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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唐朝人的“离婚协议书” 境界之高今人不及 [打印本页]

作者: 脂墨堂    时间: 2006-9-17 10:53     标题: 唐朝人的“离婚协议书” 境界之高今人不及

唐代的离婚(当时称为“放妻”)文件,从敦煌的山洞里找出了好多份,其中有一份这样写道———

某李甲谨立放妻书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点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

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蛾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看来这一对的离异并没有什么特殊原因,完全是感情不合。感情是个很莫名其妙的东西,不容易说清楚,古人将它归结为缘分之有无多寡。“一别两宽”,“更莫相憎”说的非常之好,尤其令人感动的是,男方祝愿即将离去的妻子恢复青春美丽,开始新的生活。态度何等通达,立言何等潇洒!当代人的协议离婚,最高境界也达不到这个水平。

作者: 高西    时间: 2006-9-17 18:02


作者: hrbeu    时间: 2006-9-17 18:27

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蛾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作者: 脂墨堂    时间: 2006-9-17 19:23

一种太上太下之间的境界.境界....境界.......境界.............
作者: porthos    时间: 2006-9-18 08:41

酸呐
作者: 兔子窝边草    时间: 2006-9-28 16:18

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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