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家园's Archiver

hrbeu 发表于 2005-10-13 16:49

招聘经理眼中的好简历

动词列表是简历编写指南里保留的项目,调查还发现:简历里尽可能的堆满动词、形容词和副词的求职成功率更高。
   
几乎所有的人事经理都喜欢选择有效的字句,而不是花样繁多的词藻的简历。
   
人事经理心里的单子
   
简历中的几个字也会惹恼人事经理,而拒绝继续读简历。有相当多的人事经理以及招聘人员都承认,他们心里有一个单子,上面列着让他们厌恶的字句。
   
尽管他们都说自己不太可能因为这些字句而完全拒绝应聘人员,但是他们相信,利用这些字句来吹嘘的简历给人留下印象还不如没有这些字句的。我在本期专栏里总结了一些例子。
   
例如,有一个IT公司的人事经理曾经说过,她从来都不喜欢在简历上看到协助(Assist或者Assisted)这样的字眼。“我想知道的是应聘人员(具体)做了什么,而不是他们如何帮助做了什么。如果他们对某项任务足够熟悉,而且想放到简历里,他们就应该使用比‘协助’更好的字,”她解释说。
   
一篇关于就业的评论建议将任何“协助”这样的表述改为十分具体的内容,说明应聘者在“协助”的时候做了什么。例如,如果你帮助市场部主任研究哪些个人数字助理(PDA)能够满足部门的需要,那么你就可以在简历中这么写:“为市场部研究PDA。”这样修改之后就说明了具体的内容。
   
出于和“协助”相同的理由,人事经理不会喜欢“试验(experimental)”这个字。没有人想听你尝试做过什么——只想听你完成了什么。你不应该写“试用了新的局域网(LAN)管理软件”,而应该说“评估了LAN管理软件。”
   
大多数人事经理不喜欢听到任何描述某人怎么好地完成了某项任务的字眼。他们说自己希望了解这个人相关的技能,而且希望自己才是这个人工作效果的评判者。因此,像巧妙地(Skillfully)、有效地(Effectively)、仔细地(Carefully)、迅速地(Quickly)、专业的(Expert)、高明的(Mastered),以及类似的字都会弄巧成拙。
   
在上面所提到的所有字中间,任何由技能(Skill)衍生出来的词——尤其是巧妙地(Skillfully)——只会引起更多的嘲笑而不是(会心的)的大笑。雇主和招聘人员更希望在应聘者简历里看到的是谦虚而不是吹嘘。
   
“如果你对它并不很在行,那么你为什么要把它放进简历里呢?”一位招聘人员如是说。
   
最佳的技能放在最前面的简历是好简历
   
明确地表示出在某些方面比别人更好,而且正在使用前面提到过的字眼来说明自己的最佳技能,会引得人事经理更多的注目。只把能够用来相当好地完成任务的技能,以及适合于职位要求的技能列出来。
   
一旦你删掉了所有自我评价的字眼,就要重新浏览一遍简历,去掉令人乏味的商业用语,例如:尖端的(cutting-edge)、联络人(liaison)、协调(coordinate)、推动(facilitate)、被证明了的能力(proven ability)、配合(synergy)和改造(transformed)等等。
   
人们看到和听到这些字眼太多了,以至于他们再次听到的时候没有一点兴趣。人事经理们说这些字只会占地方,而不会传达有用信息。而且,要知道的是:大多数技术单位的人事经理都会意识到,好的经理人都是注重细节的,所以你可以放心地从你的简历里删掉这些令人乏味的字。
   
灵光一现的简历
   
简历里加入更多激情,并且尽可能地具体说明你当前和过去的职责——尤其在这些职责是你现在想要申请的职位内容里一部分的时候。没有什么比看到“负责(responsible for)”这个字之后接有一堆寻常的管理任务更扫兴了。
   
你是个经理,所以你当然会负责什么东西。准确地告诉人事经理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并列出一些来,以帮助他们了解你的工作内容。诸如“管理着X个员工”、“监督Y的资产投资预算”,或者“为Z个雇员建议培训计划”等都是有效的方式,它们能够简明扼要地说明你做的以及取得的成果。尽你所能的具体和详细,但是要记住,你不能够泄漏你当前雇主的机密信息。
   
简历应该总是在说明事实,但是它也是一个市场推销的工具,你正在用它将你最珍贵的产品推向市场——求职者自己。

风中落叶 发表于 2005-10-13 21:02

学习一下啊:P

wmy7018 发表于 2005-10-14 07:44

恰如其分描述自己的能力和做过的事情、课题是很受关注的。

戈薇 发表于 2005-10-14 10:15

发现自己很没成就的。。。。。

做的都是小事~

wmy7018 发表于 2005-10-14 17:00

那就表述自己的能力吧。

linkenpark 发表于 2005-10-14 17:41

不错``

pink 发表于 2005-10-15 13:11

顶个先

xhwu 发表于 2005-11-26 23:12

支持!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2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