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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无人--福将霍去病的妻子--一个消逝的倾城之色---超级好看!文笔厉害![全文]

番外 乌鸡番外一:黄金白璧买歌笑


        自我出生开始,我就知道自己的身世是个秘密,我们不停的搬家,从东街移到西街,从鲁国搬到齐地,即使到了现在,一闭上眼睛,我仍然能够看到那些在我眼前闪烁的陌生景物,长河落日,大漠孤烟,自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是寂寞的,非常的寂寞。
  三岁的时候,父亲回来了,他是一个很漂亮的男子,长眉大眼,娘亲说过,我和父亲长得一模一样,可是我哪有父亲那般的清雅出众,我常常躲在娘亲的身后,呆呆的凝望着那个陌生的男子,被我称为父亲的陌生男子。  就在父亲回来后不久,我突然要出远门了,娘亲说那个地方很远,非常的远,就是檐边的燕子,也无法飞到的永恒之地,出发的那天晚上,娘亲抱着我哭了很久,我看见她的眼睛从清澈如水,慢慢变得浑浊,肿得如同树边小小的青杏。  那天以后,我再没有见过娘亲,陪伴在我身边的,只有天边悠悠的白云,和漫长得没有终点的路途,每天睁开眼睛,只能看见道边的渐渐由浅黄变成淡绿,再变成深重的碧绿,可是我不知道要去哪里,我也不知道迎接我的,将是怎样的生活,我唯一知道的,是临别时,父亲那双干燥得没有一点温度的手,他说,他要我去做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一件只有我才能做的事。 
      既然很了不起,为什么娘亲的眼神那样绝望呢?我不明白,怎样想,也想不明白,可是没有人知道我的心事,也没有人愿意知道我的心事,直到那一天,天边突然出现了连绵不断的帐篷,雪白的,如同天上的云彩。  父亲的随从将我抱下车,轻轻的拍了拍我的头,“孩子,从此以后,你就得自己面对命运了。”
  我疑惑的不解的看着他在滚滚的黄沙中冉冉远去,由小至大,我都是自己在面对命运,残酷的命运!
  迎接我的,是一个长得有如豺狼的男子,他的笑声,震得我的耳朵不停的响,他执着我的手,走进一个宽大的帐篷里,指着一个与我年岁相仿的孩子说,他将是我在草原生活的伴侣,从此,我们就是兄弟了。
  那个时候,不,应该是那一刻,真的很高兴,从来都是一个人,终于有了兄弟,终于不是一个人,在今后的日子里,终于有人能够倾听我的心事。
  无数的事实证明,我是错的,自我到草原开始,我便不是一个人,而是人质了,对于异族而言,人质的地位,比不过他们的战马,我的朋友,只有草原的风和天边的月,可笑的是,半年后,当我学会匈奴话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对我的称呼,就是月亮。
  当我在草原过完第一个冬季,我终于知道了那个了不起的任务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生命的危险!即使在稚龄,我仍然感到恐惧,那种小心翼翼、那种如履薄冰的生活,我至今难以忘怀,奶奶如果还活着,她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    两个冬季过后,我不知道我是一个有着汉朝人特征的匈奴人,还是一个有着匈奴人特征的汉朝人,五岁的我,被周围所有的匈奴人看成了他们的同族,除了过于俊秀的容貌、与生俱来的清贵气质和文质彬彬的谈吐,我的思维和举止与普通的匈奴人别无二致,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会告诉自己,我,是汉人。
  艰苦的日子过得异样的缓慢,当我将从汉地带来的书全部看完后,那是我到草原的第四个秋天,大雁成群的飞往关内,我站在营外那个土堆之外,向长安的方向长久的眺望,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那里是我的故乡。
  就在第一场初雪落下的时候,我知道父亲去世消息,那一天,天空阴霾得就像即将要陷落,左于牵马站在我居住的小帐篷外,一脸神秘的笑,他告诉我的秘密,解开了我长久以来的疑惑,我被送到匈奴来的原因,我没想到,作为汉朝的皇族,命运竟然是这般的悲惨。
  打马逃出草原的那十多天,我每天都挣扎在死亡的边缘,寒冷、食物、草原狼、白毛风,可是我活下来了,当我看见汉朝的关隘那一刻,我满面都是热泪,而这,从小就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当我被守兵抱回关内时,尽管全身冻得僵硬,我仍然保持着淡淡的笑意。
  回到家里,才知道父亲已经故去,奶奶珍重的将爷爷的遗物传给了我,她让我自己选择,是继承父亲的遗志夺回并属于我们的江山,还是在远离长安的偏远一隅,快乐、逍遥的过完一生,我想了一夜,对于六岁的我来说,这个问题,实难做出选择。
  也许奶奶从不知道在我高贵的血液中,还流淌着商人诡诈,当我成为齐地最富有的商贾时,奶奶终于接受了事实,尽管我从未真正的回应过她的问题,但她已知晓,我的答案与她的期望背道而驰。
  十六岁时,奶奶故去了,我孑然一生,不如今后的路要如何走下去,也许在齐地饮酒狎妓,作一个快乐的商贾,齐地的悠悠岁月,如同吹指大地的微风,不知不觉,便消逝了,白日,我载花买酒,饮酒逍遥,可是静夜里,我的血液总在沸腾,皇上的每一道羽檄,都昭示着他秣马厉兵的最终目的,而作为刘氏的子孙,我也同样热血沸腾,也许我不该留在齐地虚渡光阴,我应该到长安去。
  从齐地到长安,要走三个月的路程,漫长而绝望,我不知道我如何那般的义无反顾,当我变卖了所有的家产,就这样踏上了未知的行程,我不知道我走进长安的那一刻,是否会因为爷爷而获罪,但那三个月时间,我异样的兴奋,期盼着早一天进入长安,可是到长安做什么,我却完全没有想过。
  真正到了长安,我才发现长安原来和齐地一样的无聊,没有意想中的意外,甚至没有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除了商铺和客栈的老板,没有人关注我,我整日在长安的大街小巷游荡,无所事事,在齐地时,我感觉与皇上血肉相连,真正到了长安,我却发现,他与我是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这种感觉,让我常常在静夜里笑醒。
  这样过了两个月,我决定回齐地,在那里,做为大汉朝最最普通的商贾过完这一生,就在做出决定的那天早上,我在客栈门边见到了赵丽,在我见到赵丽的第一眼,我就认定,我这样焦急的赶到长安,我这样期盼着长安的生活,我留在长安的一切意义,都是因为她。
  在那个粗卑的男子之前,她显然异样的精致和完美,我不明白我第一眼见到她时,竟然没有爱上她,我站在远处,冷冷的凝视她挥舞着马鞭的身影,奇怪为何无人阻止她的暴行,当她转过身,我看见她眼眸深处的无奈与悲哀,异样的楚楚可怜。  也许是因为这样,从一开始,我就知道知道是女子,从未如他人般将她作为男子看待,这世上,绝没有如此美丽的男子,她的一颦一笑,都告诉我,她是女子,是大汉朝,是青天覆盖的地方,最美丽的女子。

[ 本帖最后由 高西 于 2008-2-16 19:38 编辑 ]

番外 乌鸡番外二:一醉累月轻王侯 

    混进骠骑营,比我想像中要难得多,庆幸我在匈奴呆过的那四年,也庆幸我对马匹的了解,但我正式穿上骠骑营的军服,看着其他骠骑营的士兵在黄沙滚滚的校场上挥汗如雨,看着悠闲地躺在营外柳树上的赵丽,我终于明白,她在骠骑营是怎样的特殊,怎样的难以接近。    赵丽的身边围绕着太多的人,霍去病、李敢、和尚、黑子,尽管进骠骑营时,只是匆匆一面,但我仍然认出了他的身份,无论过了多久,我都记得匈奴王子左于见我第一面时的眼神,因为贵族的气息,无论如何刻意的隐藏,都会从眼神中流露出来倨傲和高人一等。
  骠骑营的生活很规律,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对匈战争展开,每天的生活被战术演练、阵术演练和战术分析排得满满的,没有一刻的空闲,除了午餐时间,我没有任何的机会可以见到赵丽,更别提与她单独相处,但我并不灰心,只要她留在骠骑营,我一定有机会与她相识。   进骠骑营的第二个月,我见到了皇上,从长安到淮南,这一路,我无数次默默的注视着那个从爷爷手中夺得皇位的家伙,无论怎样看,怎样想,我都无法恨他,也无法爱他,他不是我的亲人,只是掌握着天下人生杀大权的陌生人。
  在淮南的日子,过得悠游而自在,我很喜欢那个鸡犬相闻、阡陌相通的国家,那里,总有一种让我觉得亲切的味道,甜甜的、凉凉的,就像恒杏斋的糖果子一样的甜蜜。
  我不知道是怎样发现郎官的秘密,也许是那场游戏,我看着他跟在赵丽身后上了那条横越大江的绳索,看他在绳索上摇摇欲坠,仍然想去拯救比他更加危险的赵丽,他的心思,也许这满场的人,只有我猜到,那一刻,我只看见赵丽头顶那颗硕大的红宝石在夜空中闪烁发光,就像喜堂艳丽的烛光。
  赵丽离开骠骑营的日子总是特别的漫长,当我坐在营门的大青石上向远处碧绿的山峦远远的眺望,我总觉得不安,那种揪心的忐忑,令我觉得窒息。
  从淮南回长安,我竭力的忍耐,不让自己去想赵丽,淮南的种种,已让我明白,她是属于郎官的,那个少年,有一种令人心悸的狠,我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那种心悦臣服的恐惧,令我的心,彻底的冰凉。
  回到长安,我当然也知晓了骠骑营所有人都知晓的秘密,我看见赵丽带着那道青色的掌痕在骠骑营里神气活现的来来去去,我知道她心里的痛,一丝一缕,就像春日那绵绵的柳絮,无声的粘在我的心上,让我的心,一点一点的裂开,裂成一道无底的深渊。
  为了那次大校,我准备了很长的时间,关于赵丽的消息,源源不断,从左于口中,我推断出赵丽在和尚的鼓动下,准备自己完成大校的所有项目,我也明白,赵破虏关于大校的安排,我并不认为赵破虏会会轻易的让赵丽获得她渴望的胜利。
  路线安排得很精确,只要赵丽不再偷懒取巧,她到西山一定会通过我选择的那个山口,至于蛇,找到它们并不是那么困难,当我远远的看见赵丽瘦弱的身影淡淡的渲染着天空的颜色,苍翠碧蓝。
  她果然上当了,这个傻瓜,表面上骄横跋扈,却怎么也隐藏不了内心的善良和温柔,也许做为一个女子,这就是独属于赵丽的特质,最可爱的特质。
  与赵丽的熟识,原在意料之中,可是随着与她交往的深入,我慢慢的发现了赵丽心中的秘密,她并不相信任何人,除了李敢,她没有真正相信的人,即使是郎官,在她心里,也只是一个陌生人,一个必须提防的陌生人。
  尽管我万分小心,但赵丽仍然对我起了疑心,我不知道那丝疑惑来自何处,但赵丽对我,总是不冷不热,无论我如何的用心,她总在怀疑我,渐渐的,我发现了赵丽心里的痛,那种痛,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那是被深刻的伤害过后形成的自我保护,原来这个永远充满快乐的巨富,竟然这样的不幸。
  相处得太久,这才发现原来赵丽的心事也不难猜,她一直都在追求快乐,可是那种东西偏偏离得太远,如同虚无的海市蜃楼,她根本无法触摸,甚至无法接近,她从来都没有发现,真正令她不幸的,正是她认为可以带给她幸福的霍去病。
  自到长安开始,茶楼酒肆中,听到最多的两个名字,并不是卫青和霍去病,而是那两个以美貌闻名天下的男子韩嫣和李延年,我知道皇上某种特殊的嗜好,我也明白,霍去病并非传闻中他的爱宠,以霍去病的性格,他不会是皇上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皇上会减少对他的喜爱,而这种喜爱,就是赵丽获得幸福快乐的最大障碍。
  太长的时间,我一直跟在赵丽身边,看她快乐、悲伤、忧愁、痛苦、恐惧,太多太多的感情,我与她一同承担,虽然她并不明白,可是爱情,并不一定是陪伴在她身边与她天长地久,而是让她感到这世上还有快乐和幸福。
  只要在赵丽身边,无论怎样的环境、无论怎样的痛不欲生、无论怎样的嫉妒若狂,我都能安之若素,因为,在她的心里,我已是朋友,能够推心置腹的朋友。
  原以为岁月就会这样无声的流淌过去,我会永远的陪伴在她身边,无论作为长安令,还是九江王,只有她快乐,我就觉得快乐,无论她要我做什么,我都会愉快的完成,因为她就是我这一生,唯一的女神。
  为什么会这样的爱她,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这个问题,实在太难以回答,我只知道,因为爱她,所以我连那个并不可爱的孩子,一同的爱。
  在九江,得到的消息往往比长安晚得太多,当赵丽随着霍去病一同去了遥远的异域,我一腔的爱恋,只能倾洒在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身上,他无数次的追问我,为什么娘和爹不来看他,为什么娘不让他哭,为什么……,太多太多的为什么,我无法解答。  我将他视若亲生,恨不能将世上所有的一切都给他,没了赵丽,还有他,也是唯一生存下去的理由,只要他在身边,我都能感到赵丽的气息。
  也许这世上真没有什么天生地久,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去了长安,所以嬗儿才会夭折,还是因为赵丽对他的思念,所以将他早早的接走,我只记得,在看到他鲜血淋漓的身体时,我觉得我的灵魂随之而去,我失去了生存的唯一勇气。
  九江水永远是最美的,清澈绵长,用来酿酒,是百年的佳酿,一饮累月,可以忘记所有的忧愁和相思,慢慢的,我饮尽了九江郡所有的藏酒,慢慢的,我饮了我所有的相思,岁月悠悠,唯有酒中,我才能得到解脱和乐趣,有了这样的乐趣,我还做什么王?什么侯?这世上,唯有的,只有那醇香的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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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现代:一章 浮云一别千年后

    打扮朴素的学生依次下了火车上,一见前来接站学长,便露出羞涩的笑容,浩武指挥着各系学生会的成员,将这些可能初次来到西安的后辈送上等候在站外的大巴上,忙乱了许久,站台上的拥挤的人群消散了,只余下单独的旅客稀稀落落的走下地下通道。
  收好了学校的布标,浩武轻轻的吁了口气,微笑着向校学生会的学生挥了挥手,却没有看到黄倩然,不是为了这个美女学生会主席,自己何来到火车站受苦,幸好今天是最后一天,如果再有一周,自己可真要累死了。
  就在转身之间,眼角的余光掠过那一刹那,浩武看到一个纤秀的身影缓缓的走下火车,失望的转过头,愤怒之下,面上没有一丝笑容,迎了上去,也许是晨雾吧,难道是阳光吗?见到那个女孩子的一瞬间,浩武的心突然激跳起来,也许见过她吧!很久之前,曾经见过她。  不由自主的迎上前去,面上的笑容出人意料的真心,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认识她,这般的美丽,这般的可爱,难道是命中注定的缘份吗?这一刻,早已忘却了谁是黄倩然、谁的父母是省级的领导,能够帮助自己的家族企业,只有爱情,闪烁着耀目光辉的希世奇珍,原来这世上,真有这种名叫爱情的东西。
  “是西安XX大学吗?”
  没有回答,女孩子沉默的看着面前俊俏得如同女子的男孩子,似乎看到的,只是再寻常不过的空气,那双美丽的眼眸中,只是平淡得如同冬日的雪原。
  “我是,我是学生会的,你的行李给我吧,我送你到站口乘车。”
  所谓的行李,不过是一个简单的书背,浩武提在手中,只觉得轻得没有一点儿重量,如同自己的脚步,她走得很慢,似乎并不愿意与大家一同乘车到学校去,浩武有些后悔,早知这样,今天就开车来,可是校车上许多的人,很多的话都不方便说,最好校车已经开走。
  走出站,浩武失望的看见校车安稳的停在不远处,他正想假装没看见,黄倩然站在车门下,用力的挥着手,“浩武,在这里。”
  上了车,早已没了座位,女孩子安静的站在窗边,似乎身周的所有人都不存在,浩武顾不得黄倩然诧异的目光,殷勤的站在她身边。
  和往年一样,校车绕城一圈,让新来的同学初步了解这个著名的城市,为她指点着这个城市的一切,古城墙、钟楼、大清真寺的穹顶……,真希望把西安每个角落都向她诉说一遍,只是为了让她知道,自己站在她的身边,这般的可怜,就连自己也觉得可耻,可是这样的不顾一切,为了一个初见的女孩子,难得真是自己这十数年游戏花从的报应吗?
  “这里就是你的宿舍了,你先休息一下,我帮你去办入学手续,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姓百里,名浩武。”
  笑眯眯的看着有些不知所措的女孩子,等了许久,她缓缓的抬首,第一次正眼注视着面前这个异样殷勤的男孩子,“我姓颜,若曦,颜若曦。”
  若曦!浩武兴奋的走下楼梯,若曦,恍若晨曦,好美的名字,和她的人一般模样,也许自己的真命红颜,就是她吧!从不迷信的浩武,仰望着湛蓝的天穹,忍不住热泪盈眶,素日里的镇定和平静,在兴奋之下,早已溃不成军,应该感谢上天吧!应该感谢上天将她送到自己身边。
  转眼到了冬季,茫茫的大雪覆盖了若大的校园,浩武执着若曦的手,缓缓走出学校的大门,今天考完最后一科,第一学期就结束了,数月的相处,浩武早已知晓了若曦一切的秘密,原来她竟是孤儿,刚生下,就被遗弃在医院里,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没有任何的亲人,所以她的假期无处可去
。  租好的房子就在学校旁边,老式的建筑,非常的清雅,外表虽然破旧,但是里面的陈设却很实用,所有的家具都是新买的,特别是那张小小的单人床,整套的鸭绒被褥,缤纷的颜色,寄托着浩武对未来的期望
。  “若曦,这一个半月,你就住在这里,离打工的地方远了些,不过没关系,我借了辆车,每天一块儿上下班,很方便……。”
  很方便吗?浩武沉着脸将车倒出库,完全不看沉默的若曦,本想和她单独的呆一个寒假,好好儿的培养培养感情,可是若曦面对他的一切殷勤,所有的反应都是沉默,数月的付出,换来的永远都是沉默,对一个女孩子,浩武从未如此的用心,没想到换来的,还是她的冷漠。  下了班,没有等若曦,浩武就离开了,自己和她的关系,也许应该认真的想一想,回到家,总觉得不安,如果自己不带她回去,若曦能够找到自己住的地方吗?她的生活能力极差,如果没有人帮她……,没了自己,一定还有其他的人,为什么没想到呢?
  下雪的夜晚,阴沉沉的,浩武设好了火锅,转过身,若曦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的凝视着电视,浩武奇怪的走到她身边,平日里,若曦从不看电视,到底是什么节目,能如此的吸引她呢?  是个历史讲座,除了财经讲座,浩武对任何的讲座都不感兴趣,可是难得若曦有这样的兴致,陪她一同看,也无所谓,含笑坐下,认真的倾听那段远去的峥嵘历史。
  讲座的主题,是汉朝的大将霍去病,主讲人,从他的出身开始陈述,一直讲到他的首次战绩,可是无论这位霍去病、嫖姚校尉、冠军侯、大司马取得何等的辉煌战绩,在浩武心里,他只是一个早已死去的陌生人,毫不相关。
  “浩武,我似乎认识这个叫霍去病的人……。”
  “傻瓜,这个人已经死了数千年了,你怎么会认识他?”
  拈着筷子的若曦满面的疑惑,“不知为什么,我就是觉得我认识他,而且非常的熟悉,非常非常的熟悉,即使远隔了千年,即使只是一个名字,也让我觉得温暖。”
  温暖?
  浩武深刻的注视着若曦如雪的容颜,难道自己付出这许多,也不能让她觉得温暖吗?难道活生生的自己,也比不过那个陌生的名字,让她更加觉得亲切吗?如果告诉别人,自己败给了一个名字,是不是这世间最大的笑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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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现代:二章 寒烟淡芳草凝绿

    等了很久,几乎所有人都已经离开,若曦才走出图书馆,一边走,一边沉思,不知她在想什么,自入学之后,若曦对任何的社团及活动都不感兴趣,可是与汉史相关,尤其是与那个霍去病相关的讲座、书籍,她统统都抱有浓厚的兴趣。
  “若曦,怎么这么慢?我还以为你中途就离开了。”
  执着她的手,总觉得冰冷,没有一点儿温度,“若曦,你冷吗?”
  秋风起了,今年的秋天过去得特别快,一转眼,就要到雪季了,若曦到西安后的第三个雪季,看着周围熟悉的景物,浩武在心里轻轻的叹息着,转眼就毕业一年了,这一年时间,过得异样的艰难,因为若曦,自己被赶了出来,原以来凭着手里的几百万和一个品牌,可以轻易的打开市场,没想到四处碰壁,好容易才打开了局面,可是无论任何艰难,只要看到若曦的眼眸,一切一切都烟消云散,一切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
  “若曦,我想过了,我目前的资金已经足够进入房地产业,我计算过了,等你毕业时,我的资产足够支持我们富足的过完一生,到时,我们就结婚,我已看中了一幢老房子,再过一个月,就装修好了,你搬过去住,你知道吗?那套房子……。”
  若曦平静的倾听着浩武滔滔不绝的介绍着那幢老房子,必是自己喜欢的,浩武洞悉了自己的一切,总令自己觉得不安,明知道他做的一切,都要希望自己欢喜,常常令自己感动,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自己一直等待的,并不是他。
  走到宿舍下,若曦轻轻的挣脱浩武的手,“我上去了。”
  “若曦,”浩武轻轻的握着若曦的尾指,柔润的如同凝脂,“我们在一起三年了,我无数次的说过我爱你,可是你从来没有对我……,若曦,今天,请你告诉我,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如果你不喜欢我,你告诉我哪里做得不好,我可以……。”
  说得这般艰难,浩武认真的看着若曦,那双永远平静得如同幽深的水面一般的双眸,没有一丝的涟漪,只是平淡折看着他,如同从前无论说了任何的话,她都没有任何的反应一般,许久,久得如同地老天荒一般,若曦突然动了,浩武紧张得几乎颤抖了。
  “喜欢。”
  看着若曦的背影,浩武笑容可掬的转过头,奇怪,为什么今天的天,特别的蓝呢?连四周的人,都是笑容满面,房子,对了,结婚应该有房子,那幢老房子吧!后庭院里种满了蒲公英,若曦一定喜欢!
  雪下得很大,浩武握稳方向盘,缓缓的将车倒进小巷,“若曦,就是这里。”
  看着那幢爬满了枯藤的老房子,若曦微微有些感动,灰色的砖块,粗糙得原始,透明的玻璃,灰色的木窗棂,一切都是原始的,在这里,这个城市里,真的很难找到这样的房子。 

 “若曦,这里是后庭院,种满了蒲公英,等蒲公英开花的时候,夏天的夜晚,我们可以坐在这里的长廊里,看着星光下,漫天飞舞的白色绒毛,奶奶告诉过我,每一片绒毛,都寄托着一份希望。”
  独居的若曦更加的安静,繁忙中的浩武,每天奔波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寻找着商机和前程,但他会在深夜里赶回小屋,看看若曦甜美的面容,无论多苦、多累,心里总是平安喜乐,这一生的渴望,不就是为了她幸福吗?
  市场证明浩武决定没有错,转眼之间,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浩武的公司越来越大,业务越来越繁忙,只能依靠电话与若曦保持联络,可是若曦天生不爱接电话,有的时候,几个星期双方没有一点儿的消息,浩武总觉得不安,若曦似乎在慢慢的离开他,从并不接的距离,越来越远,远得几乎没有影子。
  “若曦,这里是新开的西餐厅,环境还不错吧,东西好吃吗?”
  白色的餐碟,棕色的牛肉几乎没有动,若曦轻轻的喝了口水,看着她的神情,浩武突然觉得紧张,她一定有什么难以开口的事,对于若曦,只有一件事难以开口,不用她说,自己早就知道,“若曦,我们结婚吧,再有一个月,你就毕业了,我们结婚。”
  没有回答,若曦垂下了头,浩武轻轻的吁了一口气,也许不是!
  “浩武,我是想……。”
  “没关系,我知道我这段时间太忙了,没有太多的时间陪你,过几个月,再过几个月,生意稳定下来了,我可以天天回家,我炖汤给你喝。”
  “浩武,”若曦缓缓的抬头,“毕了业,我想到甘肃去,到哪里支教,我们……。”
  “若曦,”浩武忍不住热泪盈眶,声音微微有些颤抖,“我们在一起四年了,从认识开始,你就知道我爱你,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一定要去支教,不过你要去,我不会阻拦,我结束了生意,陪你一块儿去,我也可以做老师。”

  浩武!若曦垂下头,很久,“我不去了,就留在西安。”
  天已快亮了,夏天的空气里,总是有淡淡的花香,浩武推开门,若曦还在沉睡,床头的灯仍然亮着,枕边放着一本新买的书,浩武轻轻拉开窗帘,关了台灯,慢慢拿起那本没有一丝折痕的新书,最后一页,不知怎的,浩武看到了一句,“皇上,如果您听说哪家的孩子头生白羽,那就是我了……。”
  白羽!不知怎的,竟然记下了,莫明的,记忆这般深刻,深刻于心一般,浩武缓缓的放下书,轻轻的拍了拍若曦,“若曦,时间到了,我们得赶到机场了。”
  和来西安的时候一样,若曦的行李只有一个简单的背包,浩武突然觉得不祥,难道这是若曦远离自己的征兆吗?
  新款的LV旅行包,惹来无数艳羡的目光,浩武微笑的看着若曦走进海关,伸手轻轻一挥,若曦这次回来,就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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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回忆

   我常常在梦里回到那天晚上,月光如洗,黄沙沉寂,就连巡城军士的脚步声都异常的温柔,我缓缓的穿行在黄土垒成的矮屋间,不住的左顾右盼,漠漠的黄尘间,有淡雅的花香飘过,丝丝缕缕,如同春日那点点滴滴的雨。
  起风了,扬起薄薄的一层尘,细细的尘雨中,看见了,终看见了,那两个相依而坐的身影,不知怎的,那背影越来越清晰,我甚至可以看见她飞扬的黑发。
  推开那道粗糙的木门,是一挂细草编织的草帘,密密的,编着精致的花纹,阻拦了这里终年不断的黄尘,想必草帘之后,会是另一番天地吧!
  清洁的大石,平铺在地上,洒了水,清幽一片,粗木的床,打造得相当的精致,不当眼处,雕着精细的花纹,雪白的床,绞着红色的边,而那女子,就躺在床的中央,丝一般的黑发,披散了一床。
  触目惊心的黑发,闪烁着迷人的光华,如同水波一般的在眼中荡漾,铺满了整个床面,忍不住想伸手抚摸,可是不知怎的,总觉得与她天涯海角般遥远,柔润肌肤透着冰一般的凉意,带着淡淡的玉香,那种沁人心脾的味道,如同雨天晚桂的薄香,清幽动人。
  至今还记得她站在那庭院中的模样,瓦蓝的天空下,她就那样随意的站在淡色的阴影中,眉目如画,带着一丝迷人的薄怒,她说,“霍去病,你看这庭院里满是灰尘,我如何才能走出庭院……。”
  那美丽的声音,如同草原上鸟儿的鸣叫和冰层破裂的声响,我觉得,在那样声音的诱惑下,即使万劫不复,我也宁愿为她赴汤蹈火。
  就在那天下午,庭院里铺满了从朔方各地寻来的石块,将那庭院里的积尘厚厚的埋葬,铺成一块平整的镜面,原以为骠骑营的好男儿们,只知铁血疆场,岁月峥嵘,却不知竟有这等的细腻心肠。
  在朔方平静的傍晚,她缓缓的沿着那条石子铺就的小道,登上了城墙上那个简陋的平台,风情万种的坐在城墙,轻轻抚着冠军侯浓密的黑发,远远的看去,她正柔声的与他说话,带着一丝讨人怜爱的、薄薄的红晕,那一刻,她长长的眉梢微微的上挑,俏皮得可爱。  夜晚的朔方,微有凉意,她雪白的长袍在月光下,明媚如画,那一头如云的秀发,如月光、如瀑布、如流水,不知要如何才能形容那般的美丽。
  不知坐了多久,她起身挥袖而舞,在高高的城墙上、幽蓝的天空下,她的身影惊鸿宛转、长袖宛若回风流雪,衣袂翻飞,只见舞影婆娑,那雪一般素色的身影间伴着长长樱红的颜色,从未见过的美丽,宛若雪山上仙女的倩影。
  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张黝黑的面容上的微笑,在匈奴传说中那位杀人如麻,令匈奴人血流成河的少年将军怎会有这般绚丽的笑容,那笑容、那神情,还那一举一动,都在诉说着他对那个女子的喜爱,昭示着他喜欢她,他的每个眼神、每个举止都在告诉世人,他喜欢她啊!
  即使大漠风飞,乱草翻滚,眼前仍然浮现着他们在城墙上相依相偎的身影,月光下,女子精致的侧影,梦幻一般,玲珑的脚,套在黄麻打就的草鞋里,轻轻的摇动。
  总是不能忘怀夜空中,他们从天而落的身影,宽大的衣袖在风中猎猎飞舞,女子雪白的长袍、还有那樱红色的宽腰带随风纷飞,冠军侯站在她身后,用手轻轻环着她的纤腰,是为了保护她吧!尽管她的神情比他镇定!
  永远都不会明白吧,他们这般的亲怜蜜爱,想想这世上,怎会有这般的幸福与默契! 

 静寂的永夜里,那盏孤灯发出暗黄的灯光,洒落了一地的寂寞和期待,那时,并不明白独守孤灯的恐惧,只是觉得,冠军侯的心里,隐隐的,有一种无法向人明言的孤独。

  就这样在庭院里徘徊,踏着薄薄的黄尘,和着眼中淡淡的期待,总是猜想,终有一天,他会打开大门,可是,即使在梦中,也知那是怎样遥远的期盼。
  有的时候,也会看到那浓眉大眼的男子快乐的走过滚滚的黄尘,带着一身的尘土气息踏破朔方的宁静,他的神色总是淡然,即使看见冠军侯负着娇弱的女子走上城墙,他的眼中,也不带一丝的诧异。
  “赵丽吗?自在长安开始,便是如此,娇气得紧,害怕动弹,也因如此,那日在上林苑中,我不知她是女子,扯破了她的衣袖,让冠军侯一阵好打……。”
  总是这样平淡的语气,诉说着他与她的过往,点点滴滴,即使语气掩饰得天衣无缝,可是他的神情仍然有一丝掩不住的骄傲,他说,“赵丽啊!无论多么的差劲,她总是自己人!”
  自己人!是的,在这里,她是他们的自己人,即使在他们口中,她多么的无赖、多么令人发指的懒散、多么的不理解他们对战争的向往、多么的欺压他们尊重的冠军侯,可是他们仍然喜欢她,宠爱她,将她当成“自己人”。
  他们的口中,对女子总有不同的评价,无论她有多少的缺点,可是众口一辞,她是这世上与冠军侯最最相配的女子。
  当我们打马回归草原时,深绿色的长草间,有点点星黄、淡紫的野花竞相开放,正是草原最美的夏季,远远的回头望去,朔方的木门已缓缓关闭,隔绝了两个世界,我知道,在那道木门里,那对神仙伴侣,正快乐的畅享着人世的欢愉。
  “阿娘……。”
  那冰凉的小手,轻轻的捂在我的眼上,我留恋的睁开双睛,搭着厚厚帖子的帐顶,沉沉的压下,这是大漠酷寒的冬季,可我却知道,转眼,便会草长莺飞,朔方城里,黄土飞扬,阳光明媚,那漫长的城墙上,不知是否留着十年前,女子曼妙的影子。
  十年了,转眼便十年,可是朔方的那数日,便成为整生人最最美妙的记忆,直到天长地久!
  “桃花,春暖后,咱们进关如何?去长安,听说,皇上要为万户侯霍嬗举行隆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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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男儿何需带吴钩

    “卫青,你看此次的巡视的安排如何?”武帝负手走进甬道,发间星星点点的白,精神矍烁,半晌等不到回答,奇怪的转过身,“卫青,你在想什么?”

  “皇上,下臣似乎听到万户侯的哭声。”
  嬗儿?不可能吧,自三年前去病去了……,无论何时,想到去病,总觉得心痛如割,罢了,不想罢,嬗儿,他不会哭的,那个女人在临死前,不许嬗儿哭,所以嬗儿这三年,除在梦中,从未哭过,尽管不愿意承认,可是心里仍然暗暗佩服那个女人的智慧,不能让嬗儿哭,那孩子……。

  “呜呜呜……。”
  果然是嬗儿,他做出一脸痛哭的表情,却没有泪流下,只是嘴里呜呜的,从甬道尽头跑了过来,怎么了?嬗儿怎么哭了?武帝转头看着元宝,他也是一脸的诧异。
  “嬗儿,怎么了?怎么了?”武帝俯身抱起嬗儿,“是谁让嬗儿这么伤心?”
  “娘和爹爹没死,骗人,骗人,娘和爹爹才没死,没有躺在茂陵,嬗儿要去朔方,嬗儿要去找娘和爹爹。”
  是谁?武帝只气得浑身发抖,是那个混帐在嬗儿面前嚼舌头,“不哭,嬗儿不哭,冠军侯和赵丽都在朔方,前些日子还来过信,嬗儿忘了吗?是朕读给嬗儿听的。”
  眨着眼睛的嬗儿,一脸的怀疑,转眼看着卫青,“舅舅……。”
  “是的,去病和赵丽都在朔方。”
  本以为结束了,对于嬗儿来说,这世上最亲的,最令他相信的,不过数人,自己、卫青、九江王、子夫和富贵,只要卫青如是说了,他便会放心了。
  “不是,不是,王娘娘说,嬗儿是杂种,嬗儿的爹娘都死了。”
  幼小的嬗儿,完全不明白杂种这个词是怎样的恶毒,只是满眼的泪,伤心着自己的父母,看着他的眼神,武帝只觉得心伤,转而暴怒?混帐!混帐!对一个九岁的孩子说这般的话,简直天理难容,气得声音都颤抖了,只是柔声的安慰着,“不是,嬗儿当然不是杂种,嬗儿的爹,是朕的冠军侯,朕的娘,是……,是赵丽,卫青,你说呢?”
  一向忠厚的卫青,此刻也是怒形于色,想必心中已是怒极,“嬗儿,不要相信不相干的人说的话,嬗儿的爹娘都在朔方,嬗儿是霍家的子孙,不是……。”
  咬着牙,将那两个字生生的吞了下去,伸手从皇上手中接过嬗儿,心里又是一沉,这孩子,越来越瘦,伸手一摸,尽是骨头了,忍不住就想流泪,“嬗儿,咱们回甘泉宫去,看看,衣服都破了,让娘娘给你换件新衣服。”
  卫青抱着嬗儿走远了,武帝转过头来,一脸的暴怒,“元宝,去宣张汤来,朕要让王家灭族,看这宫里,还有谁敢胡言乱语。”
  携着嬗儿的手,走进骠骑营,走上点将台,严肃的坐了下来,突然想到很久之前,那个时候,朕还年轻,去病……,满面带笑的转过头,“嬗儿,朕出一百两金子做赌注,你和李广利各领一队人马,互攻三场,谁赢了,朕就赏他一百两金子。”
  阵中众人面面相觑,谁都不相信皇上竟然要这个小不点儿和李将军对战,李广利吃了一惊,可是看着坐在皇上身边的那个一脸跃跃欲试的小孩子,不禁失笑,就算是霍去病的儿子,不过九岁,再厉害,也不是自己的对手。
  “下臣谢皇上。”
  “嬗儿,你先选人。卫青,你不许说话。”
  “诺。”
  等了许久,都不见嬗儿的人影,武帝略感奇怪,正想让元宝去唤他过来,只听场中鼓响,对战已开始,武帝敛了眉,却见嬗儿骑在汗血宝马上,似乎在看李广利的布阵,武帝不由笑了,“卫青,你看嬗儿这阵势,还真有几分去病的风范。”
  话音,第一阵便开始了,李广利这边的军士膀大腰圆,相当的骠悍,可是回过头,嬗儿派出的人又瘦又小,感觉一阵风就要吹倒似的,不管怎么说,嬗儿才九岁,早知道就只出十两金子了。
  正后悔,第一阵就结束了,没用多想,那个军士就败了,武帝正想让卫青去帮嬗儿,却见他的小手一挥,第二场的军士又上阵了,和第一个一样,又瘦小又小,连那匹马都比李广利的矮两分,武帝眼珠一转,正想把那一百两金子赖掉,可是场上的局势却大变,嬗儿派出的军士智计百出,总是不肯和李广利的军士正面交战,左奔右逃,眨眼间就把那人骗到场边,竟然不知如何,那人跌出场外,嬗儿竟然赢了第二场。
  输了第二场,李广利面色凝重,将第一场出战的军士又派了上来,没想到此场嬗儿派出场的,仍是一个又瘦又小的军士,鼓声才响,那军士一枪刺出,李广利的军士急速回身,仍然晚了,被枪刺穿了皮甲,只见那瘦小的军士轻轻一挥手,竟然把身高比自己高出一倍的军士从马匹上挑了起来,场中一阵欢呼。
  “好,好,”武帝的笑声就是场中最远的军士都可以听到他的笑声,“元宝,拿一百两金子给嬗儿。”
  看着那得意洋洋的小孩子,李广利只觉得小脚直抽筋,早有军士小跑了过来,“将军,我打听过了,那三个人,都是对方营中的猛将,第一个上场时,万户侯下令,许败不胜胜,第二个上场时,万户侯下令,许胜,但需纠斗之后得胜,第三个上场时,万户侯下令,大胜。”
  小小年纪,便如此的诡诈,李广利正想上前理论,有人压低声音道:“将军,万不可上前,皇上许下一百金重注,就是要看万户侯获胜,即使咱们胜了,皇上也会想办法把金子赏给万户侯。”
  看着皇上兴高采烈的笑容,李广利这才明白过来,冷汗潸潸,幸好刚才没有获胜,想到几天前宫里传来的消息,就因为一句闲话,王夫人全家便被灭族,如果惹恼了霍嬗,可不知是什么祸事,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小孩子现在便如此厉害,长得了可不得了。
  而点将台上,喜悦的武帝根本没有注意到台下的李广利,只是兴奋的对卫青道:“卫青,朕看嬗儿是大将之材,这朝中老有人在朕耳边嗡嗡,说要让嬗儿到军中锻炼,朕看,锻什么炼,这不挺好的吗?天生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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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淮南风云 楔子:莫道天涯无故人

“欢迎您乘坐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空中客车MU2133航班,本次航班将从美国的洛杉矶直飞中国的北京,全程14个小时,我们将竭诚与您服务……。”
  “Ladies and Gentlemen, Welcome……。”
  若曦随着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慢慢在机舱内移动,内心深处的孤寂漫上心头,从到美国起,一直到离开,总是觉得那种无所依靠的孤独,如影随行,可是,回到西安又能怎样呢?那里,和美国一样,同样没有家。
  坐定了,机腹靠窗的位置,不算是顶好,但是一抬眼,就能看到云海,这样,心里的寂寞就会少些吧!  手机响了,若曦不看号码,也知道是浩武,计算时差,现在国内应该是凌晨吧,“喂……。”  “若曦,我到了北京,你的航班号是多少?明天,我们就能在北京见面了……。”

  简短的通话完毕后,若曦关了手机,真奇怪,为什么每次和浩武通电话,总没有真实感,似乎,他只是一个存于自己臆想中的人,而不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寂寞的时候,看到他,还是寂寞,那种人群中的深遂孤独,总是深深的摄住她,没有一刻的放松。

  为什么总是这样寂寞呢?也许是因为从小,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是一个人了吧,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庭前的花开花落,一个人倾听红尘中的喧嚣,总是一个人,从来没有旁的人,能够了解她内心的孤寂,从来没有。  飞机还有五分钟就要起飞了,身旁的座位仍是空的,若曦看着机舱内济济的人头,心里落寞的微笑着,也许命中,已经注定了吧,这一辈子,都要寂寞。
  可是奇怪的是,总觉得在等什么,不明确的等待着,韶华渐变,心里那份模糊的期待却越来越明确,到底在等什么呢?宿命吗?
  “Hi……。”
  若曦转过头,一个娇美的女孩子坐了下来,还有一个身穿花格子衬衣的男孩,直身摆放着行李,那女孩子轻轻摇动着手里的手绢,满面的甜笑,
    “So hot!Are you going to travel to Peking?”
  流利的英文,隐隐透出她所受到的良好教养,“No, I am coming back to home.”
  话出了口,自己也吃一惊,回家?多奇怪,为什么那么的渴望回到那个久已厌恶的城市呢?无论是兵马俑,还是法门寺,自小的时候开始,就从未吸引过她的注意,总是觉得那个城市,令人厌恶般的熟悉。
  “啊!你是中国人……。”女孩子兴奋的,“思汉,我们终于遇到一个原著的中国人……。”
 

     原著?多奇怪的形容词,男孩子已经转过了头,一张阳光而率真的脸,带着一丝拒人千里的冷漠,双眸清澈得有如雨后的天空。
  奇怪啊!
     为什么会感觉这样熟悉呢?似乎很久以来,就认识一般,似乎在冥冥中,等待了很久一般,为这双眼睛,等了千年万年一般,真是奇怪!感觉上,眼泪似乎要夺眶而出一般,这样的委屈,为什么?
  “你知道吗?我们是第一次回国,从小就在美国长大,总是听大人们说中国是如何如何的,从来没有亲眼见过,有一次,妈妈从中国回来,我们看了她拍的Video,就决定回来了,那些兵马俑,真是奇迹,还有那个雕塑,马踏
匈奴的雕塑,我们都很感兴趣啊!”
  我们?真是羡慕啊!这样漫长的旅途,有一个人可以陪伴在身边,我们?什么时候?也能说我们呢?似乎和浩武在一起,从来没有这样甜蜜的感觉,相处的时候,总是觉得很淡,那种如水般的淡漠,为什么会和她在一起呢?
  再次交谈的时候,机舱里的灯已经完全熄灭了,女孩子兴奋的双眸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她轻声的对若曦说:“你说我的男朋友帅吗?”
  若曦在黑暗中点了点头,女孩子快乐的压低了声音,“等他从西点军校毕业了,我们就要结婚了,我已经想好了,在纽约买一幢房子,分期付款就可以了,然后我在家里,为他做饭、洗衣服、生小孩……。”  若曦无声的笑了,她从来没有这样的想法,在心里,似乎结婚,并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从此,和一个陌生的人,共处一个屋檐,感觉上,总是很奇怪。  “若曦,你和你男朋友是怎么认识的?”
  若曦愣住了,“我和他是怎么认识的?”太久了,久得快要忘记了一般,不过回想起来,其实也只认识了三年。“我和他是一个学校的校友,他比我大三岁,我入学的时候,他是学生会接待站的,就这样认识了。”
  “是吗?好浪漫啊!”
  浪漫吗?并没有感觉到,只是觉得,认识了他之后,仍然还是寂寞。排解不掉的寂寞。
  从洛杉矶到北京,从北京到西安,一路下来,还是寂寞,偶尔,和那个男孩子相对吸烟的时候,廖廖数语的交谈
中,总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觉,到了西安,竟然答应和他们同游西安,踏上旅游车,若曦才觉得奇怪。  第一个行程,竟然是茂陵,很多到西安的人,都不喜欢到这个地方,认为这里,鬼气太重,那个刻薄寡恩的汉武帝,为了修筑陵墓,杀了太多的人,不知千年之后,他们的灵魂是否仍然在世间流浪呢?
  “我听说当年霍去病死了后,汉武帝发全国之兵,着玄色衣甲,从长安列队至茂陵为他送葬……。”
  站在马踏匈奴的雕塑前,朔风迎面吹来,带着兵戈的撞击声,瞬间,时光倒流了千年,金戈铁马、峥嵘岁月,一点一滴一一浮现在眼前,带着令人怀念的熟悉感,就这样穿越了千年的时光,一步一步的踏回过往的铁血岁月中…… 

[ 本帖最后由 高西 于 2007-9-20 16: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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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淮南风云 第一章 第一节 瓦罐不离井上破

元光二年  夏
  灼热的阳光穿过建章宫的千门万户,洒落了一地,照亮了灰暗的宫殿,却没有照亮跪在丹墀下大行令王恢的心,一年前,就在这个地方,他是多么的意气风发,慷慨呈词:“臣认为,大汉与匈奴和亲,不过能保数年的和平,而战争,却能挽回永久的和平。”
  至今,他还能记起武帝猛然间发亮的眼睛,还有聂壹,那个为了边境的和平,丢了性命的商人,与他相交数年,原以为,此人就是一个奸滑的商贾,以利衡量一切,却不知他竟然有这样的情操。

  “大人,如以聂壹一人的性命换取这一方百姓的安宁,聂壹虽死无憾。”
  这样的慷慨激昂、这样的视死如归,最终却没能换来这场战争的胜利。
  也许,应该听从韩安国的话吧,“派军队去千里之外作战,不会取得胜利。现在匈奴依仗军马的充足,怀着禽兽般的心肠,迁移如同群鸟飞翔,很难控制他们。我们就算得到匈奴的土地,但不能算开疆拓土,拥有了匈奴的百姓也不能算强大,从上古起他们就不属于我们的百姓。汉军到几千里以外去争夺利益,那就会人马疲惫,敌人就会凭借全面的优势对付我们的弱点。况且强弩之末连鲁地所产的最薄的白绢也射不穿;从下往上刮的强风,到了最后,连飘起雁毛的力量都没有了,并不是他们开始时力量不强,而是到了最后,力量衰竭了。所以发兵攻打匈奴实在是很不利的,不如跟他们和亲。圣人说过,天下,以容者居之,万不能以个人的怒气,就伤了天下的公议。所以,当年高祖战败平城,制定了对匈奴和亲的策略,才没有大的战事。”
  伤了天下的公议?即使到了现在,他仍然在心里冷冷的发笑,耳边回响着当日自己激昂的言词,“皇上,正所谓时移事易,古来传下的礼仪,现在我们还遵守多少?长安的贵族,有多少喜好淮南国的游乐呢?我建议出兵攻击匈奴,不是说要出兵深入匈奴的领地,我们只需设计将单于诱至边境,我们派人将他团团围住,要抓住他,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多么愚蠢的设想啊!以为单凭这雕虫小技,就能捉住匈奴的豺狼,如果再回到那一天……  “禀将军,匈奴单于已率十万大军前往马邑,目前聚我们的包围圈十公里,预计三个时辰内可以到达……。”
  “将军,护国将军请您议事。”
  “安国兄……。”
  “大行令,为什么四周如此安静?”
  为什么四周如此安静?如果当时,注意到这个细节,也许这场战争,就不会无功而返了吧!
  “大单于,我们抓到了雁门尉吏。”
  “说,为什么今天连寻常放牧的牧人都看不见?”
  “大单于饶命,是,是,是汉军埋伏了三十万人在马邑……。”
  就是这个胆小如鼠的雁门尉吏,坏了大事!
  唉!阳光刺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就像那天追击匈奴人时,天边那抹霞光,也许在那灿烂的光辉中战死,是做为大将,最好的结局。可惜,就连战死,也变成了可望不可及的殊荣。
  就在他心潮起伏时,武帝的内心,和他的面容一样阴鸷,跪在阶的这个男子,曾经那样的神采飞扬,似乎是昨天一般,他站在建章宫的丹墀下,指点江山,壮志成城,似乎只要一击,匈奴就会俯首称臣一般。
  难道是朕错了吗?难道和匈奴人一战,真的不可求胜吗?不,当然不是,匈奴,绝对不是不可战胜的,想到马邑之前接到的那封匈奴国书: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敬问汉皇帝无恙。
  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愤怒异常,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如此狂妄的语气,怎能不让人气炸肚皮,本想马邑一战建功,堵住了太后和那些胆小怕事的群臣之口,没想到,这个王恢竟然畏敌不前,白白放跑了大好的机会。
  匈奴人马快,是以追赶不上!假话,全是假话,难道他们的辎重也能像他们的战马一样飞驰而回吗?
  “当初约定匈奴一进入马邑城,汉军就与单于交战,而后我的部队攻取匈奴的军用物资,这样才有利可图。现在单于听到了消息,没有到达马邑城就回去了,我那三万人的部队抵不过他,只会招致耻辱。我本来就知道回来就会被杀头,但是这样可以保全陛下的军士三万人。”  狡辩,全是借口,朕如此的信任你,可是,王恢,你辜负了朕,辜负了朕啊!事到如今,朕不得不杀了你,以平这天下人的悠悠之口。
  朕,永远不会有错!错的,是你!谁让你畏敌不前,谁让你想巧言狡辩,朕本不想杀你,可是为了朕还击匈奴的雄心,你不得不死。
  “王恢,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可以辩解的吗?”
  王恢面如死灰,低下头,“下臣罪该万死……。”
  万死?最恨听到这个词,下臣罪该万死,朕无论如何的憎恨你,都只能让你死一次,如何让你死一万次呢?
  “王恢,本次出击马邑,你原是首谋,战场上,为将者应当机立断,而你,却畏敌不前,听说,那个聂壹是你的刎颈之交,他本是一个奸滑的商人,可是为了马邑之战,他竟然能毅然赴死,而你,而你……”武帝咬着牙说出最后两个字。
  王恢突然觉得一阵轻松,死,没想到这一刻竟然这样的期盼死,只可惜了王家的二十一口的人丁,竟然因为自己,而被灭族,也罢,也罢,十五年后,还是一条好汉啊!界时,如果皇上还能用得上下臣,下臣一定马革裹尸,为皇上战死疆场。
  他抬起头,对武帝深深的叩首,“下臣自知死罪难逃,不敢奢望皇上能够原谅下臣,但下臣乞求皇上,千万不要放弃对匈奴的用兵。”
  武帝深深的吸了口气,闭上眼睛,“张汤,王恢交给你了。”
  “父亲,孩儿错了,孩儿不该相信武安侯……,父亲……。”
  “孩儿,不要哭了,这就是父亲的命啊!父亲做错了,就要承担责任,父亲,没有死在战场上,是父亲的耻辱,千万不要因此怨恨皇上,父亲,愧对皇上。”王恢温言对自己的儿子说,“还有,皇上雄才伟略,大汉一定会有武功昌隆的一天,可是,父亲是看不到那一天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孩儿,你把皇上下的诏书在父亲的坟头焚化,让父亲,能够死得瞑目。”  “父亲……。”
  王恢将剑架在颈中,无限留恋的看着痛哭失声的儿子,终于狠下心,闭上眼,用力一滑,奇怪,又听到了信天游的歌声了啊!
  “皇上,王恢已经畏罪自杀了。”张汤在帘外躬身奏道。
  武帝睁开眼睛,“行了,你下去吧!”
  沉默,沉默了很久,武帝对元宝说:“元宝,准备准备,到城里逛逛。”
  街上的人群川流不息,道旁挂满了各色的花灯,武帝阴沉着脸,与周围的欢乐气氛格格不入,元宝低着头跟在他身后,大气也不敢出。
  走到东市,异样的热闹,车水马龙、店铺布置得流光溢彩,武帝转过头,“元宝,今天是什么日子,这么晚了,街上还有这么多的人?”
  元宝躬身道:“今天是七夕,百姓们都在放河灯。”
  武帝眼光一闪,“七夕?我们也去看看。”
  河的两边,挤满了放河灯的百姓,接踵磨肩,武帝挤在一个卖河灯的摊前,颇感兴趣的看着那些各种形状的河灯,摊子老板觉得他气度不凡,也不厌恶他站在摊子前。
  看了一会儿,武帝正想离开摊子,到河边去,却听一个稚嫩而清脆的声音,“二哥,我要那只莲花灯。”
  这个声音,带着一点撒骄的骄嗔,异样的清澈而甜美,就像夏天,喝到从山涧间汲出的泉水一般,浑身都透着舒爽,武帝转过脸,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从未见过的FR软面。
  八岁大小的男孩子,长得玉雪可爱,柔软而漆黑的头发,就像蚕丝一般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白而修长的手指,捏着一盏莲花灯,精致的脸庞,金雕玉凿般的细致,明眸如同山间清晨的第一丝阳光,浅粉色的嘴唇,张合间,如莲花般娇艳,这世上,竟有这般美丽的男孩子。
  武帝有些失神的看着他,听他指挥背着他的那个粗俗男子,“二哥,我们快去放河灯,我的河灯,一定是最漂亮的。”
  看他们走远,武帝转过身,对元宝道:“元宝,那个男孩子,穿戴不俗,是谁家的孩子。”
  元宝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好像是赵常德的二公子赵广武和三公子赵丽。”
  武帝突然觉得心情好了起来,“赵常德,是那个从淮南来的巨富,听说,他的家里,富可敌国啊!”
  元宝笑道:“是有这说儿,可是,奴才觉得,有些言过其实了。”
  武帝笑了,“不会是言过其实,看见那个小孩子了吗?看他的衣服,一整件都是最上等的丝绸,那样的衣服,在宫里,只有皇妃偶尔才能穿。”
  虽然他满面的笑容,可是,那双威严的眼睛中,一点一点出现的,是踌躇的雄志和刻骨的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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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淮南风云 第一章 第二节 桃花流水笑春风

    细雪静静的飘落,平阳公主轻轻拢了拢火,屋里很快暖和了起来,她坐了下来,慢慢  呷了一口热茶。
  初雪泡的茶,果然不同凡响,碧绿的茶汁,清幽透亮,喝进嘴里,只觉得异香满口,回肠荡气一般,每个毛孔都充盈着轻幽的茶香,一丝一缕,和着透过帘子的梅香,一屋的异香。
  细细的咳嗽声传了过来,平阳公主冷冷的抬眼看了看庭院里瘦弱的身影,然后面无表情的低下头,他起来了?这么冷的天,他怎么会起来?

  “长公主,陵翁主求见。”
  平阳公主心念急转,刘陵怎么来了,这个女子一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她怎么会回了?虽是这么想,还是站起来,“请她到暖阁来吧!”
  一会儿功夫,走廊里就传来落玉般的笑声,“哟,这里还藏着这么一个清雅的所在,难怪怎么邀,都邀不到长公主赏光一块儿到城外赏梅呢!”
  平阳公主满面含笑,看着刘陵袅袅娜娜的走进屋里,“妹妹,这大冷的天儿,你怎么来了?刚从市集回来,买了几株梅花,正想派人送给妹妹,妹妹这可巧儿就来了。”
  刘陵的手中,执着一个男孩子,那孩子脸上围着一块丝巾,只看见一双眼睛,灵活机动,扑闪扑闪的,可爱至极!

  刘陵执着他走到平阳公主面前,轻轻一礼,“姐姐,妹妹有礼了。”
  平阳公主伸手扶住她,“妹妹,快坐下,喝口茶,暖和暖和。”
  刘陵含笑坐了下来,将那孩子抱在膝上,取下了那方丝巾,平阳公主一见那孩子的面容,大吃一惊,这孩子长得太漂亮了,黛眉如柳,鼻若悬胆,樱桃小嘴,平阳公主握着他的小手,“这谁家的孩子,长得这般俊俏,比小姑娘长得还漂亮。”
  刘陵就手拿了一块点心送到孩子嘴边,笑道:“姐姐,这是赵常德的三公子赵丽。”
  平阳公主一愣,“赵常德,是那个淮南巨富,听说他的家产富可敌国。”她转眼认真看了看赵丽,细看他的面容,平阳公主微微一颤,这孩子虽然长得清灵俊秀,可是双眸间总是充盈着难以言诉的悲伤,目光一与他接触,眼眶突然一热,泪水差一点儿流了下来。
  平阳公主镇定的心神,刘陵已笑开了,“姐姐,赵家的确是我们淮南的巨富,可是再怎么说,也说不上富可敌国啊!”
  平阳公主疑惑的看着赵丽头顶上那颗硕大的红宝石,“妹妹,这么大的宝石,寻常人家见都没见过!再说这颗红宝石,几乎没有瑕疵,就是帝王家,也不会这样随意的给小孩子做头饰,所以说,赵家富可敌国的传言,看来不虚。”
  刘陵淡然一笑,低下头对赵丽说:“丽儿,这位姑姑在赞你的头饰漂亮。”  赵丽眨了眨眼睛,伸手从头上取下宝石,“给你了。”
  平阳公主大吃一惊,刘陵伸手接过宝石,“丽儿,你吓坏姑姑了。”她心的把宝石放回赵丽的头顶。
  赵丽转眼看了看平阳公主,平阳公主看到他的眼光,只觉得很不舒服,那眼光中,带着一点儿戏睨,一点儿轻视,那种居高临下的优越,他转过头,伸手抱着刘陵的脖子,轻声说了句什么,然后笑了起来。
  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美的笑声,就像初春冰雪融化后,在流水中相互撞击如出鸣玉般的声音,空灵而又清澈。
  平阳公主只觉得不悦,面上却不动声色,“长公主,卫青来了。”
  平阳公主放下茶杯,“让他进来吧。”
  刘陵的眼睛轻轻转动,“姐姐,听说卫青原是你的骑奴,后被皇上看中,才得以进了建章营。”
  平阳公主也不避忌,“是啊!我看他是一个人才,所以推荐给了皇上,没想到,竟然真让皇上看中了。”
  正说话间,一个气宇轩昂的男子大步走了进来,“主人……。”
  刘陵细细观察这个男子,见他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举止谦和有度,完全看不出曾是骑奴,面对平阳公主,他显得很是尊敬,低眉顺眼,可是,这也掩不住他身上显露出的勃勃英气。
  平阳公主笑道:“卫青,见过淮南国的刘陵翁主。”
  卫青向刘陵一礼,抬头,却看见赵丽,他显然也愣住了,竟然被他的容光所摄,平阳公主见他的面容渐渐显出悲戚,忙道:“卫青,这孩子闷了半天了,你陪他出去玩一会儿,我和陵妹妹说会儿话。”
  卫青一愣,“是。”
  刘陵俯在赵丽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然后笑道:“卫将军,赵丽这孩子一向养得骄贵,沾不了地气。”
  卫青接过赵丽,将他抱在怀里,躬身道:“是,主人,我先下去了。”
  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雪雾中,刘陵笑道:“真是气宇不凡的伟男子。”
  平阳公主心里喜悦,却淡然道:“不过是一个骑奴,谈不上气宇不凡。”
  刘陵笑道:“姐姐嘴上这般说,不知心里可是欢喜无限。”
  平阳公主背着身子,微微一惊,刘陵果然厉害,转过身,满面含笑,“妹妹,坐啊!妹妹今天来,就是为了和姐姐闲聊吗?”
  刘陵坐了下来,“姐姐,今天,还真不为了和姐姐闲聊,父王前段时间得到了一块奇玉,想敬献给卫卫皇子,不过不知那块玉是否配得上卫皇子,所以啊!今天我特意把它带来,想请姐姐帮忙品评品评。”
  平阳公主执着玉,站在灯下,眯着眼睛,似乎在仔细研究玉质,她表面平静,内里心潮起伏,淮南王一家,到底是打的什么主意,从太皇太后在世之时,淮南王的谋反意图已经初露端倪,卫子夫刚立为皇后,刘陵就频频向她示好,他们到底有什么阴谋呢?
  “我已经看过了,这块玉温润通透,是上品,更难得是,雕功精细,真是难得一见的珍品。”平阳公主将玉还给刘陵。
  刘陵笑道:“这块玉,听说是以前燕国著名的玉匠燕子柳燕大师的手笔,公主觉得这块玉还配得上卫皇子吧!”
  平阳公主呷了一口茶,“这块玉,配给据儿,是再妥当不过了,只不过,现在即非年节,又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妹妹敬献这块玉给卫皇子……。”
  刘陵淡然一笑,“只不过是块玉罢了,想也不会招致什么闲言闲语。”
  平阳公主知问不出什么,便放下了杯子,“妹妹,听说燕子柳大师,最得意的作品,是一对玉佩,这对玉佩,是燕大师与他夫人的定情之物,听说燕大师为了寻找质地极佳的玉石,曾化了五年时间,踏遍七国的产玉圣地,才终寻得一块上古的玉石,剖开后,取其精华中的精华,又花费二年的时间,才磨成了一对玉佩。这对玉佩,燕大师原不示人,只是燕国灭亡后,秦王将燕大师抓到咸阳,燕大师不忍去国,终在边境自刎身亡,燕夫人自杀殉夫,这对玉佩辗转失了下落。不知妹妹可知这对玉佩的下落。”
  刘陵掩嘴一笑,“姐姐刚才看到赵丽腰间悬的那块玉佩了吗?”
  平阳公主微一惊,“还真未注意。”
  刘陵笑道:“那块玉佩,正是那对玉佩其中之一,这对玉佩的名称叫燕双飞,燕是燕子柳大师的名讳,也是国号,双飞,是燕夫人的闺名。说起来,这对玉佩真是的价值连城,赵常德获得这对玉佩也是偶然,他陪我父王四处游玩,没想到竟然遇到燕国王室的遗族,那些破落的贵族,手中持有无数的奇珍,其中就有这对燕双飞。”
  平阳公主笑道:“没想到赵常德不过一俗人,竟然也视得这样的宝物。”
  刘陵笑道:“这对玉佩与众多的珍宝放在一起,原不起眼,可是赵丽一眼就看中了这对玉佩,燕国的遗族大感吃惊,世人识得这珍宝的,少之又少,等了几十年,没想到识宝的竟然是一个孩童。他们拿出珍宝的原意只是炫耀,可是赵常德见赵丽喜欢,便以百斛明珠换得了那对玉佩。赵丽身上佩戴其中一块,另一块当然将由赵丽的意中人持有。”
  “百斛明珠?赵常德真有钱。”平阳公主的侍女惊叹道。

  刘陵笑道:“赵家为了赵丽,不惜一掷万金,百斛明珠换一对玉佩,只不过是寻常一件罢了。”
  平阳公主好奇道:“我听说赵家共三子,听说赵常德对自己的二子尤为严厉,何以对赵丽特别?”
  刘陵叹息道:“赵丽的母亲,在他幼年时就过世,赵丽是由赵老夫人养大的,听说,赵老夫人自小,就尤为溺爱他,千依百顺,要天上的星星,从不摘月亮,赵常德自来怕母亲,再加上他自己也尤为喜爱赵丽,是以对赵丽特别不同,不仅如此,赵家的人都很喜欢赵丽。”
  平阳公主起身,暗自沉吟,原来赵家竟然这样富有,看来那些对赵家财富的传言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了,说是赵家以白玉为地,黄金为墙,明珠做灯,丝绸为帐,看来,都是真的了。
  院中传来卫青兴奋的声音,“是真的,到了春天的时候,满村的桃花都开了,春风一吹,桃花一瓣一瓣的飘落,满村子都是桃花花瓣,村外的溪水里,落完了桃花,别人就叫那条溪水桃水溪。如果你喜欢,等皇上放我的假,我们一块儿回去,我帮你牵马。”
  我-帮-你-牵-马!卫青竟然如此的喜爱这个孩子。风吹得急了,落了一地的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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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淮南风云 第一章 第三节 黄金镶成白玉墙


  “这么说,赵家真的是传说中的敌国之富?”武帝的眼睛在黄昏的光线中闪闪发光。
  平阳公主微微一笑,“这我可不敢说,只是刘陵带赵丽来探我的时候,我看见赵丽腰间悬挂的佩玉,可是价值百斛明珠的宝物。”
  武帝动容了,“百斛明珠?百斛明珠!”他沉吟片刻,“那玉佩是什么样的?”
  平阳公主想了想,“那块玉在庭院和屋内,完全是两种不同的颜色,在庭院内,苍翠欲滴,在屋里,温润如雾,更难得是,那块玉,在水中,燕子竟然会显出活态。”
  “是燕双飞吗?”
  “皇上也听说过这对玉佩吗?”平阳公主的语气中略带笑意,她知道,武帝一定会问这个问题,那么,下一步的计划,就可以顺利实施了。
  “燕双飞,双飞燕……。小的时候,听皇姐唱过这支歌。”武帝的语气中略略有些悲意,“快十年了,塞外朔风凛冽,不知道皇姐在匈奴过得好不好?”
  阳光消失了,太监们点燃了大殿内的油灯,人影晃动间,武帝似乎又看见自己的姐姐们,穿行在繁花如海、柳絮纷飞的春风中,银铃般的笑声破空而来,“彘儿……。”
  “彘儿……。”多少次在梦中,听到这些亲切的呼唤声,如果没有匈奴,姐姐们是不是就不用远离故土?如果没有匈奴,这世上是不是没有离别之苦?如果没有匈奴,大汉朝是否永远不会有耻辱?如果?如果!都是如果,朕不要这些如果!朕要的,朕想的,这青天覆盖的地方,再没有匈奴!
  “皇上,皇上……。”想得出神了,连平阳公主的呼唤都没听见,“皇上,您在想什么?都想得出神了?”
  “没什么?皇姐,今天来,不去看看皇后?”武帝问。
  平阳公主眼珠一转,“不急,皇上,我今天来,是想和您商量商量。”
  武帝略感惊讶,“什么事?要和朕商量?”
  平阳公主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想把您在长安城外赐给我的那块地,让给别人。”
  武帝目光如炬,“皇姐,你有什么话,就直说,你和朕,不是外人。”
  平阳公主笑道:“皇上,我很喜欢那对玉佩,想让赵常德让给我,所以,我想以良田百倾,与他更换。”
  武帝听完,突然笑了,“皇姐,那对玉佩,不过是个玩艺儿,既然赵常德给了赵丽,君子不夺人所好!”
    果然在预料之中,看来,皇上和淮南王虽然交恶,可是还未到要对淮南国出手的地步,那么可以把刘陵引见给卫子夫吧!
  “哟,这块玉可真漂亮啊!”卫子夫举着玉佩,满面的喜悦,她从未见过这样青翠欲滴的玉,且不说玉质,单说玉的颜色,就不是凡品,卫子夫看了很久,才喜气洋洋的转过身,把玉佩放在丝绸上。
  刘陵察言观色,见卫子夫转过身,笑道:“皇后,这块玉真的是千里挑一的漂亮,我啊!让人织一条五彩丝带,给卫皇子戴上。你知道吗?这玉还有一个说法呢!”
  卫子夫颇感兴趣,“什么说法?”
  刘陵放下扇子,拿起那块玉,“皇后,你看这玉上是不是有一条红色的暗纹?”
  卫子夫就着刘陵的手,认真看了看,笑道:“是真啊!有一条红色的暗纹。”
  刘陵放下玉,轻轻摇着扇子,“皇后,这寻常的玉,都有一个名字,可是这块玉,可没有名字。”
  卫子夫惊讶道:“为什么啊?”
  刘陵笑道:“别急啊!还不兴卖一下关子啊!这块玉,得来的可不容易,当年燕子柳大师游遍七国,寻遍了所有的产玉圣地,才找到一块绝世的玉石,运回燕国后,剖开玉石,没想到,这块玉石从中竟然分成了两种不同的玉,燕子柳大师大喜过望,他把其中的一边,琢磨成一对玉佩,叫燕双飞,做为他和他夫人的爱情见证。另一边,就是这块玉,这块玉刚刚开始雕凿,燕国灭亡,燕子柳大师被秦兵押送回秦国,在秦燕的边境,燕子柳大师不忍去国,便乞求秦国的大将,让他把这块玉在燕国雕完,秦国大将念其诚,便停留了三日,以便燕子柳大师完成这块玉,燕子柳大师就在这三日里,日以继夜,终于在第三天黄昏,完成了这块玉,燕大师随即持剑自刎,燕夫人自刎殉夫,传说,这玉上的暗纹,就是燕夫人的一点碧血,这块玉啊,辗转了四个主人,每个主人非富则贵,人都说,这块玉,会给主人带来好运,我就想,这块玉如果给了卫皇子,那卫皇子一定能顺顺当当,连小病小灾都没有。”
  卫子夫屏息静气听完,赞叹道:“真的啊!这燕夫人可真痴情啊!妹妹,这说这玉这么珍贵,给据儿……。”

  刘陵笑道:“皇后,这块玉,是给卫皇子贺岁的,皇后不用客气,再说,那不是传说吗?送给卫皇子,不过是取它的彩头,要说珍贵,这块玉的确也珍贵,可是算不上顶珍贵,你就放心吧!过两天,五彩丝带织好了,我再进宫,陪皇后说说话。”说着,她站起来。
  “哟,这一说话,还真忘了,刚才进宫的时候,看见卫青,身后跟着几个将领,看上去威风凛凛,可吓了我一跳。”

  卫子夫忙起身,“威风啥!卫青从小就像个闷葫芦似的,跟着他的几个人啊,就那个张次公灵活一些,其他啊,都和他一模一样。”
  刘陵笑了,“皇后,我看啊!卫青迟早都会成大器。”
  卫子夫心中喜悦,一边送刘陵,一边笑:“妹妹可真会说笑,我只望卫青能安安稳稳的陪在皇上身边,他会成什么大器。”
  刘陵嫣然一笑,对卫子夫飘飘一礼,卫子夫点头微笑,刘陵转过身,快步走了出来,再快一点儿,就看赶上卫青了。
  远远的,看见那个跟在卫青周围的张次公,这个人眼长如水,眼神轻浮,看来,真是上好的目标。
  夜市很热闹,赵广文背着赵丽,穿行在人群中,“丽儿,大哥待会儿去买酒,你在酒楼外面等我。”
  赵丽手里拿着一块糖,也不说话,赵广文快步向前走去,转过东市,两旁街道的景色完全变了,姹紫嫣红,泼金酒银,丝弦声阵阵飘过,夹杂着亲昵的笑声,赵广文目不斜视,真奔那个灯火通明的场所,赵丽在他背后,眼睛都用不过来似的。
  到了外面,赵丽仰头看了看门楼上雕的字——涵香阁,赵广文把他放在地上,“丽儿,大哥一会儿出来,你在这儿等一会儿。”他塞了几块糖给赵丽,头也不回的进了涵香阁。
  赵丽拿着糖,手足无措的站在人来人往的涵香阁门口,等了很久,手里的糖都化了,大哥都没有出来,赵丽呆呆的站着,也不敢移动,如果大哥出来,找不到他,一定会很着急。
  “哟,这谁家的小孩子,长得可真俊。”一个嫖客发现了赵丽。
  赵丽仰起头,看着那人猥琐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几步,那人伸出手,“看看,你手里是什么?”
  赵丽把手背在身后,敌对的向后退了几步,撞到函香阁的柱子上,一时间,**们和嫖客们围了上来,那人更加得意了,“拿给我看看是什么?我买糖给你吃。看你长得这么俊,跟大爷回家,大爷保证你穿金戴玉、吃香喝辣……。”
  四周的人哄笑起来,赵丽不明所以的看着那个人,那人的笑容显得不怀好意,甚至有些淫邪,赵丽紧紧的贴着墙,满眼的泪水,那人上前几步,正想继续取笑他,却听一个童声大声道:“住手。”
  众人回头,一个比赵丽高不了多少的孩子,一脸怒气,虽然身材短小,但一怒之威,竟然威慑了这些成人,哄笑声小了,那孩子走到赵丽面前,“赵丽,别害怕,我保护你。”
  人都散开了,那孩子执着赵丽手,慢慢向回走,“赵丽,我带你回家吧!”
  “广文,小三儿呢?”赵常德站在门口,凶狠的盯着喝得醉醺醺的赵广文。
  赵广文一愣,“小三儿,不是在家吗?”随即吓得呆住了,“我忘了。”
  赵常德从身后拿出一根棍子,使劲的抽打赵广文,赵广文也不敢躲闪,跪了下来,任赵常德抽打,很快,血就冒了出来,赵广文的妻子闻讯跑了过来,“老爷,老爷,求求您饶了他,小三儿也回来了,求您。”
  赵常德停了手,“饶他,他让小三儿一个人站在妓院门口,那是什么地方?妓院,在那里出入的人,都不是好人……。”
  赵常德越说越怒,伸脚把他踢倒在地,再用棍子抽了他几下,才转身走了,赵广文的妻子忙上前扶起他,“你没事儿吧!”  赵广文推开她的手,“让开……。”
  赵广文头也不回的走了,赵广文的妻子忍住眼泪,跟着向庭院里走去,慢慢的走,就像走进一个繁华而绮丽的梦中,这个家,处处金碧辉煌,黄金做地,白玉为墙,就连下人的衣服,都是用上等丝绸做成的,可是,就像每个梦一样,梦醒后,总面对着冰冷的现实,这个家,每个地方都显露着冷漠和无情,这家里的人,没有人有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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