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08年招生体检标准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体检标准,作为哈尔滨工程大学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IZs+YB'P@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4e+F1h"I'iN#E _ Ah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它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gUoi?,w#fDnM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o`h R5W ]/vj3h
(1)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1BP[M0y _`"uvi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j~Z9XvAy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ZU5E+K&Gk*J"iK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轮机工程、材料化学、环境工程、质量与可靠性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轮机工程、材料化学、环境工程、质量与可靠性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物理、工业设计、工业设计(艺术类)。,Z8J$E)p"Zd.~#ug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生物医学工程、轮机工程、材料化学、环境工程、质量与可靠性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物理、工业设计、工业设计(艺术类)、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电子商务。;Ch NdQ.M ?|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予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质量与可靠性工程、软件工程。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