在杨凌想来可能是因为家里贫穷,女孩子也要下地干活,才幸运地保住了这份美丽。

    其实那个时候裹脚还未成为时尚,裹脚的女子并不多,直到明后期才提倡起来,至清代这种变态行为才蔚为时尚,否则以幼娘要做一个贤淑良德好妻子的远大志向,蔫有不缠脚的道理。如果那样,杨凌今天就见不到她在城头力毙鞑靼强盗的飒爽英姿了。

    白菜猪肉馅的饺子端上了桌,还有一盘酱牛肉,一盘水囟拼盘,一小壶烧酒。

    这是生死一线后的寒冷冬夜中,一对小夫妻最为温馨的节日。幼娘那甜甜的吃相,亮亮的明眸,构成了杨凌眼中最浪漫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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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两只老虎

一餐用罢,幼娘又忙着收拾屋子,杨凌捧着茶壶看她忙碌,自已坐立不安。太腐败了,太堕落了!他有种犯罪的感觉,这么享受的男人,在自已那个时代是要遭报应的啊!

    报应马上来了,杨凌站起身,涎着脸走出去想央求幼娘允许自已洗个碗、扫个地什么的,门咣当一声被踢开了,冷风袭面,杨凌刚刚抬起头,就见一个白色的人影一闪而入,紧接着重重一拳打在他肩膀上,把他打的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在地。

    杨凌踉跄站定,只见门口站着一男一女,正是马昂兄妹。两兄妹都是一身孝服,马昂面孔涨红,满脸怒色。马怜儿如同一朵沾着露水的白莲花俏然卓立,只是如画儿般曼妙的面容此时沉沉似水,一双亮湛湛的眸子带着些鄙夷瞪着杨凌。

    杨凌惑然道:“马兄、马小姐,你们这是做什么?”

    马昂大骂道:“忘恩负义的狗贼,谁和你称兄道弟?”说着他扑上前来挥拳又打,杨凌不懂武功,怎敢和他对战,刚刚退了两步,韩幼娘已从他身边翩然闪过,“啪”地迎上了马昂的拳掌。

    外堂不大,马昂拳掌大开大阖,气势威猛,笼罩了整个空间。韩幼娘立定门户,不闪不避,纤掌上下翻飞,以小巧的擒拿功夫与他胶着不退。

    杨凌不知他兄妹二人为何来寻自已麻烦,刚刚被他打了一拳,现在见他二话不说又和幼娘打了起来,他心头一股火也忍不住冒了出来。

    眼见马昂拳拳霸道威猛,如果让幼娘娇小的身子挨上一记那还得了,他大声警告道:“马昂,有话好说,你若敢伤了幼娘,我与你誓不罢休!”

    马怜儿本来只是冷着俏脸在一旁观战,一听他摞下狠话,不禁柳眉倒竖,身子一晃,从交手的两人身旁闪了过来,直扑杨凌。她柳枝儿般娇怯婀娜的身段儿,一动起来竟也矫健若斯。

    韩幼娘心中大急,她虽恼这粗汉打了相公一拳,却也知道他兄妹素与相公交好,所以手下还留了三分情面,这时马怜儿一闪即入,她想拦已来不及了,当下一矮身,避过马昂一拳,从灶上抽出两根筷子,身形一长,嗖地抵在了马昂的喉下,喝道:“住手!”

    马怜儿冲到杨凌身边,皓腕一探,擒住杨凌手臂向后一拧,右手从腰间摸出一柄寒光四射的短匕,堪堪架在了他的咽喉上,抬头看见哥哥被韩幼娘制住,不由也吃了一惊。

    韩幼娘扭头看见杨凌被制,筷端不由一紧,厉声喝道:“放开我相公!”

    马怜儿也同时喝道:“放开我哥哥!”

    两人喊完都是一怔,四目相对盯着对方,谁也不肯先放手。

    杨凌暗暗吸了口气,以免喉结被锋利的匕首割伤,然后对韩幼娘道:“幼娘,放开马兄!”

    韩幼娘不放心地道:“相公,可是你”。

    杨凌把眼一瞪,颇有男子汉气概地道:“放开他!”

    韩幼娘嘟了嘟嘴儿,无奈地放下了筷子。马怜儿“嗤”地一声冷笑,挪揄道:“真是威风八面的大丈夫!你以为我不敢杀你?”

    杨凌无奈地道:“杀人总要有个罪名吧?杨凌自问不曾得罪过贤兄妹,你杀我作甚么?”。他虽不知这对兄妹为何满脸怒气,但是两人的眼中却没有杀意,所以他甚是笃定。

    马怜儿左手一抬,把杨凌的手臂抬高了一些,利刃在喉,杨凌不敢弯腰,疼得闷哼一声,看得韩幼娘十分心疼,可是相公落在人家手里,她现在是动也不敢动了。马怜儿咬着牙冷笑道:“你是帮过我哥哥的忙,可我马家待你难道便薄了?你你为何欺人如此之甚?”

    杨凌奇道:“马小姐,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做错了什么,可以见告么?”

    马昂愤懑地道:“我爹过世了,你现在做了本县驿丞是么?你做的好绝,我爹尸骨未寒,你为了讨好何参将和京师来的监军使,就要把我兄妹赶出驿丞署,天下还有你这么狼心狗肺的东西么?”

    马怜儿颤声道:“就算你要我兄妹搬出驿丞署也罢,可是我们刚来此地才一个多月,人生地不熟的,最后只要求在驿丞署借一间房子给家父建个灵堂,都被你手下的人推诿拒绝,人走茶凉,一至于厮,姓杨的,我马怜儿看错了你!”

    她想起自已那日在鸿雁楼前一时情动,还曾对杨凌发过“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慨,怎知自已唯一欣赏、喜欢过的男人居然如此天性凉薄,而驿署的人又是那么势利无情,不禁心中一酸。

    杨凌呆住了,半晌才叫起撞天屈来:“马兄,怜儿小姐,杨某哪里曾做过这些事情?马伯父死于城上,我也伤心得很,只是今日大军才到,我刚刚接手驿署事务,诸事不明,奔走了一天累得精疲力尽,本想明日再去吊唁。什么赶你们离开驿署,你看我是那种人么?”

    马昂愤懑地道:“人心隔肚皮,谁知道你是什么鸟人?”

    马怜儿听了却一怔,慢慢放开了杨凌的手,一双明媚的眸子直直地望进他的眼里去,一字字问道:“你没有?”

    杨凌毫不畏缩地回望着她,缓缓摇了摇头道:“我没有!”

    望着他那澄澈的目光中所蕴含的真诚,马怜儿信了,她酸楚地笑笑,说道:“人在人情在,或许是那些小吏们狐假虎威了,我兄妹莽撞,打扰贤伉俪了。哥,我们走吧!”

    她眼波一垂,黯然神伤地从杨凌身边走过,带起一缕幽香。杨凌不期然想起两人初次相遇时她那神采飞扬的模样。

    马怜儿的她父亲原来一直在辽东,马怜儿在那里长大,不但精通马术,而且精晓鞑靼语,性情上她也象鞑靼女人一样爽朗大方,与中原女子大大不同。自相识以来,杨凌还是头一次见到她如此软弱无助的神情。

    杨凌禁不住心肠一热,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臂,说道:“且慢,蒙马世伯叫我一声贤侄,我也算是他的晚辈,这其中详情我还不晓得,可以告诉我么?”

    马怜儿回过头来,秋水似的眸子一扫他的手,杨凌连忙放开,他一时情急,忘了这时代随便抓住人家一个女子的手臂乃是极为失礼的事了。

    原本剑拔弩张的局面,因为杨凌和马怜儿之间的信任和默契化解了。在马昂仍愤愤不平的目光注视下,马怜儿把事情讲了一遍。原来下午驿署的小吏得了杨凌要他准备几间好房子的吩咐,便去驿署最后一进大院中着人将马大人及马家兄妹的住房给腾了出来,要留给京师来的大官儿住,这小驿从来没来过大人物,最好的房子也就是那几间了。

    当时马昂和妹妹得知父亲死去,跑去城头收尸去了,还不知道此事,待他们赶回来,房子已被腾空了,气得马昂劈头盖脸便给了那小吏几个耳光。

    马父刚刚上任一个多月,还不曾积下官威,那小吏本来还想好言婉劝请他们搬进厢房去信,被几个耳光打得火起,唤来驿卒便将他们赶了出去。

    马怜儿想起门口大车上父亲的尸身还无处发落,提出借个房间置办灵堂,那小吏正在火头上,借口上差住在此处,设下灵堂有碍瞻观给拒绝了。

    可怜马氏兄妹早上还是驿丞署的主人,到了晚上便流落街头了,两人带着一具死尸,便是去客栈人家也不肯收,凄凄惶惶时,想想始作俑者都是这忘恩负义的杨凌,这才怒冲冲打上门来。

    韩幼娘本来就心软,她自已又亲身体会过亲人逝去、孤苦无依受人欺凌的滋味儿,只听得眼泪汪汪的,她一双泪眼哀求地望着相公,只盼他能帮助这对兄妹一下,早把方才两兄妹的无礼抛诸脑后了。

    杨凌也听得异常愤怒,他对马昂道:“马兄,伯父待我如同子侄,这件事交给我好了,也算是我对老人家的一点孝心。我陪你们去置办灵堂,明日一早,我携县衙诸位同僚去吊唁马伯父!”。

    ******************

    PS:再有几章杨凌就去京师了。明朝是封异姓王的,只是开国之后没有人有那么大的功劳而已,直至郑成功。至于杨凌的王爷是怎么得来的,碰上一个搞怪皇帝,一不小心就当上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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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暗表情衷

杨凌陪着马昂兄妹出了屋子,果见门口停着一辆大车,那小吏倒没做绝,没有把这大车也收了回去。杨凌陪着马昂兄妹买了棺材灵幡、金银锞篓,一股脑儿搬上大车,拉到驿丞署,着人收拾房间布置灵堂。

    那值宿的小吏听说驿丞大人来了,忙跑来相见。杨凌见他两颊肿起老高,不禁皱了皱眉,他是现代人,可没有身居上位者人格尊严就高人一等的思想,换了自已被人劈头盖脸一顿耳光怕也是要翻脸的。

    所以他并未因为维护马昂兄妹就对他出言呵责,只是很和气地请他招呼几个人来帮着部置灵堂。那小吏见是顶头上司出面,只好讪讪地找来几个驿卒,帮着大人忙活起来。

    这季节也没什么好的祭品,只在香炉前简单摆了几样东西,棺旁是挽联、白幡、陶盆中燃着纸帛、纸锭,两枝白色的蜡烛在灵桌上燃烧着,马昂和马怜儿在灵前守灵,一边烧着纸钱,一边潸然泪下。

    杨凌受不了这凄凄惶惶的气氛,劝慰一番告辞出来,身后有人唤道:“杨兄”。

    杨凌回过头,只见马怜儿从廊下正缓缓走来,风中摇晃的灯光映着她一身素白的衣裳,孝带束腰,纤纤倩影直欲乘风而去,杨凌的目光不由为之一凝。

    马怜儿走到杨凌身边,低声道:“杨兄,患难见真情,怜儿多谢你了”,说着屈身便拜,杨凌急忙虚扶了一把道:“怜儿小姐,你太见外了,伯父是我的长辈,这点小事是我应尽之责,这般大礼可使不得”。

    马怜儿盈盈起身,苦笑道:“我谢你,是替我自已谢谢你,家兄除却一身蛮力、好勇斗狠外,别无所长,我又是一介女子,如果不是你,我们今天想尽尽为人子女的孝道也不可得。”

    她语声哽咽,喟然一叹道:“我一直恨爹逼死了娘,一直恨他,所以虽然伤心,却也没有悲痛欲绝”。

    她格格一笑,收回目光望着杨凌问道:“我说这话是不是又大逆不道了?”

    前世视讯发达,杨凌见过的美女之多,姿色之上乘,恐怕现在的帝王也未必有那种能力阅尽天下绝色。按理说以他的见识是不会被马怜儿魅惑的。

    但常言说‘女要俏、一身孝’,又说‘灯下看美人,愈增三分颜色’,马怜儿的模样本来就很美、很媚,这时又是一身素净的孝服在身,有种灵动无瑕的气质。此时那双星眸又蒙上一层泪光,楚楚可怜实是说不出的动人,杨凌竟是不敢与她对视。

    马怜儿幽幽地道:“我伤心,莫如说后悔更多一些。因为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如果不是爹爹,我就不能这样无忧无虑地生活,无论如何,爹爹对我是不错的,我不该对他那般嫌隙,时时惹他生气”。

    杨凌默默一叹,这算不算是子欲养而亲不在的又一注解呢?为什么总是要失去了才觉得该珍惜呢?

    马怜儿嘴角浮起一丝苦涩的笑容道:“家父谋到驿丞的职位,本来是有两个县有空缺的,是我觉得这里距关外近,我更喜欢关外的生活,所以便央求爹爹来这里,竟是我害了爹爹了,如果我能提前预料到将要发生的一切,或许”。

    杨凌安慰道:“谁能预知未来呢?怜儿小姐,这并不是你的错。”

    预知未来有什么好的,如果不是早知自已只剩两年阳寿,我现在和幼娘不知过的多开心呢。杨凌感伤地道:“不能预知未来,就该认真地活在当下、抓住现在该珍惜的,将来才不会后悔,小姐以为然否?”

    马怜儿见他目光湛湛紧地盯着自已,那目光中蕴含着复杂的感情,芳心为之一跳,她哪知杨凌是想起了韩幼娘才这般心酸,不由想得歪了:“抓住现在该珍惜的?他……是向我暗示什么吗?可是他已经成亲了呀”。

    马怜儿觉得脸上有些发烧,被他看得有些心慌,她结结巴巴地说:“抓住现在……该珍惜的?我能抓住什么?家无恒产、地无一垄,家父虽有些许积蓄也不能坐吃山空呀,在这里我兄妹又没有亲友,或许或许过些时日我会和哥哥扶柩回老家去”。

    她说着,心跳已如奔马:“他会留我么?如果他留我,我怎么办?看得出来,他很喜欢那个幼娘,决不会为了我休了她的,如果他对我表达爱意,我……我马怜儿难道要沦为人家的妾侍?”

    马怜儿既不耻于做人家的妾,又倾心于杨凌风度翩翩的气质,尤其是自已那些对中原女子来说显得大逆不得的见解,只有这个男人能理解、包容。

    如今自已家道中落已成定局,而他未及弱冠便坐到了父亲为朝廷辛苦半生才谋到的职位上,可谓前程无量,她是不是自已能做的选择呢?马怜儿心慌慌的不想面对,但心底一丝情愫偏又悄悄泛起,着实矛盾、紧张已极。

    杨凌负着韩幼娘沉重如山的一片深情还不知该如何回报呢,哪有心思再惹一身情债,虽然马怜儿出色的娇颜确实令每一个正常的男人欣赏,但他可不理解马怜儿这么委婉含蓄的表达只是给他一个挽留自已的借口。

    杨凌很认真、很认真地从朋友的角度想了想,也觉得这座边城不适宜他们居住,于是说道:“这座边境小城总是兵荒马乱的,离开也好,回到祖藉,也好有亲友扶助”。

    马怜儿紧绷的心弦一松,握紧的拳头一下子放松了,眼中却闪过一抹难以掩饰的失望。

    杨凌告辞离去时,全没注意马怜儿的眼神是何等幽怨,他向小吏要了匹马,径直赶到县衙,找到值宿的班头,告诉他明日一早诸位大人来了请他们去驿丞署吊唁马驿丞。

    这些县衙官员以黄县丞职位最高,又素来关照他,其他人因他是闵大人的师爷,也向来礼敬有加,杨凌自信以自已的特殊身份这点号召力还是有的。

    吩咐完毕,杨凌正要返身回家,想起闵大人已经搬回县衙,也不知道病况如何,干脆进去看看。他来到后衙,堂屋里两个家仆正坐在炕头上饮酒,桌上摆着一盘炒花生、一盘猪耳朵,见到大人最为倚重的杨师爷来了,两人忙下了炕,老李头呲牙一笑道:“杨师爷,您来看望老爷?”

    杨凌点了点头,问道:“大人怎么样了?”

    老李头趿着鞋迎上来接过他的外袍,陪着笑说:“老爷的烧已经退了,只是还没醒呢,我陪您进去”。

    杨凌摆了摆手道:“别介,大过年的,难得你俩能消停一阵儿,都歇着吧,我看看大人就走”。

    他一撩棉布帘子,走进闵文建的卧房,炕上小桌上放着一盏油灯,闵大人躺在炕头,拥被高卧睡得正甜,杨凌坐到炕前,见闵文建仰面而睡,胡子朝天,不禁呵呵一笑。

    仔细打量,闵县令黝黑的面庞已经恢复了几分血色,轻轻摸摸他的额头,高烧已退,看来身上的毒素已经清除,应该没有什么危险了。杨凌不禁吁了口气,站起身来正要离开,闵知县忽然呻吟了一声,喃喃道:“水,水,老子要喝水”。

    杨凌一喜,忙去桌上取了壶茶来,壶嘴儿一凑到他嘴边,闵县令就如长鲸吸水,一发而不可收拾,大半壶水进了肚,闵大胡子才慢慢睁开眼睛。

    眯缝着眼睛瞧了半天,他才看清眼前是自已的师爷杨凌,闵县令眨巴眨巴眼睛,环顾一下四周,喃喃地道:“我在家里?现在军情如何?”

    杨凌笑道:“大人,你已睡了一天一夜了,今日永宁参将大军到了,鞑子已退却到山里去,鸡鸣之围已解,大人勿需挂怀”。

    闵知县听了神色一喜,眼睛微闭了会儿,又睁开眼来,四下望望,叹道:“只有你在?路遥知马力,人久见人心呐,他娘的,是不是都以为老子死定了?”

    杨凌不禁汗颜,今天事儿太多,几位有品秩的官员又得陪着何参将他们,大家又都知道闵知县并无生命危险,所以一时没顾得上来看他,自已要不是因为马家的事今晚也不会想到来县衙,想不到闵知县这么粗犷的人,居然也如此敏感,看来礼多人不怪这句话真是一点不假,古人尤重礼节,自已以后该当时时注意才是。

    杨凌忙又帮着大家解释一番,闵大人这才释然,但是自病床上睁开眼来,只有杨凌在这,还是让他觉得十分欣慰,直觉自已将他倚为心腹实是没有看错人。

    杨凌想起何参将的临时任命,便对他说了一遍,闵知县听了把眼一瞪道:“那怎么行?你走了,我这衙门谁来管?”

    他想了想又觉得不该亏待了自已人,便道:“也好,这样你也算正式步入官场了。我妹夫是大同知府,明天我就派人知会他一时,帮你活动个正式的驿丞,代理转正式方便得紧,没两天功夫。”

    他奸笑两声道:“嘿嘿,莫要小看这驿丞,官儿不大,油水十足,这职位给了你也好,要是让别人占了去,我才不甘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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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马昂从军

大清早的,杨凌骑着马,四平八稳地赶往驿丞署。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他昨儿提了句马鞍子太硬,幼娘连夜给他做了一条厚褥子,搭在马鞍上轻飘飘、软乎乎的,他直担心把自自给晃悠下来。

    夸官游街一般地晃到驿丞署门口,忽地由远而近马蹄声急,十余匹快马疾驰而至,杨陵抬头一看,一众衣甲鲜明的卫士簇拥着一位顶盔挂甲的将军,正是那位毕春毕都司。

    毕都司满面春风,与昨日盛气凌人的气势大大不同,他倒握马鞭,把手一拱,赫赫笑道:“杨老弟,多承关照,本将特来道谢呀”。

    昨晚关受英押运粮草回去,把杨凌的话原封不动地对他学说了一遍,重复之时关受英仍是一脸的骄傲,这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亲兵队长对杨凌的话大为受用。

    毕春久经官场,倒不会因为几句声情并茂的话即将杨凌引为平生知已,不过还是感觉十分快意,对杨凌凭添几分好感。清晨至城中蹓马,想起这位驿丞,他一时兴起,干脆直接拐到驿署来表示谢意。

    杨凌忙上前客套一番,毕春听说他要去拜祭一位长者,倒不便马上走人了,于是也进去凭吊一番,以免失了礼仪。

    一行人进了院子,见院中停着闵县令那顶绿昵小轿,原来众位同僚一早到了县府,先去看望大人,闵知县中的一箭创口不深,全因箭上有毒才晕迷这么久,这一醒来身子就无大碍了,听说马驿丞已死,想起昨晚只有杨凌陪他,颇有兔死狐悲之感,当下不顾劝阻,也乘轿赶来吊唁。

    马昂兄妹想不到杨凌能找来这么多有身份的人吊唁,别看闵知县平时和马驿丞称兄道弟的,一来那是有银子供着,二来马驿丞好歹有个锦衣卫的牌子在身上,要不然差着好几级呢,人家能来那是天大的面子。

    至于杨凌陪着进来的这位将军你想想一个县邮政局长过世,副省级领导来参加葬礼,家人是什么感觉就知道了。

    这些人两兄妹有些原本一面都没见过,自然都是冲着杨凌的面子来的。一想到这里,马昂对杨凌真是感激涕零,只是马怜儿看向他的目光感激中多了几分幽怨,令杨凌莫名其妙。

    毕春原来只是进来走个过场,可是一见到马怜儿,一时又舍不得走了。他没想到在这小地方居然能看到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绝妙美人儿,娉娉婷婷十五六岁年纪,浑身缟素,一副弱不胜衣的模样。

    吹弹得破的容颜如同花瓣初绽、凝霜带露的,真是说不出的娇俏,自已三房妾侍也都算得上江南佳丽,竟然没有一个及得上她六分美貌。

    直到两兄妹到他这位品秩最高的官长面前拜谢,毕都司才收回恋恋不舍的目光,正襟危坐受了他们一礼,然后虚抬右手说道:“二位请起,令尊为国捐躯,毕某也是无比尊重,前来拜祭一番也是应该的”。

    两兄妹拜了一拜却不起身,马昂道:“将军大人,马昂想加入官兵,杀鞑子、保大明,为父报仇,请大人成全”。

    “这”毕春不由迟疑了一下,他要是兵属营,随便收几个人那倒容易,但他的军队是卫所制,手下的兵都是军户,父传子、子传孙,代代相传的,虽然私下也有冒名顶替当兵的,可是当着这么多人公然收下,可就不便了。

    马怜儿抬头道:“将军大人,我兄长学得一身武艺,做个马前卒尚还使得,求大人能给他机会为父尽孝、为国尽忠”。

    见这美人儿软语相求,毕春身子骨酥了半边,一双三角眼都眯了起来,头脑一热道:“好吧,快快起来,你既懂武艺、又通文墨,先到我身边做个亲兵,任什长之职,将来立了军功,再升你的官”。

    马昂喜孜孜地磕了个头,站起身来。什长虽小,毕竟也算一位军官,马昂一向自视甚高,自信凭自已的武艺在军中不但可以替父报仇,而且可以谋个官职。

    自家兄长有了出路,马怜儿也替他高兴,只是想到兄长从军,剩下自已一人,不免暗自神伤。

    战事未明,毕春不敢久留,稍坐片刻便告辞返回军营,嘱咐马昂办完丧事再去军营报道。闵大人箭伤未愈,不克久坐,县衙一众官员都各有事务要忙,因此也先后告辞离去。

    按理说,马家兄妹应该守灵七天,然后让老父入土为安,不过那时讲究落叶归根,如果死在外乡,一般都停棺在寺院等地,待有机会再运回老家安葬,有些家境贫寒,禁不起长途运送开销的,棺椁甚至一停就是十多年。

    两兄妹一番商议,决定将棺椁寄放在鸡鸣驿的普渡寺,待日后再运回家乡。如今马昂报仇心切,急于从军,虽不按制守灵,这也算是尽孝了,自然不会有人指责。

    但这一来马怜儿要如何安排,可就成了难题。杨凌见马昂望向自已,便道:“马兄不必担心,小姐还住在这里便是!”

    马怜儿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板着脸道:“我兄妹现在和驿署可是再无瓜葛,住在这里岂不是名不正言不顺”。女人最爱记仇,尤其是被人宠惯了的美女,杨凌只当她还记恨那个小吏,便道:“这有什么?一会儿我帮你去安排便是”。

    马怜儿翘着鼻子道:“我和你一不沾亲、二不带故,到时指不定有些什么流言蜚语呢”。

    马昂瞪眼道:“谁敢?再说不沾亲是有的,怎么不带故了,我和杨老弟也算得上好朋友了,帮我招顾一下妹子有什么关系?”

    马怜儿跺了跺脚,扭过头去不理这个呆子。杨凌暗暗盘算了一下,倒觉得马怜儿说的有理,因为只是代理驿丞,他连家眷都没有搬进驿丞署来,如果容纳一个年轻的姑娘住在这儿,还真没准会招来些闲言碎语。

    闵县令方才临走时还说已着人去通知他内弟了,不如让她先去得幼娘同住几天,自已搬到驿署来住,等正式任命颁下来,那时自已那间小屋让给她住便是,心里盘算着,他对马昂道:“小姐说的也有道理,住在这里是有不便,我看请小姐先住到我家去”。

    他说到这儿,一看马昂嘴巴张的象河马打哈欠,马怜儿的一双柳眉也竖了起来,忙补充道:“呃先与拙荆作个伴儿,我搬来驿署住就是了。等鞑子退了,小姐再决定行止不迟”。

    马昂喜不自禁,这样安排还有什么不放心的。马怜儿瞥了杨凌一眼,想了想也没有再做声,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下来。

    当天,鞑子只派出小股部队与明军做试探性接触,双方都在试探对方实力,谁也没有投入主力作战。

    近晚时分,杨凌带人帮马昂兄妹将马驿丞的棺椁移寄普渡寺,一切安排妥当,马昂便去毕都司军中报道了。杨凌将马怜儿带回了家,幼娘是个热心女子,又对这位落难的大小姐同情得紧,听说只是来借住几天,自然没口子地答应了。

    马怜儿对杨凌冷若冰霜,见了韩幼娘倒还亲热,这让杨凌大大松了口气。这一整天马怜儿对他连笑都冷冷的、假假的,杨凌也不知道自已哪儿得罪她了,还真怕这位马千金到了家里对幼娘也耍小姐脾气,他受得了气,可是却不能忍受任何人给幼娘气受。

    幼娘书读的少,但是性情温柔、为人乖巧,知道什么当说,什么不当说。马怜儿从小在塞外长大,最受不得中原饱读诗书的女子们拿腔作调的模样,与她倒是甚谈得来,不一会儿两人就十分熟络了。

    驿丞署,一个人影悄悄地闪进了门房,向门房问道:“驿丞大人在不在?”

    现在这个门房原来是个驿卒,因为在城上时腿受了伤,行动不便,而驿署现在又缺人手,就让他和原来的门房暂时调换了职务,他还以为来人问的是代理驿丞杨凌,坐在炕头问道:“大人刚刚出去,你有什么事?”

    他边说边打量一番,只见来人一身普通百姓的衣服,狗皮防风帽的帽沿儿紧紧压在眉上,满面风霜之色。

    那人听了从怀里摸出一封用火漆密密封固的书信,递给他道:“我从关外来,还要连夜赶回去,麻烦把这包东西转交驿丞大人,告辞了!”

    门房点了点头接过油纸包,那人推开房门,又闪进了茫茫夜色当中。门房看了看书信,见火漆封印处画了一尾怪鱼,他也没有在意,打了个哈欠,将信摞在了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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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风云欲起

何参将和两位监军,以及本地留守的江把总巡视三城后,来到毕春营中。毕春是备兵,只是临时划归他管辖,因此一向不如其他将领那般驯服。

    昨晚毕春营中又闹了一出粮荒,这位何参将只管自已的嫡系有吃有喝就好,却对他不闻不问,要不是杨驿丞慨然放粮,他的兵现在还饿着肚子呢,因此心中颇有些芥蒂,见了何参将表情也冷冷淡淡的。

    何参将不以为意,视察了营中防务,正要去孙大忠营中,军中探马已追到毕春大营来。何参将这时刚刚出了毕春的大帐,接了军情急报,又返了回去,就着灯光拆看文书。

    军书是总兵府发来的,看罢军情急报,何参将将书信传示诸将,自已在大帐中踱来踱去,脸上阴晴不定,充满懊恼神色。

    原来这次鞑靼小王子伯颜猛可集结各部落兵马共计两万人,分别骚乱边关沿线十多个驿站,想劫掠物资以便弥补因大雪寒冬造成的损失,顺利渡过这个冬天。其战略上并无久战之意,其实自明成祖五伐鞑靼、瓦剌后,迄今塞外异族也没有恢复元气,要他们真的攻城掠寨,目前根本没有这个实力。

    烽火传讯后,大明几路大军齐出,怀来这一路兵马因大雪封路,是最后一个到达的。而另两路军,鞑靼人还未攻下涿鹿,北路石马营参将的大军就已赶到,敌军约五千众,只打劫了沿路几个村庄就仓惶逃窜,半路又被游击将军葛威伏击,损失惨重,大军所余不过三千,北路军可谓旗开得胜,立下首功。

    小王子伯颜猛可亲率一万鞑靼骑兵攻打赤县,已连下三座小城,南路蔚广参将和游击将军杨家龙、赤县守备王承宪合三路大军也有一万之众,与之交战互有胜负,处于胶着状态。

    但是今日凌晨,小王子的大军分兵两路突然后撤,蔚广参将率军衔尾急追,其中一路向北逃窜,另一路则已逃得不知去向了,总兵书信要何参将配合左右两路大军,收复失陷的各驿站,同时寻机创敌。

    虽然永宁参将保住了鸡鸣驿,但战绩比起两位同僚相差太远,而且从书信中了解的情况,明了了敌军的作战意图,才知昨日鞑靼军并无后援,同时也无恋战之意,当时未能抓住战机立下大功,此时想来难免懊恼。

    叶御使看了军书脸色也难看之极,他为恐被人诘难,抢先道:“我军初至,不知敌情,用兵谨慎些也并无不妥,现既知敌无久战之意,明日当寻敌踪迹,主动出战!”

    刘公公点头应是,说道:“今日我军未予追击,鞑子不知我军底细,未必便逃得远了,明日出其不意,大功唾手可得”。

    毕春想了想道:“参将大人,两位监军大人,鞑子比我军精擅野战,况且涿鹿、赤县两路,有两位游击将军协同,而我军人数上并不比敌军占优,前方又多是山路,不利大军追击,卑职以为”。

    叶御使打断他道:“现在敌情已明,正当趁胜追击,使鞑子不敢小觑我大明军威,毕将军如此说,可是胆怯畏战么?”

    毕春三角眼一翻,心中恚怒已极,他吸了口气,铁青着脸不发一言,心中却大骂:“老子要趁胜追击时,你说老子贪功冒进,现在我不想追了,你又说我胆怯畏战,该砍头的狗屁文人!”

    江彬想起信中提及赤县两路逃军中有一路约五千人不知去向,不由心中一动,但随即想到鞑子要逃也该向北边逃,万万没有向东跑到怀来送死的道理,所以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何参将瞥了一眼毕春,微笑道:“毕都司从南方来,不明地理,不悉敌情,原也怪不得他。山路的确难行,但正因山路难行,鞑子的骑兵才不好发挥。我的部属都是本地人,熟悉这里地势,明日大军开拔,由我本部人马为先锋便是。”

    毕春冷笑不语:这是明知鞑子退却,想要自已的嫡系抢占军功了。何参将也不理会他神色,摩拳擦掌地立即传讯召各路主将前来毕春军营,开始商研明日出兵之事。

    杨凌返回驿署,暂时住在马驿丞日常办公的屋子里,屋子不大,外堂很小,可是案头上方也悬了一块匾。后边一间临时休息的小屋子,一盘炕就占了三分之二的空间,炕里边是一溜儿沉重的梨木柜子。

    杨凌自来到这个世界,还是头一回一个人睡觉。今晚身旁没有韩幼娘托着香腮趴在炕头和他呱唧些家常话儿,竟然空落落的睡不着了。杨凌不禁苦笑,这小妮子,居然这般有魔力,不知不觉间,竟然左右了自已的情绪,弄得自已象个初恋的小男孩儿似的患得患失。

    一想起幼娘来,他的身上就暖烘烘的,心里象灌了蜜似的甜,自从上次一吻之后,那小姑娘似乎也尝到了甜头,虽然不敢主动索吻,但是上了炕再也不会马上匆匆钻进被窝把自已包得只露下一头秀发了,总是趴在炕头,扑闪着那对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笑笑地望着他。

    那丫头,不知道她仅仅是露出穿着粗布内衣的肩头,那副稚嫩清纯、犹如一朵含羞小花儿似的娇俏模样,就已蕴含了无穷的吸引力。天可怜见,杨凌已觉得自已随时可能会变身月夜人狼。

    杨凌对自已的控制力越来越没有自信了,他不知道自已还在坚持什么,幼娘的倩影已充满了他的心田,自私地说,对幼娘的感情从最初的怜惜疼爱到如今深深的爱恋,伟大地充当她的幸福领路人,把她送入别人怀抱的念头早被他抛到了九宵云外。

    但是对占有她,让幼娘彻底成为自已的人,他也越来越是恐惧。正由于最初的犹豫,他觉得自已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不知道自已还有多少时间可活。这就象一个赌徒,赌到手里只剩最后一点资本时,那种患得患失的强烈感觉,就使他再不敢轻易投下这最后一注。

    摇摇头,摇散了那又酸又甜的感觉,他顺手拉开一个柜子。马驿丞死后,他的那串钥匙也被移交给了杨凌。下午杨凌来这儿办公还闹出了笑话,这炕柜上一排四个柜子,分别锁着四把奇特的铜锁。

    造型分别是狗、马、虾、鱼。杨凌费了好大劲儿,才把铜狗和铜马的锁头打开,那把铜虾的连钥匙都弄弯了也打不开,只好红着脸叫进一个小吏进来帮忙,敢情那虾形的锁不是拧的,是向外勾的。

    最后这把鱼锁,据那小吏说,因为鱼是夜不瞑目的,就算是睡觉也睁着眼睛,因此用鱼锁,寓意时时看守,这一定大人放置最重要文件的柜子。这个锁也挺奇特,钥匙插对了孔,一拧之后还要再向里推再打得开。

    当时杨凌匆匆寻到印缓,给几份加急公文盖上印章就跑回灵堂去了,这柜子也没锁,此时顺手拉开那个铜鱼锁柜,只见里边的信柬都是已经开了封的,火漆封印旁都有一尾怪里怪气的鱼。

    杨凌将炕桌拉近了些,拨亮了菜油灯的灯芯,就着灯光匆匆浏览了一遍。只翻看了几封信,杨凌就意识到这必是锦衣卫系统的情报。

    那些情报不止有官吏们一些私隐之事,还有民情风俗,乃至土地收成、天气旱涝,可谓五花八门、无所不容。

    杨凌没想到锦衣卫的情报网居然这么大,而搜集情报的定向也不仅仅是官吏的忠廉,这么庞大的情报网如果利用好了,那么大明朝廷的当政者就可以获得方方面面第一手最详实、最真实的情况,这对治理国家该是何等重要呀。遗憾的是,好象没听说过有明一朝锦衣卫干过什么得力的好事儿。

    又随便翻了翻,杨凌拿着一份半个月前的信函怔住了,这封信中交待,今冬关外大雪连绵不绝,许多部落冻死牛羊无数,一些小部落已生存无继,各部落间联系频繁,有可能对大明不利。

    杨凌惦着这封信苦笑不已,可惜这些奉命潜伏异域奔波卖命的秘探了,恐怕全国各地种种情报汇集到京中,锦衣卫的高层在乎的只是他们感兴趣的东西,大多数情报都被付之高阁无人问津了,如果早有得力的官员注意到这份情报,是不是边城百姓就少一些灾难了呢?

    感慨良久,杨凌忽尔哑然失笑:自已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驿丞,在这里忧国忧民地长嘘短叹,又能于这个庞大的帝国有什么影响呢?好高鹜远,不如脚踏实地,能照顾好自已爱的人,尽到自已的本份也就是了,历史的巨轮,是自已能推得动的么?

    翌日一早,大雪又起。杨凌拢着袖子站在廊下,欣赏着漫天飞雪。那时的雪比后世的白,雪花也是大片大片的,飘至眼前,一眼看去晶莹剔透。杨凌伸出一只手去,接过几片飘落的雪花,雪花入手即溶,快得来不及看清它的美丽。

    杨凌惋惜地一叹,刚刚甩落掌心的雪水,一个娇脆的声音在长廊尽头响起:“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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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伏兵四起

杨凌听到唤声回头一看,只见韩幼娘和马怜儿各撑一把伞,径直跨越庭院步履轻盈地向他走来。马伶儿还是一袭白裘,俏丽得如同画中人般不可方物。

    韩幼娘身材比马怜儿要矮些,穿着蓝色百格裙、浅粉色比甲,虽无马怜儿那般一望惊艳,但是清秀的脸蛋儿、温柔的笑意,象个邻家小妹般俏丽亲和。

    她挎着一个蓝布盖着的篮子,伞偏向篮子一方,另一侧身子落满了雪花。杨凌忙走下缓步阶,先向马怜儿颔首示意,然后迎上去接过幼娘手中的篮子,拉着她走向廊下,一边替她拂去额头、肩上的雪花,一边问道:“这么大雪,一大早儿的来做什么?”

    韩幼娘收了伞,呵着冻得微红的手指,小鼻子皱如春水涟漪般甜甜地笑道:“给相公送饭菜呀,我还煮了两个鸡蛋呢,相公操劳公事,可不能饿肚子”。

    杨凌嗔道:“你呀,我在驿署还怕饿着不成?”他拉着幼娘,回头对马怜儿说:“马小姐,快进屋吧,廊下有风,小心着了风寒”。

    马昂从军,从民藉变成军藉,是要到县衙登记的,马怜儿见今日雪大,本想改日再去。但是见幼娘要出门,便跟着出来先拐到了驿署。

    这时见人家小夫妻侬情蜜意的模样,马怜儿心中略有失落,她除下连衣的帽子,将一头比黑缎子还要柔亮的秀发向后挽了挽,顿了顿靴上的积雪,默默地随进了屋子。

    杨凌匆匆吃罢饭,刚刚放下筷子,那个门房就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见新任驿丞的夫人和上任驿丞的女儿都在,他也不敢多留,忙拿出昨日收到的那封信递过去,陪笑道:“大人,这是昨晚送来的书信,来人指定要交给大人”。

    杨凌不知何人会写信给他,拿过信来刷地撕开封口,这才注意到背面火漆封印旁有个怪鱼图案。杨凌心中不由一震,锦衣卫的密函?昨天看过那些是已经拆开的,倒不怕什么。但自已可不是锦衣卫的人,如今胡乱拆看锦衣卫的密信,可别惹出什么祸事来才好。

    信既已拆开,这时也顾不上考虑那些了,他抽出信纸,只希望里边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那么纵然被人知道想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杨凌细细看了一遍信中内容,顿时放下心来,信中并无什么机密要事,说起来反而是一件可以公开的大喜事,他匆匆将信收好,兴奋地道:“原来闵大人前夜斩杀的敌酋是鞑靼王子,这回闵大人可是立下大功了!”

    他兴奋地一击掌,说道:“我现在就去告知大人,幼娘,你和马小姐先在这儿待会,等雪小了再回家”。

    韩幼娘乖巧地点点头,杨凌兴匆匆地往外走,马怜儿想起一事,忽然道:“杨兄,我和你一起去,家兄昨日走得匆忙,我去替他更改民籍”。

    杨凌自无不允,当下招呼驿署马号又牵来一匹马,二人直奔县衙。闵县令正趴在炕上让郎中换药,听了杨凌带来的消息,先是嘴巴张大足以塞进一个鸡蛋,呆了半晌,他又要过书信反复看了两遍,然后象只下蛋的老母鸡似的咕咕咕地笑起来。

    他本来是怕笑的声音大了震裂伤口所以才这样笑,却不料这样隐忍的低笑,身子颤得更是厉害。

    杨凌见他笑得痛苦,自已也觉好笑,敢情莽撞也有莽撞的好处,谁晓得这莽夫顺手一刀,就摘下了这天大的功劳?

    闵大人笑着笑着,那丝笑容忽然在他脸上凝结住了,他想了一想变色道:“不好,伯颜猛可的长子是个残废,听说他一向甚为看重这个二王子旭烈孛齐,如今他儿子被我杀了,鞑靼大军却轻易退却,实在可疑。

    方才军中通报,今日凌晨我军已开拔寻找敌踪,如果伯颜猛可亲率大军来给儿子复仇那可大大不妙,这个消息需马上告知何参将才行,杨师爷,你快追上何参将,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杨凌听了也知事情紧急,连忙答应一声,匆匆跑了出来。马怜儿销了民籍,正在前厅门房中等他,见他脸带急容匆忙上马,连忙也牵了马跟上,问道:“杨兄,何事这般慌张?”

    杨凌高声道:“今晨大军开拔追击鞑子去了,前日闵县令斩杀的既然是鞑靼王子,恐鞑子未必是真的退却,若是他们心存报复、恐怕是以退为进,暗中设伏,我去追赶何参将,把这个消息告诉他”说着杨凌拨转马头直奔南城。

    马怜儿翻身上马,原地兜了两圈儿,想到自已哥哥也在军中,若真有鞑子埋伏,乱军之中岂不可虞?她终是放心不下,马鞭一抽,也向南城疾驰而去。

    城外大营此时只剩下一些老弱残兵守营,杨凌问明大军出发已一个时辰,心急如焚,立即沿着被大军车马踩踏得泥泞不堪的道路急追。只是城外的道路比不得城内四平八坦的马路,杨凌初学骑马,紧张地提着马缰呼哧带喘,倒比胯下马还累。

    他奔出一里多地,听见身后马蹄声响,扭头看见马怜儿也疾奔而来。她不知何时已将裘衣脱去,露出一身碧绿色的裙袄,上身套了件狐皮背心,身段儿说不出的动人,纵马驰骋的动作更是无比优美。

    马到跟前,杨凌急道:“怜儿小姐,你怎么来了?也好,你马术好,快些赶去让大军停止前进,以防不测”。

    马怜儿黛眉微蹙,说道:“军队行止,岂会听我一个妇人说三道四?那封密信带来了么?”

    杨凌一拍脑门道:“糟糕,我忘在闵大人那里了”。

    马怜儿听了冷哼一声,忽地伸手一按马背,腰杆儿一挺,竟然腾身站到了马背上。马仍在飞奔不已,这份骑术实是了得,马怜儿对杨凌道:“松开马缰,我来骑马”。

    杨凌茫茫然丢开马缰,却不知她要如何控制,只见两马并辔,马怜儿纵身一跃,已轻轻巧巧地落在杨凌身前,靴底向后一磕命令道:“马蹬给我”。

    杨凌双脚抽离马蹬,只觉身子不稳,忙不迭地一把搂住了马怜儿的纤腰。马怜儿突然被男子搂住了腰肢,虽然早有准备,还是脊背一僵,腹部绷紧了起来。

    她长长吸了口气,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捡起缰绳道:“抱紧了,我带你这位驿丞大人去见何参将!”

    马怜儿在塞外长大,一身马术十分了得,这两个人身子又都很轻巧,加起来还没有一个重装甲士沉重,二人一马双跨,不但没有影响马速,在她高超的控马技巧下跑得反而更快更平稳。

    这时何参将的大军已进入卧虎山。昨夜派出的探子今晨带回情报:鞑子已将二里半、五里铺的车马牛羊席卷一空,派人运回塞外去了。但敌军仍未退走,鸡鸣驿受挫后,他们退守榆木屯,分出小股部队正在附近村镇劫掠。

    何参将得到准确情报喜不自禁,反正前方到鸡鸣驿只有这一条路,不虞被人抄了后路,所以他尽起五路大军冒雪疾行,想给鞑子来个奇袭。

    用叶御使的话来说,大雪漫漫,鞑子更不会料到我军突至,昔年李愬雪夜入蔡州,立下不世功勋,这次突出奇兵,尽歼敌军,亦可青史留名,直追古人了。


    大军离城六里,进入葫芦谷,这山谷两侧是绵延不断的高山,中间是一条葫芦形的山谷,何参将虽然立功心切,到底不是新兵雏将,还没被功利冲昏了头脑,当下命令大军暂停前进,探出探马先去前方探查。

    叶御使见何参将停军不行,便跟了上来,马鞭遥遥一指前方山谷道:“大人,前方峡谷两侧山势不急,两侧距山顶延伸数百丈,山上无遮无掩,根本藏不得兵,如果鞑子把埋伏设在山峰上,距离如此之远,弓箭刀枪对我大军毫无威胁,有这数百丈的缓坡,滚木擂石也难以发挥作用,勿需担心”。

    刘公公从车轿中探出身来四下打量着道:“嗯,咱家虽然不知兵事,但是看这山上光秃秃的没遮没掩,的确藏不住人,两侧群山环抱,鞑子想前后包抄也是绝不可能,何况鞑子人马比我们还少,以少围多如何办得到?我们尽可放心前行呀”。

    何参将微笑道:“呵呵,两位监军说的是,本将只是担心这山谷狭窄,我军只能排成一字长蛇,前后不得呼应,若是鞑子在前方设伏,后续兵马无法驰援,不能发挥兵员优势,势必造成较大伤亡,且待探马探明敌情再行不迟”。

    过了小半个时辰,四名探马纷纷回报,前方不见敌军,山谷中积雪也未见车马践踏。要知道现在虽然雪势甚大,但是如果有大队人马行动,也不可能掩藏所有的足迹,何参将听了放下心来,立即传下将令,要前后备军加快速度,迅速穿越山谷,直插榆木屯。

    五千大军听了号令继续开拔,队伍浩浩荡荡,如同雪岭中一条长龙。贺士杰贺都司率本队先锋,堪堪穿越葫芦谷的中后段,马上就要走出山谷了,忽地前方谷口“咚咚咚”战鼓雷鸣、树起旆旗无数,与此同时两侧山坡上一阵梆子响,刹那间白皑皑的山坡上凭空冒出无数人影,四下乱箭齐飞,雕翎满天,竟比飞雪还要密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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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夺路而逃

鞑子居高临下,一轮箭雨下来,明军顿时死伤一片。好在何参将的军队也是久经战阵,一阵慌乱后立即按照将令布下车阵,将战车停于两侧,折板翻起,构成一道道人工堡垒。

    举着一人高巨盾的盾牌手也组成了一道道盾墙,环卫两翼。待到防御阵形匆忙结成,明军十成中已去了一成。叶御使匆匆跳下马来钻进刘公公车内,颤声道:“四下一目了然,鞑子从何而来?”

    这车子车顶及两侧厢板都是用厚木制成,不怕箭射,但听得车板上笃笃箭响,叶御使还是不禁为之心寒。刘公公是个阉人,胆子却比叶御使大得多,他颊上肌肉虽也难以自制地抽搐着,主要是头一次经历这种千军万马的战争场面心情紧张。

    两侧平缓的山坡上没有树木,缓缓延伸到山顶都是皑皑白雪,根本无处藏人,可是这时山坡上各式服装的鞑靼人来回奔走发箭,一些隐蔽处已遭到破坏,这才被人瞧出奥秒。

    原来两侧山坡上蜿蜒筑起半人多高的一道墙,墙身向上倾斜,上边覆了一层白雪,从下边望上去,由于角度的关系,看起来就是一道平坦延伸到山巅的斜坡。

    蒙人居于草原大漠之中,逐水而徙、,居无定所,很久以前就发明了一些简易筑城的办法,在寒风肆虐的冬季他们以杂草枯枝掺以冷水在帐蓬周围冻结成防风墙御寒。他们趁夜掏洞烧水,就地取材筑成这两道山墙也不过费了半夜的功夫。

    伯颜猛可得知爱子惨死后立即撤兵,自领一军昼夜兼程,赶到榆木屯,与博达尔模合兵一处后兵力已超明军,所以他才大胆舍弃战马与明军步战。

    现在涿鹿、赤县明军已呈两翼包抄之势,他设下此计,只想毕全功于一役,尽歼怀来明军,替爱子复仇,然后率军远遁。

    何参将稍稍稳住阵脚,立即喝道:“打旗语,命贺士杰固守前沿,王承宪带人冲击两侧敌军,务必打开一个缺口。命孙大忠、毕春后队变前队,迅速后撤。郑一鄂弹压中军!”

    王承宪命弓箭手向两翼敌军发箭压制,自率刀盾手、长枪手强攻两侧山坡为大军后撤争取时间。山坡上是鞑靼大将博达尔模指挥,眼见明军迅速稳住阵脚开始反攻,博达尔模立即下令:“射杀明军中挥动令旗者,射杀战马,阻止明军结阵!”

    令下箭啸如雨,令旗手被攒射的刺猥一般当场毙命,同时不少马匹中箭,战马负痛咆哮着在山谷中奔走,明军被战马践踏顿时阵形大乱,攻势也为之受阻。

    王都司指挥本部人马冒着箭雨强攻右侧山坡,这段丘陵不算高,控制了这个制高点,再组织弓箭手对鞑子进行反压制,便可稳住阵脚。否则大军龟缩在山谷中只有束手待毙的份了。

    他亲自持刀督战,困兽一般的明军漫山遍野,以血肉之躯向山坡上发起一次又一次进攻。死尸一片片倒下,没有人为死者叹息,甚至没有人去注意倒在脚下的是谁,在这血与火的战场上,死亡变得那么平凡,就是一个再感性的人也会变得麻木不仁。

    在什长、哨长的带领下,明军蜂拥而上,踏着同伴的尸体谋求着一线生机。山坡上鞑子仗着地利以及卓绝的箭术,每一箭下去都必有斩获。

    叶御使躲在车中战战兢兢地喊:“何大人,何大人,鞑子早有埋伏,当速速后撤才是!”

    何参将提着雁翎刀,铁青着脸色道:“我已派人通知毕春,这山谷狭窄,不利我军集结,后军不退,我们也无法冲出去!”

    叶御使怒道:“眼见大军中伏,毕春迄今不见动静,我们就要全军覆没啦!我要参他个贻误战机之罪!何大人,我要去后阵督战!”

    何参将正忙着指挥大军,实在不耐听他啰嗦,一听他要去毕春营中,倒省得他在这里指手划脚的碍事,立即便安排二十个盾牌手护送他和刘公公离开。一个书生、一个太监,两个最高指挥者马上跌跌撞撞奔向后营。


    卧虎山下这个山谷呈葫芦形,壶嘴儿冲着鸡鸣驿方向。毕春的大军刚刚进入山谷,杨凌和马怜儿就急驰入军中,听了杨凌紧张的陈述,毕春也知事态严重,正要带着他赶去面见何参将,两侧鞑子已以动了攻势。

    在一轮箭雨的覆盖性射击掩护下,大批的鞑子从半山掩体中扑到谷口截住了明军退路,谷口狭窄,只消数十人劲弓在手,箭雨不断,纵是千军万马也休想冲得出去。

    谷口鞑子目的只是为了阻住退路,所以只是扼守要害,并不攻击。这些鞑子每人身上至少背了四只箭壶,毕春的南军以短兵相接的刀盾手和火铳手为主,根本无法同这些骁勇善战、以一当十、又据守险要的鞑子对抗。

    片刻功夫,谷口已留下了上百具措手不及的明军尸体,近在咫尺的血腥让初次见到这种阵仗的马怜儿脸色苍白如雪,还是杨凌经过守城一战心理上具备了一定的承受能力,拉着她避到两辆厢车中间,才免遭流矢所伤。

    明军的反冲击很快被鞑子的利箭所阻,一具具尸体仆倒在狭窄的谷口,明军一面要同谷口的鞑子抢夺唯一的出口,还要应付头顶不断攒射的利箭,伤亡不断增加。

    杨凌注意到明军的反击混乱不堪,根本无法发挥什么有威胁的进攻。他们的军官不可谓不勇,身先士卒悍不畏死,但是他们却只知道卖弄个人勇武,根本不会有效地组织士兵们作战。

    不客气地说,如果让他们在平原上在将领的指挥下按部就班地结阵、布阵还能似模似样,一旦发生这样的混战,上级军官不能有效地贯彻命令,那些连字都认不全的低级军官们就知道要么身先士卒、要么挥刀督战,根本不会利用好刀盾手、火铳手、长枪手和弓箭手的合理搭配。

    杨凌看了这样的军队素质,紧张得汗流浃背,马怜儿却在挂念哥哥安危,见他站在前方不远处毕都司的身边,这才放心。

    就在这时,叶御使和刘公公狼狈地奔了过来,叶御使正要责问毕都司突围不利,忽地一眼扫见有个穿着绿衫的女子,还道是毕都司携家眷行军,不禁心中更怒。

    毕都司眼见谷中鞑子凭借险要地势一夫当关,难以尽快攻破,正欲令部曲转攻山坡上的敌军,居高临下以火枪威力压制股口的鞑子,但是在叶御使和刘公公想来,打开谷口才有生路,若是等他先攻山坡再迂回拿下谷口,恐怕那时已全军覆没了。

    是以两人众口一辞,以监军的身分命令他立即不惜一切代价强行打开谷口。毕都司悻悻然地下令停止攻山,只好集结部队强行攻打谷口。他铁青着脸色命令道:“祁把总、卢把总,集中火铳、火箭攻打谷口,只许进、不许退,务必要杀开一条血路!”

    他又对亲兵队长大喝道:“关受英阵前督战,一人退则斩一人,全队退则斩队长,队长殉职而全队退者,全部格杀勿论!”

    令下如山,两位把总也知这是生死悬于一线的时候,当下勒令本队冒着箭雨强行攻向谷口,前方箭矢如雨,两翼山坡上虽在明军的火力压制下仍是冷箭不断,许多士兵刚刚冲出不远,就被利箭射穿了革制的盔甲,血染大地。

    冲到有效射程内的火铳手们一通排射,虽也射杀了许多鞑子,但是后边的刀盾手根本来不及跟上冲锋,鞑子就乱箭齐发,重新封锁了谷口。

    杨凌见了重重地一捶车厢,他瞥见倒毙在地的一匹马尸,忽地想起一个办法,立即高叫道:“毕大人,驱使战马为肉盾,大军随在马后,必可打开缺口!”

    刘公公、叶御使闻言大喜,立即命毕参将照办。要知那时战马价值近四百贯,而明军中素来战马奇缺,所以军中将士从来也不曾想过以战马为武器,这时大军生死攸关,哪里还顾得了马匹,当下将剩余的战马集中到阵前,大约四十多匹,火铳手取了火药涂洒在马尾上,火一点燃,战马负疼,立即嘶鸣着向前狂奔。

    率军守在谷口的迄林达达忽见几十匹尾巴着火的战马疯狂地奔腾而来,地面隆隆直响,骇然命部众发箭,排箭射出,马的生命终究不象人那么脆弱,虽有几匹马悲鸣着倒下,大多数战马仍带箭狂奔,冲散了鞑子的队形,狂奔出山谷去了。有些来不及退开的士卒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被乱马踏成了肉泥。

    藉此良机,毕都司指挥大军冒着头顶的箭矢向外猛冲,迄林达达立即率领着剩下的四百多名鞑子迎了上来。谷口狭隘,只需两百人便足以封得严严实实,两军顿时挤作一团,在谷口展开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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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生死一线

“呜~~!”,弓弦嘈切,利箭离弦发出麻人的一声低吟,百余点寒星直射前方,这时已看不清具体哪个士兵的表现,只看到如同决堤的洪水般的明军整体停滞了一下,前面便齐刷刷倒下一片,但这已是鞑子能射出的最后一拨箭。

    明军被一股求生的极大力量推动着,没有人擂动战鼓,也没有人发令冲锋,所以的人已无法停下脚步,人群略一停滞,便在后方人流的推动下义无反顾地向前冲去,一波波前仆后继,如同海浪一般迅速吞没前浪,向前拍击着。

    堵在谷口的鞑子就象巨浪中屹立的一块礁石,凶悍的以利刃切割着人体,冲击的巨浪掀起了浪花,但这浪花却是鲜红的。

    山坡上,鞑子弓箭手已无法进行压制,因为敌我双方已拥挤成一团,卡在谷口做着殊死的搏斗,他们只有抛下弓箭,拿起刀枪从山坡掩体内冲杀下来,从两翼与明军撕咬成一团。

    随即,只能拥挤在后边被动挨打的士兵在部分将佐的带领下开始反冲掩体,冲上山坡杀向后沿纵深。一个缺口的打开,就象多迷诺骨牌翻倒,整条完美的包围圈失去了作用,鞑子纷纷冲杀下来。

    葫芦谷两个半圆形平地上也同时展开了肉搏,而两个狭窄的谷道上则人挨人、人挤人,人人都想甩开步子飞快地赶向谷口,但又几乎是脚不沾地的被人流裹携着缓慢而汹涌地前进。

    血腥的味道在冰冷的空气中蔓延,大雪仍在飞扬,令人牙酸的金属摩擦声,和令人心颤的金属入肉声交替着响起,血与肉在飞雪中构画出凄艳的图画。

    后边人头攒头,前方能够交战的士卒却不过百余人,双方一有死伤者,立即便有生力军源源不断地扑充上去,两军胶着的地方开始渐渐被死尸和鲜血堆砌出一条分界线。

    地上尸体群中不断有搂抱成一团滚打着的士兵,继续扑上来的人根本没有时间去分辨敌我,也没有时间去帮助他们,踏着他们的身体和鲜血,新的对手已经恶狠狠地扑了上来。

    蔚为壮观的万人群殴开始了,这是一场真正的大混战,兵不见将,将不见兵,每个人手中都握紧了兵器,寻找的只是一双仇视的眼睛,然后大吼一声猛扑上去。

    前后左右都是刀枪剑戟,不时还有冷箭横飞,这时候人命是绝对平等的,一个统率千军的将领也可能被一个最卑微的小兵一刀捅死。什么武功技艺都用不上了,根本连闪躲腾挪的空间都没有,就是砍砍砍、杀杀杀!山谷中象沸腾了的水,沸腾了的血红色的水,而唯一的渲泄口就在杨凌他们所在的谷口。

    迄林达达的部下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悍将,但是“洪水”急于喧泄的力量太庞大了,他们的生命也在被对方收割着,谷口的打开已是时间问题。

    保护叶御使和刘公公的盾牌手一手持圆盾,一手持短刀,尽忠职守地簇拥着他们象谷口移动。但人流太拥挤了,叶御使只是一个踉跄摔倒在地,立刻就有无数双脚踏上去,有鞑子的,也有在他眼中卑微无比的士卒的。

    没人有时间去看看脚下践踏的那团肉是属于一个卑贱的士卒,还是属于一个高贵的大人,掠夺生命的刀枪就在他们眼前飞舞,他们只剩下一个本能,为了求生挥动武器的本能。

    两个试图把他拖起来的盾牌手只是一哈腰,就被不可抗拒的人潮辗倒,无数双脚继续踩了上去,这使其他几名士兵硬起心肠再也不去看上一眼,整个人流无论敌我,完全被一股庞大的力量裹胁着不由自主地向谷口移去。

    杨凌傻了,在这样的乱军之中个人再神勇都无济于事,何况他的体力连一个小兵都不如,他本能的反应就是哪里人少,就往哪里逃。刀光剑影、呐喊厮杀声中,他唯一能记得的责任,就是拉紧了马怜儿的手,她是跟着自已来的,自已做不到一个人逃走。

    所有的人都在想着冲出谷去,冲出谷就是生路。但杨凌却知道在这乱军中他根本没有能力逃到谷口,就算不被鞑子杀死,他单薄的身子也会被自已人拥挤倒地,成为一团被踩烂的肉泥。

    杨凌拉着六神无主的马怜儿渐渐脱离了这道洪流,奔上了山坡,随着明军的反扑、厮杀范围的扩大,他们只有逃向更高处。

    鞑子注意到了山坡上站着的两个人,立即就有人提着刀冲了过来,完全是本能地反应,消灭一切敌对生命的反应。

    看到了不同的服饰和打扮,他们本能的反应就是屠杀。现在双方的人都已成了最嗜血、最疯狂的生物,那一双双血红的眼睛已没有丝毫理智,它只是本能地寻找着生命,然后毁灭它。

    杨凌暗暗叫苦,他现在也只剩下了一种本能,那就是逃命。谷中的人流就象一条奔腾的河,互相辗轧着、冲击着,那气势只要投进去,立刻就会被拍成碎片,所以他只能向更高处逃。

    在几个野兽般嗬嗬怪叫着的鞑子追赶下,两个人用尽全部力量向山顶逃。最初是杨凌拖着惊慌失措的马怜儿逃,距山顶还有二十多丈时疲惫不堪的杨凌开始被马怜儿拉扯着向上跑。

    这副躯体真的太缺少锻炼了,杨凌感觉心跳如奔马、两耳轰鸣,大腿的肌肉突突乱跳,那种窒息的痛苦让他几乎要放弃逃命,宁可被鞑子一刀断头。

    但是马怜儿显然不这么想,虽然她的喉咙也发出了与仙女般外表不相衬的喘声,但是已经从绞肉场般的大屠杀震撼中清醒过来的她,开始用尽全力扯着杨凌逃命。

    如果现在有人坐在另一空间看着他们,一定以为自已是在看着电影慢动作,大雪飘舞着,前边一男一女两个人慢吞吞地挪动着步子,后边几个凶神恶煞举着刀的人明明跑动几步就可以追上,可是偏偏也迈着同样慢吞吞的步子,瞪着一双噬人的眼睛锲而不舍地追逐着。

    两个人终于跑上了山顶,一看到眼前的情形马怜儿不由倒抽一口冷气,最后一丝逃生的希望破灭了。山脊窄窄的,山的另一面是近七十度的陡坡,根本无路可逃。她绝望地放开杨凌的手,回头望了一眼穷追不舍的鞑子,攸然探手入怀,摸出了驰马出城前收进怀中的金簪,抵在自已的咽喉上。

    杨凌气喘如牛地指着她,他已喘得连一句话也问不出来了。马怜儿酥胸急剧起伏地看着他,晶亮的眼神十分复杂,她眸光一转,看到几个鞑子狞笑着已要爬到山顶,不禁凄然一笑,回过头来又深深地望了杨凌一眼,然后双眼一闭,攥紧簪子向自已的咽喉猛地刺了下去。

    杨凌浑身的肌肉都因用力过度而在哆嗦,他已累得一动也不想动了,但是看到马怜儿的举动,他还是拚尽全力猛扑上去举掌一挥,“啪”地一下打歪了马怜儿的手臂,五指刮过了马怜儿的脸颊。

    马怜儿被簪尖在咽喉上划破一道血痕,金簪脱手飞出,俏脸上五道指印宛然。她怔立在那儿,惊愕地望着杨凌。杨凌知道她是怕被鞑子糟蹋才欲自尽,这时既无力也没有时间解释了。他踉踉跄跄地扑到陡坡前,前方虽然没有路,但是要想逃命,似乎这已是唯一的路。

    回过头赤手空拳同那几个彪悍的蒙古战士搏斗?不用想他也知道刀光过处,自已的大好头颅就要立刻和身体分家。他打量着这近乎笔直、令人目眩的山坡,一边紧张地盘算着活命的可能,一边向马怜儿招着手,嘶声道:“过咳咳过来!”

    追击的鞑子中已有两个攀上了山脊,他们方才在山谷中砍杀了半天,已大耗体力,现在一路追上山来也累得气喘如牛,看见山顶的情形,知道面前这两人已无路可逃,两个鞑子放下心来,他们以刀拄地呼呼地喘着粗气,现在他们也需要恢复举刀砍人的力气。

    两双凶狠的眼神打量着面前这一男一女,慢慢地,两个鞑子眼中的酷厉之色渐去,开始换上一种淫邪的眼神,那两双淫邪的眼睛象刀子一样“扒”着马怜儿的衣裳,失去的力气因为雄性的本能开始飞快地恢复过来。

    马怜儿的父亲在塞外承担锦衣卫情报搜集工作时,公开身份是一个皮货商,经常与鞑靼各部落打交道。马怜儿从小就听说过鞑靼部落间为了占有水草丰美的草原,各部落间的不断为生存暴发的战争。听说过被征服者的妻子女儿沦为女奴惨遭种种凌辱的事迹。女人落在这些野蛮人手中,身价还不如一头牲口,下场实比堕入地狱还要惨。

    马怜儿看见那两个身子横着竖着几乎一般粗、长得如同野人一般的鞑靼汉子眼中冒出了熊熊欲火,不由得机灵灵打了个冷战,浑身寒澈入骨,她唯一的选择便是朝杨凌奔去,心中只想:“罢了,不能留个全尸,便一齐跳下山去给野兽裹腹吧,怎么也胜过被人作践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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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长夜漫漫

杨凌揽住马怜儿向雪坡上一跳。这面积雪日照短,表面已经晶化,两人借着冲力开始在陡峭的坡面上滑下去,马怜儿本能地尖叫一声,死死地搂住了杨凌的脖子。

    风声嗖嗖地在耳边拂过,犹如风驰电掣。马怜儿虽不畏死,却被这种惊险吓得魂飞魄散,趴在杨凌身上双眼再也不肯睁开。

    杨凌曾经玩过滑沙,在他想来只要运气好不刮上什么木桩木茬,或有可能逃得一命。他搂紧了马怜儿,紧张地注视着坡面,这一面山坡上没有树木,被积雪压弯了腰的小灌木和杂草刮破了他的袍子,却没有伤及皮肉。

    眼见将至山底,以现在的冲速和角度就要象炮弹一样直接砸进雪地中了,杨凌猛地仰面而倒,重心后移,头使劲儿地向上拱着翘离雪面,生怕磕在石头、树杈上。

    马怜儿猝不及防,身子向前一栽,和杨凌来了个绝不香艳的亲吻,两个人都闷哼了一声,嘴里沁出一股腥咸。

    马怜儿瞪大了双眼还来不及说什么,杨凌的身子就砰地带起一地飞雪贴着地面继续向前滑去。紧跟着杨凌的右脚踹中了一棵小树,只听喀嚓一声,两人的身子便转了向,打着横儿悠了出去。

    翻翻滚滚地好半晌才停下身子,杨凌惊魂稍定地四下一望,只见自已已冲进了一片树林,侧前方十多米有一根刚刚被他踹断的小树,身前两米处就是一方覆盖着厚厚白雪的巨石。

    马怜儿提起的心也放了下来,这时她才发觉自已以一种很暖昧的姿势趴在杨凌的怀中,她腾地一下俏脸飞红,恨恨地在杨凌胸口捶了一拳。杨凌正庆幸自已一向脆弱的“娇躯”这次竟平安无恙,被她捶了一下才发觉自已身上还压着一具娇躯,他忙像被蛰了似地放开手,马怜儿脸红红地爬了起来。

    杨凌厚着脸皮站起身走到马怜儿前面眺望两人跃下的山峰,此时大雪迷茫,林中视线不出百步,已看不清山头上的情形。

    马怜儿心中如小鹿乱撞,她偷眼窥去,杨凌的长褂已刮扯成一条条的,露出里边的青布棉裤,屁股上两团棉花都露了出来,显得极是狼狈。

    他好勇敢,一个文弱书生,竟敢跃下陡峭的冰峰。还有,想起摔下山时,他一直紧搂着自已,把自已垫在上边,马怜儿心中一阵甜蜜,眼中不觉悄悄浮起一抹温柔。

    杨凌还不知道自已现在就象一只开屏的孔雀,不过是从后面看的。他兴冲冲地转过身对马怜儿道:“鞑子不敢这样下山,我们到林中躲一躲,避过他们的搜索”。

    马怜儿看看苍凉的林海,那里边寂寂然飞鸟绝踪,杳无人迹,她有些迟疑地道:“这么陡的山坡,他们应该不会下来吧,我们若是在林中迷了路,就要被困死在这里了”。

    杨凌脸皮子一抽,干干地道:“若只是我,鞑子未必会追,但是再加上你可就不好说了,还是躲一躲吧”。

    马怜儿柳眉霍地一挑:“你什么意思?难道我是祸嗯那我们躲躲吧”,她话风一转,讪讪地道。

    ************************

    杨凌抓起一团雪塞到嘴里,慢慢含化了,等到雪水不再冷了才慢慢吞下去,同时谨慎地四下望着。马怜儿也狼狈不堪,汗迹淋漓、钗横鬓乱、裙裾和袄袖也刮成了一条条的破布。

    雪停了,已是傍晚时分,空山寂寂,四野茫茫。这对叫花子仿佛置身于“瑶池仙境”。岩石,松树,地面,所有的一切都在大雪的覆盖之下,一派银装素裹

    很美很原始的景色,足以让人留连忘返、心旷神怡,如果他们不是迷了路,而且后边跟着一头狼的话。

    本来两人只想在林中躲避一时,但是当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密林中时,一只觅食的狼幽灵般地出现在他们身后。两人第一反应就是逃跑,那只狼不紧不慢地跟在后边,等待耗尽他们的力气。

    马怜儿在草原上住过多年,她知道不能再跑了,再跑下去的下场就是轻易地成为这头狼口中的食物,她从雪地上抓起一根大雪压断的树干同那只大青狼对峙起来,

    杨凌见她不跑,也拾起一枝树干加入了战团。现代人可能从小就听过太多大灰狼的童话故事,但是真正见到这种外形和一只土狗差不多的动物,一个手中拿了大棒的成年人很难对这条“土狗”产生太多的畏惧。

    马怜儿深知狼的可怕,杨凌却不知,无知即无畏,杨秀才提起棒子大喝一声,当头一棒狠狠地砸了下去。杨凌的体格虽然不好,这全力一棒也足以打破一个体魄健壮者的天灵盖。

    棍子结结实实地打在大青狼的脑袋上,杨凌还来不及高兴,马怜儿已大叫一声:“小心!”,挥起棒子横扫过来。那只大青狼挨了重重一棒,象狗儿般呜咽着在地上打了个滚儿,又一骨碌爬起来,恶狠狠地向杨凌纵身猛扑过去。

    杨凌被青狼迅捷的反应骇了一跳,他已经看清大青狼口中森白的牙齿了,这时马怜儿手中的棍子带着一溜儿风声也到了,棍子狠狠扫在狼的后腿上,青狼惨叫着摔在地上,一瘸一拐地逃进一丛灌木中,仍然凶狠地盯着他们不放。

    马怜儿双手紧握木棒,对杨凌说:“狼的头盖骨非常坚硬,要打就打它的腿和腰。狼是‘铜头麻杆腿,铁尾豆腐腰’,盯住那儿打”。

    那头青狼也觉出这两个生物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但是却不肯退走,两人追上去,狼就逃开,返身走开,狼又跟上来,就这么走走打打,一直转到现在,那头青狼不见了去向,两人也迷了路。

    现在他们已累得寸步难移,衣内湿透,内裳的汗水快结成冰了,冻得人瑟缩发抖。眼看天近黄昏,如果就这样过夜,两人不被狼吃了,也得活活冻死。于是在马怜儿的指点下,杨凌学到了一手野外求生的本领:掏雪窝子。

    树林内积雪覆盖了不少参天古木,古木折断倒下,下面便形成一些坑洞。面积虽不大,但有空隙可以透气,杨凌掏空压实了雪洞,又搬了两截枯树干进去,两人蜷缩着坐在里边,既可以御寒,也可以躲避野兽。

    夜幕完全降临了,杨凌的双腿已经完全冻僵了。马怜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和杨凌挤成了一团,螓首搭在他的肩上昏昏欲睡。

    “不能睡,我们说说话提神,一定要熬到天亮”,杨凌的眼皮也快合上了,他掐了自已一把,硬着舌头冲马怜儿喊。

    “唔,杨秀才、杨驿丞、杨大哥,你做做好事,我又累、又饿、又困,我靠一下、靠一下,就一小下儿,等天亮了就好”,马怜儿有气无力地哼着说,柔柔弱弱的腔调简直象是在撒娇,如果是在炭火熏香的闺房里听到这样的声音,一定让人香艳入骨、想入非非。

    “不行!”杨凌自虽没有野外生存的经历,但是从报刊杂志中却看过太多睡梦中冻死的事迹,他想唤醒马怜儿,马怜儿倦得一动也不想动,整个柔弱无骨的身子懒洋洋地靠在杨陵身上,耍着赖不肯起来。

    “不行,给我起来!等天亮了,你也冻死了,身上结了一层冰,硬梆梆的连狼都啃不动!我不想拖着一具冰雕回去!”杨凌急了,伸手拍她的脸颊。

    嘴唇一疼,马怜儿睁开睡眼,洞穴内黑漆漆的,但是杨凌的鼻息就喷在脸上,好暖,那是唯一的温暖,马怜儿更困了,她喃喃地道:“聊聊什么啊?让我睡一会儿”。

    “不能睡!”杨凌焦灼地道:“打起精神来,我的身子骨儿,怕是捱不过今夜了,女人脂肪层厚,比男人抗冻,我把衣服脱给你穿,不能睡,能活一个是一个”。

    马怜儿神志恍惚,一时消化不了杨凌的话,她贪婪地向杨凌缩近了身子,迷迷糊糊地问:“什么什么脂肪?”

    “嗯,皮下脂肪咳,说了你也不懂,就当是肥肉好了”。

    “”半晌,寂寂山林黑暗的雪洞中忽然一个高八调的嗓门叫了起来:“肥肉?我很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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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无心睡眠

女子爱美,古今皆然。没想到死亡的威吓没能让她清醒,一句肥肉居然让她象只斗鸡似的亢奋起来。好一番解释,马怜儿才为之释然。

    清醒后更是冷得难以忍耐,她的牙齿格格作响,这时肩上一沉,她伸手一摸不禁失声道:“把袍子给我,你怎么办?”

    杨凌叹道:“我怕我是捱不到天亮了”,语落,那件袍子又回到他的身上,然后一双手紧紧搂了过来,马怜儿颤抖地低吟:“我们挨近些,或许熬得过去,事事急从权,对么?”

    挨近果然暖和多了,默默地,杨凌也抱紧了马怜儿,用长袍将两个人包围起来。或许因为紧张,两个人的呼吸都有些局促,杨凌想起了幼娘,想起那个寒冷的冬夜两个人相拥取暖的情形,一时情思有些恍惚。

    好一会儿,怀中一个含糊的声音说:“你不是说要聊天么?怎么不说话?”

    “嗯?哦,听说你从小住在塞外,你老家是哪儿呀?”杨凌定了定神,胡乱找了个话题。

    经过最初的羞怩和难堪,马怜儿已经适应了两人的亲密,她轻轻扭动了一下娇躯,让自已的姿势更自然、更舒服,“老家呀”,她打了个呵欠,贴在他暖和起来的胸膛上说:“我老家在京都呢,不过我没去过,只知道本房大爷、叔叔还住在那儿”。

    “京都?你老家北京的?”

    “什么呀,你还秀才呢”,马怜儿哧地一笑:“金陵才叫京都,北京叫京师”。

    “哦!”杨凌汗了一把,问道:“金陵?自古繁华之地呀,咱大明为啥把京师迁到这儿呢,离鞑子近,又是苦寒之地”。

    马怜儿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的秀才,想逗我说话也不用这么装呵,还是考较我呢?天子守国门,知道吗?”

    她没注意到对杨凌的口气越来越亲昵了,继续说:“千年以来,中原的威胁多来自北方,一墙之外,逼近大虏,燕京地处险要,北依雄山,南压中原,通江淮,连溯漠,且距关外鞑虏太近,成祖迁都于此,是以天子守国门!

    你想呀,京师在这儿呢,朝廷想不重视北方也不行了,不然为什么屯重兵于九边?为什么锦衣卫派了那么多密探长年伏于关外?”。

    杨凌还以为是朱棣从燕京发祥才迁都于此,想不到还有这个原由。细想想大明历代皇帝无论多昏庸的,倒大多履行了天子守国门的承诺,末代崇祯皇帝自家性命岌岌可危时也没有动用山海关精兵,大势去时拒不南下自缢煤山,终究没有辱没汉人的气节,到死也未辜负“天子守国门”的信诺。

    马怜儿伤心地道:“爹入了锦衣卫就被派到关外做探子,熬了半生好不容易回到关内,结果又,现在也不知哥哥怎么样了”。说着她忍不住啜泣起来。

    杨凌安慰道:“放心吧,虽说当时兵慌马乱的,但是马兄守在毕都司身边不会有碍的,熬过今晚,明天找路返回城去,马兄一定已经回城了”。

    “嗯”,马怜儿拭了拭眼泪道:“但愿我们能熬过这一夜,给我讲个故事好不好?听一听就不困了”。

    杨凌搜肠刮肚地想了半天,忍着饿得一抽一抽的肚子说道:“从前有一座山,叫五指山,山上有一群强盗,强盗头子叫至尊宝”。

    难道这时候的人都不知道《西游记》这本书么?杨凌很郁闷,才刚刚起了个头,他就不得不从东胜神洲花果山水帘洞讲起,待介绍完了孙悟空的出身来历,刚刚讲了一会儿,又得去讲唐僧从金蝉子到漂流儿的经过。

    马怜儿惬意地趴在他的胸口,静静地听他讲。但是杨凌讲得很尴尬,因为他觉得很搞笑、很幽默的段子,马怜儿却没有笑,明朝的女人难道没有幽默细胞吗?

    讲到紫霞仙子时马怜儿才来了精神,听到紫霞仙子向至尊宝向他索吻时,她忽地想到逃下山时两人无意的一吻,这一想唇上更疼了,心里却有些痒。

    她忍不住道:“至尊宝为什么不接受她呢?白晶晶是妖精,他是大圣谪凡,两人本来就不般配嘛,紫霞小姐才是神仙,而且至尊宝说的对呀,这缘分是老天安排的,老天最大!”

    咄,头一回听到有人用门当户对解释《大话西游》,临了马怜儿又问:“那至尊宝最后喜欢了谁?”

    “呃紫霞仙子。”

    “嘿!男人,口是心非!”马怜儿悻悻然。杨凌脸上一热,辩解道:“或许你说的对,就算是齐天大圣,也不能和天斗,上天注定的缘份嘛,他也只能听从命运的摆布”。

    马怜儿缩在他怀中象只小鹌鹑,静了半晌,她忽然吃吃地道:“那我们我们算不算是上天安排的缘份?”

    鼓足勇气说完这句话,她觉得浑身的力气都用光了,脸儿发烧地把头埋在他怀里再也不肯出来。杨凌吃了一惊,怔了半晌才道:“你不要胡思乱想,我们虽耳鬓丝磨却不及与乱,再说再说你不说,我不说,也没人知道”。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亲也亲了,抱也抱了,还让我怎么嫁人?”夜幕遮羞,马怜儿说的“理直气壮”,心儿却怦怦乱跳地道:“不管这次是胜是败,闵大人杀了一个王子,官是升定了,你是他的心腹,又年轻有为,或许再有三两年功夫,就能做到一县的父母官。我我虽是小吏家的女儿,却也知书答礼,你做了官,是需要一个配得上你的妻子的”。

    她说得自惭不已:“我马怜儿一向心高气傲,如今这般毛遂自荐,已是羞煞人了。还要挑拨人家休妻,怎么看都象自已一向最不耻的坏女人,可可谁无一番私心呀?

    杨凌听她暗示自已停妻再娶,一股怒意涌上心头,他直起腰冷冷地道:“马小姐,你从小在塞外长大,我最欣赏的就是你爽朗大方的个性,也不信你会在乎那些愚腐的东西。我今日能为你休她,来日不会为他人休你么?

    紫霞仙子说的好:‘如果不能跟我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让我做玉皇大帝我也不会开心’,我也是,如果要我舍弃幼娘,给个皇帝我也不做!”

    马怜儿被他指责的无地自容,她又愧又羞地道:“那我我我甘愿做你的侧室,这样这样你答应么?”

    杨凌怔了怔,心中有些感动又有些无奈,他苦笑道:“怜儿小姐,你何苦糟践了自已?杨凌承受不起你的深情呀”。

    马怜儿霍地离开他的怀抱,瞪着他的位置怒道:“你是嫌我不够美丽还是认为我没有妇德?”

    杨凌忙道:“怜儿小姐,你很美丽、很可爱,我也相信,你是一个自尊、坚强的女孩儿,你瞧不起那些把女人当玩物的大男人,蔑视他们所谓的夫纲妇德,正是这样,你一旦喜欢上一个人,那更会义无反顾。承蒙青睐,杨凌真的铭感于内。”

    “说的好听,我已经宁愿屈居人下了,只因我相信你会真的对我好,为什么你还,在你心中,这世上再也无人比得上幼娘了,是么?”

    杨凌慨然道:“你错了,在我心中,幼娘是个很普通的女孩儿,她不是最美的,也不一定是最可爱的,大千世界,没有看遍所有的风景,谁敢说他见过的就是最美丽的?

    但是风景你尽可以一处处去品味,挑选最美的那一处做为你的居处,你有能力甚至可以全部占有,但女人不同,爱不只是欣赏和占有,还有对彼此承担的责任,既然彼此相爱,就该信守相携白头的约定。

    茫茫人海,可爱的女人多的是,难道我见一个爱一个,见到更好的,就抛弃过去的,那我能得到的也只是女人的皮相罢了!如你在鸿雁楼所说,把妻子视同自已的物件,毫无真情实意,凭什么要她真心相待?”

    马怜儿静静地停了半晌,忽然吃地一笑道:“秀才公滔滔不绝长篇大论,在下甘拜下风。人家和你开玩笑的,激动个什么劲?”

    杨凌一怔,不知她是真的开玩笑还是为自已遮羞,可惜夜色如墨,他没有看到马怜儿眸中闪过的异彩还有她唇边意味深长的笑,那是窥见势在必得的猎物时的微笑。

    马怜儿回味着杨凌的话,自已这个从塞外回来的女子真是异类吗?这个秀才才是真的异类,茫茫人海,他可能确实不是最好的一道风景,但却是最适合自已的风景,上天把他送到眼前来,不把他牢牢抓住岂不是罪过,呵~~来日方长,不是么?”

    过了半晌,她平静了情绪,隐带着笑意学着杨凌刚刚讲过的台词:“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杨兄不如再给我讲一个更精彩点的故事”。

    杨凌也无声地笑了:谁说明朝的女人不懂幽默?他振作精神道:“好,我给你讲一个提神的,这个故事叫《画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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