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选拔青年教师赴韩国金乌工科大学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9) 供稿:人事处 |
关于选拔青年教师赴韩国金乌工科大学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学历层次,我校拟选拔推荐青年教师赴韩国金乌工科大学攻读研究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是教学科研骨干,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达到国家公派出国标准或达到对方外语要求,具有PETS5考试合格成绩或其它出国考试合格成绩(IELTS、TOEFL或GRE); 3、报考博士人员,须已取得硕士学位;报考硕士人员须已取得学士学位。 二、学习专业: 1.硕士专业: a.电子工程:系统芯片设计,微波工程; b.材料科学与工程. 2.博士专业: a.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地壳构造工程; b.聚合体工程:聚合体科学与工程; c.自然科学:化学科学与工程,纤维与纺织,聚合体科学与工程. 3.硕士或博士专业: 机械工程:机电一体化,控制工程,机器人工程; 计算机工程:计算机工程,(优先专业:计算机网络和软件工程); 土木和环境工程:水能源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科学与技术,地壳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与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或机械工程; 聚合体/纺织/服装工程:聚合体,纤维材料,纺织工程,纺织计划和市场营销,综合有机聚合体材料,聚合体科学与工程 。 三、入学时间:2008年3月。 四、学习费用与管理: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规定执行。 五、所需材料: 1、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出国攻读学位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单位意见栏需院系填写并加盖公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学士、硕士期间成绩单; 5、推荐信; 6、学习计划; 7、外语水平证明(如有托福成绩请一定提供)。 各单位以报告形式统一报送,推荐2人以上须排序。请各单位认真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并于11月2日前将上述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滨 联系电话:82519752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出国攻读学位人员申请表》(可在人事处主页或学校主页办公系统办公信息栏下载)。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事处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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