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 发表于 2007-3-18 23:20
我是07毕业,今天刚签的,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税前2000,单身公寓,不知道到底怎么样,看了楼主的经历还感叹自己的免免强强了。。。。
wmy7018 发表于 2007-3-19 07:46
完全没必要攀比,自己感觉好就行,知足常乐。
gooce 发表于 2007-3-19 08:43
是哦 工作这种东西没什么好比的
现在社会是一个充满奇迹的社会
哪怕今天何等落魄 说不定明天就能够风光无限了
上将 发表于 2007-3-19 08:59
[quote]原帖由 [i]gooce[/i] 于 2007-3-19 08:43 发表
是哦 工作这种东西没什么好比的
现在社会是一个充满奇迹的社会
哪怕今天何等落魄 说不定明天就能够风光无限了 [/quote]
支持!
堕落尘世 发表于 2007-3-19 09:14
[quote]原帖由 [i]上将[/i] 于 2007-3-19 08:59 发表
支持!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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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rolleyes:
遥远的可可西里 发表于 2007-3-19 11:23
[quote]原帖由 [i]wmy7018[/i] 于 2007-3-16 16:26 发表
基本上看完了,感到了楼主的不成熟,但是选择离开也许会有好处。我要说的是,大概所有单位都是这样的,包括国外的公司,同样有这些阴暗的地方,国企、民企、私企也全是有这类情况,不足为奇,就看你如何对待这些 ... [/quote]
[b] 非常感谢师兄您的热心指导,感谢大家 :)[/b]
小弟在校四年,
为国为校没做什么贡献 ,
现在借地写写个人经历 ,对一些人或许有益 ,这就是我写这些的最根本目的 ;
当然也借此抒发一些自己的感情,呵呵。
个人以为 ,全文抛开后面的一些问号, 只看前文还算客观详尽 。
[b]以下是我补充的一些东西,谨代表个人观点:[/b]
1 , 就业前我考虑到了也低估了第一份工作的艰辛,却高估了自己的奉献精神,高估了首份工作能带给我的直接与短期利益;故对企业有失落感,对比友人的作息/福利心理也有不平衡感。
2, 就我的首份工作来说,坚持做满三年无疑是有有好处的!同样,楼上大师兄所言,换换未必是坏事!
据我知,美国年轻人40前平均要换6份工作的!当然,能如约干满合同期绝对有好处!
3, 合同到期后跳槽时我能有什么资本?另, 5年后,10年后如果我继续我的首份工作,待遇是无疑不低的!发展也是稳定可靠的!这点从周围的来了5年10年老同事可见!(我10年后就那个样子了么?... ...)
可是,工作以及其待遇并非生活的全部,相信大家对不同年龄段的生活各有理解,小弟在此不便妄论了。
4, 仅个人以为--工科毕业的人继续搞技术,大本确实有些被人随意使唤(此处觉无否定大本之任何意图),跟观点1类似,导致我很失落。
个人观点,如果你现在发现你是一个[u]专心[/u]搞技术的人,那么,建议你继续深造!(除此外,我对自己的大学本科生活经历满是遗憾,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
5, 此文仅发在工程家园,未在其它任何地方码字,希望校友尤其是学弟学妹们仅仅看作此文为一校友的普通工作经历,小弟并非倡导工作低靡论,并非蛊惑大家厌恶我的首份雇主企业;[b]经历了就是财富,同时胸怀感恩之心。[/b]
[b] [/b]
6, 希望此文[u]有幸[/u]对读者的一些小决定能有影响;最终,每个人还是要坚持坚持自己心中的一些根本的东西的!
[u]最后,小弟给读者们留下一个美好的希望:幸福就在眼前,坚持自己认为该坚持的东西。[/u]
[b]感谢![/b]
wmy7018 发表于 2007-3-19 15:51
跳槽本无错,关键要总结。若干年后,在你换了几份工作之后回头看看,会得出什么结论呢?希望能经常思考一下,千万别冲动。
上将 发表于 2007-3-19 18:12
这还不算总结吗?
gooce 发表于 2007-3-19 18:35
老汉说的总是那么有道理有内涵
之之 发表于 2007-3-20 12:26
老汉无所不知啊
wmy7018 发表于 2007-3-20 13:46
反对吹捧!
总结要切合实际,不要只从自己的感觉上看问题。
之之 发表于 2007-3-20 14:47
你也吹捧
上将 发表于 2007-3-20 18:57
支持!
gooce 发表于 2007-3-20 19:01
呵呵 吹捧啥哦?
wmy7018 发表于 2007-3-21 08:02
我可没吹捧之之。
上将 发表于 2007-3-21 09:36
[quote]原帖由 [i]wmy7018[/i] 于 2007-3-21 08:02 发表 [url=http://www.heu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8472&ptid=14976][img]http://www.heu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可没吹捧之之。 [/quote]
又实话实说了?
遥远的可可西里 发表于 2007-4-3 11:58
办好组织关系转接.
4月2号 ,单位发《失业人员登记表》“员工离厂清帐单”,个人和单位共同填写《失》,15日内到所在街道办理失业登记,凭登记领取失业保险(5险一金中的一种,之前每月已缴纳),2月内不办理以上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失》存入档案。// “员工离厂清帐单”系个人与本部门以及各接口部门业务物品资金来往清理用,约20个签字(包括财务收取违约金),证明已经清账后,一切ok,此单存入档案。
wmy7018 发表于 2007-4-3 16:04
找到新的工作了吗?
堕落尘世 发表于 2007-4-3 16:35
[quote]原帖由 [i]wmy7018[/i] 于 2007-4-3 16:04 发表 [url=http://www.heu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2053&ptid=14976][img]http://www.heu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找到新的工作了吗?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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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裁:)
wmy7018 发表于 2007-4-3 16:53
没看懂堕落大嘴的话。